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镇的公共休闲服务:供给方式及基本公共休闲服务均等化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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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第一节 研究缘起与意义

一 研究缘起

(一)休闲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产物

20世纪,科学技术对人类做出的最重要贡献之一,就是将人类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使人有了充裕的闲暇时间。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物质财富的积累,社会发展的方向和质量标准逐渐转向对人的生存质量以及全面发展的关注,追求充实、丰富、自由的精神生活取代了仅仅对物质产品的需求。闲暇成为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休闲时间、休闲消费、休闲活动、休闲空间、休闲服务等则成为生活质量的标志,物质的、精神的以及社会的财富也都越来越取决于休闲。[1]休闲成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新标志、衡量社会文明的新标尺,成为人的一种生命状态和生活方式。

因此,国际社会越来越强调经济增长要与社会发展相协调,追求社会的全面进步并最终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在全世界范围内基本达成的共识。休闲质量的高低将直接影响着社会能否全面发展,影响到个体能否实现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

(二)休闲是现代公民的基本权利

伴随着全球范围内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类认识的进步,到了现代社会,休闲逐步从一部分人享有的奢侈品转变成为一种大众的权利。1948年,联合国发布的《世界人权宣言》第24条明确规定:“人人享有休息和闲暇的权利”;1970年,国际游憩协会通过的《休闲宪章》中也指出:“所有的人都享有参与符合其同胞的道德规范和社会价值准则的休闲活动的基本人权。所有的政府都必须承认和保护其国民的这一权利。政府必须确保其国民能够获得各种可行的、品质最高的休闲和娱乐机会。”从法律角度明确肯定了休闲是人的基本权利,每个公民都享有休闲权利。

所以,“休闲权”既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产物,是人的一种基本生理需求,而且是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作为一项基本生活权利,它同人的生命权、幸福权等一样,成为现代社会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公共休闲服务是现代城市的基本功能

城市是人类生活的核心空间,城市的基本功能主要是满足人在居住、工作和交通等方面的需求。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为城市居民在生产和生活之余带来了更多的闲暇时间,一般城市居民每天都会安排一定的时间进行放松,积极参与有益于健康的各类休闲活动,休闲活动逐步从家庭空间向社会公共空间转移。因此,满足城市居民的休闲需要逐渐成为城市的功能和价值所在,为城市居民提供必要的公共休闲服务成为现代城市的基本功能。

因此,城市的设计和建设必须能够满足居民不断增长的休闲需求。从公共休闲空间构建、公共休闲环境营造、公共休闲设施完善、公共休闲项目设计、公共休闲活动组织等各个方面着手,提升城市公共休闲服务水平,实现城市休闲职能,提升城市形象。

(四)我国城镇公共休闲服务供给不足

休闲学家一般把休闲的供给分为自给、公共供给和商业供给三种形式。其中,政府部门的公共供给是城乡居民获得休闲设施和服务的基本途径。因为对我国城镇居民而言,由于整体上可自由支配收入还处于较低水平,所以商业休闲供给的服务人群是有限的,真正能普及和惠及大众的休闲服务只能是政府主导的、低价或免费提供的多元化的公共休闲供给,以此保证公共休闲权利的公平性并能有效引导公共休闲服务方向。[2]

从工业革命至今,以英美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经过漫长的历程,已经形成较为完整的公共休闲服务体系,其在提高国民生活幸福感,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而在我国,随着经济迅速发展、城镇化进程加快、城镇居民可自由支配收入增加以及休闲观念变革,城镇居民对休闲服务的需求也随之迅速增长,城镇公共休闲服务供给短缺与城镇居民快速增长的休闲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不仅影响城镇居民的身心健康,甚至影响城镇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如何扩大城镇公共休闲服务供给,大幅提升城镇基本公共休闲服务水平,从而实现城镇居民身心的健康发展以及城镇社会的和谐稳定,成为学术界关注的重要课题。

