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路径探索:以青海省海东市实践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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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进一步深化海东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建议

虽然全市创建工作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但在具体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个别部门单位对创建工作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工作进展还比较缓慢,干部职工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知识的掌握还有待加强;二是个别单位创建档案资料整理归档还不够规范、完整和齐全;三是市级教育基地和示范点打造、挖掘、提炼还不够深入,部分示范点的特色还有待进一步突出。

今后,海东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按照省委“五四战略”和“一优两高”总体部署及市委决策要求,牢固树立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发展理念,持续构建各民族团结共事的良好格局,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全市创建成果,推进全市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

聚焦薄弱环节,对标梳理脉络,把创建工作融入全市总体发展战略布局中,融入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中心工作之中,融入各族群众生产生活实践,在深度、广度和可持续性上实现新突破。制定促进“拉面经济”和创建工作相结合的行动方案,完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理论与实践课题研究。

(二)全面推进“创建+”工程

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保证,与经济建设、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生态保护、文化旅游等深度融合、协同推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做好全市人口较少民族脱贫攻坚经验、特色亮点总结工作。加快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步伐,尽早实现海东精准脱贫清零目标。

(三)扎实推进创建“十进”活动

继续以创建活动“十进”为抓手,以“人人参与、全民共享”为目标,将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更新管理服务观念,创新管理服务手段,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十进”活动测评指标,逐项量化分值,实现创建活动更加精细化和科学化。

(四)进一步深化思想教育引导

继续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全面建成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充分发挥教育基地的主导作用,集中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创新宣传教育方式,不断提高各族干部群众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支持率,全方位、多层次营造示范市创建工作的浓郁氛围。

(五)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在“一优两高”新目标引领下,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海东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继续加大公共财政向民生领域的倾斜力度,切实改善各民族民生,大力完善基础条件和公共服务设施,着力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切实让各族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六)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

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广泛开展和谐寺院创建活动,鼓励和引导宗教界人士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民族团结进步发挥更加积极作用。

(七)进一步加强城市民族工作

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农民进城定居的服务管理,推进以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为依托的网格化、信息化管理,进一步妥善解决居民劳动就业、医疗保障、子女就学、法律援助、纠纷调处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八)进一步巩固提升示范单位创建成果

加大重点行业、窗口单位等创建力度,巩固提升现有创建示范单位,积极开展争创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活动,努力将循化县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化隆县建成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县。把创建拉面店示范点作为重要工作扎实推进,努力打造全国创建品牌。建立复查退出机制,对已命名的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组织开展复查考核,防止“牌子到手,创建到头”,进一步巩固提升创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