(五) 我国城镇基本公共休闲服务不均等现象突出

由于历史、文化传统和改革战略选择以及由此产生的经济倾斜政策,使得我国东、中、西部经济发展水平存在明显不均衡,由此造成在基本公共休闲服务供给方面呈现明显的不均等现象。而这种不均等现象,在同一地区的不同城镇之间、不同群体之间也同样存在。具体表现为:在公共休闲政策制定、公共休闲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休闲资金投入以及公共休闲活动场所开放等方面,东部地区优于中部,中部地区又好于西部。而在东、中、西三个不同区域,不同城镇之间、城镇内部不同社会阶层之间、不同年龄层次之间、不同性别之间也同样存在显著的差异。尤其突出的是,在城镇中,低收入阶层、弱势群体的公共休闲服务往往得不到有效保障,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受到制约。从长远来看,城镇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的问题如果不能得到有效化解,将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加剧社会矛盾,阻碍国家经济社会的健康持续发展。

(六)和谐城镇建设呼唤完善的城镇公共休闲服务

休闲与知识、美德、快乐和幸福等不可分割,它能促进社会公平、提升全民健康和社会福利,政府之所以“提供”或“安排”娱乐和休闲,其目的在于创造出一个更美好的社会。[3]随着我国体制改革的重心不断由经济领域向社会发展的其他领域渗透,“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逐渐深入人心,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目标也更加明确。因此,政府的经济职能也将逐步向社会职能转化,加强对社会公共事务和社会生活的管理,将日益成为新时期政府的重要职能。

《2016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预计到2020年,我国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60%;到2050年,城镇化率将超过80%。城镇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城镇的和谐发展越来越成为我国社会和谐发展的核心。随着城镇居民可自由支配收入和闲暇时间的增加,休闲已经成为城镇居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居民对公共休闲服务的需求愿望也会越来越强烈,公共休闲服务供给和基本公共休闲服务均等化的问题也将越来越成为城镇居民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所以,在城镇规划、设计和建设的过程中,应更多地关注居民的休闲需求,充分认识休闲在人全面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意义,充分重视休闲在城镇功能转变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从公共休闲空间构建、公共休闲环境营造、公共休闲设施完善、公共休闲项目设计、公共休闲活动组织等各个方面着手,提升城镇公共休闲服务水平,强化政府公共休闲服务职能,完善城镇休闲服务功能,为构建和谐的城镇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 研究意义

(一)理论意义

1.弥补国内公共休闲服务研究的不足

20世纪80年代,国内才开始有学者关注休闲及相关领域的问题。学者们结合自身的研究背景,分别从哲学、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视角对休闲问题进行了广泛研究。如马惠娣、吴文新、刘慧梅等从哲学角度探讨了休闲对于人的价值、生命的意义以及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作用[4];王雅琳、王琪延、王宁等从社会学视野对休闲与生活方式、社会发展的关系进行了探讨[5];宋瑞、卿前龙、王婉飞等对休闲产业、休闲经济进行探析等等。[6]然而,从供给角度关注休闲,尤其是有关公共休闲服务供给的研究却非常薄弱。少量有关公共休闲服务的研究大多数着眼于国外,注重对发达国家公共休闲服务的发展历程、管理模式等的介绍,但对国内公共休闲服务的关注不够,对我国公共休闲服务的实践指导价值有限。本书对公共休闲服务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重点关注我国城镇公共休闲服务的供给现状,在理论与实践上弥补国内公共休闲服务研究的不足,并从公共管理学角度拓展国内休闲学的研究视野,对国内休闲学科建设做出理论上的贡献。

2.探索公共休闲服务供给及其均等化评价的定量研究方法

出于制定公共政策的需要,西方发达国家由政府组织的休闲调查已经存在了较长的时间。政府成立专门的户外休闲资源调查机构,负责出具政府在户外休闲领域工作上的调查和建议报告。目前,在西方发达国家,公共休闲资源调查已经逐步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然而,在我国,无论是全国范围内,还是区域或城市范围内,休闲调查的价值还没有引起各级政府的足够重视,全国性、权威性的休闲调查、统计体系还没有建立,相关数据极其缺乏。这直接影响了国内休闲政策的制定,制约着国民休闲活动的有序开展。本书通过问卷调查等方法对部分城市公共休闲服务的社区覆盖情况、居民使用频率以及居民使用休闲设施的障碍因素等进行现实考察,尝试从量化分析的角度来研究国内公共休闲服务供给及使用现状,为国内公共休闲资源调查的开展及量化研究提供思路。

(二)现实意义

1.强化管理部门对公共休闲服务重要性的认识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休闲需求全面快速增长,大众休闲已逐渐成为国民的基本生活方式,受到社会各个群体的广泛关注。公共休闲服务作为一种社会资源和社会福利,理应为各个群体所平等拥有与享用。不过,多数地方政府对公共休闲服务的重要性、紧迫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公共管理与服务意识落后,公共管理与服务体制陈旧,公共休闲服务的管理、规划、政策与法律制定、资金投入等方面与日益增长的国民休闲需求一直存在较大差距。[7]《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的颁布,使得我国休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在此背景下,从供给侧入手,研究城市基本公共休闲服务供给,将有助于政府管理部门了解大众休闲需求和城市实际休闲供给水平,从而拓宽政府思路,制定有针对性的公共休闲服务政策,开发符合民众需求的公共休闲服务设施和产品,促进大众休闲向健康、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2.提高城镇公共休闲服务供给和管理水平

公共休闲服务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范畴,它既包括提供满足居民需求的硬件设施,也涵盖许多软件项目。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镇公共休闲服务已成为我国公共休闲服务的核心关注点。目前,我国各级城镇政府除了对公共休闲的关注度不够外,还存在着财政投入不足、机构设置不合理、相关政策缺乏、规划不到位等问题,直接导致城镇基本公共休闲服务供给乏力。比如,近年来,各地除公园数量有较大增长外,其他公共游憩和休闲场所发展较落后,博物馆和公共图书馆数量增长缓慢,对群众免费开放或收费较低的公共体育场馆非常缺乏,政府在公共休闲服务方面的资源配置数量远远低于公众的需求量,城市公共休闲需求与公共休闲供给之间的矛盾突出。本书的研究则涉及了经济发达、经济欠发达和经济不发达城镇的基本公共休闲服务供给情况描述和居民的休闲意愿表达,并因地制宜地提出解决当前休闲需求迅速增长与有效供给不足这一矛盾的对策建议,为地方政府公共休闲服务供给的优化和实现人民休闲福利的最大化提供了借鉴。

3.促进城镇基本公共休闲服务均等化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无论是在区域经济发展,还是个人收入分配上,我国一直秉承“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在这一原则的指导下,中国经济发展取得前所未有的高速增长。不过,与此相伴的是我国在经济和社会领域出现的越来越显著的不均等现象。这些不均等现象既体现在个人收入方面,也体现在公共服务方面。基本公共休闲服务作为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受到显著影响。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因此,基本公共休闲服务供给在不同地区、不同阶层、不同年龄等方面存在突出的不均等现象,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受到制约,超出一定限度的不均等也不利于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目前,基本公共休闲服务均等化问题,已经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此,一方面,城镇公共休闲服务的重要性逐渐得到重视,公共休闲服务供给的资金投入越来越多,公共休闲服务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越来越大。另一方面,针对老年群体、儿童、弱势人群的公共休闲服务被各地政府提上议事日程,休闲活动逐渐丰富,休闲服务项目不断增加。

公共休闲服务均等化是实现社会均等化的主要途径,也是社会均等化的重要内容,实现公共休闲服务均等化有利于增强国家的凝聚力,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所以,以保障城镇居民基本休闲权利、满足城镇居民日益增长的休闲需求为目的,构建一个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联合市场及社会非营利性组织共同向城镇居民提供公共休闲设施、产品与服务的完善的城镇公共休闲服务供给体系及实现基本公共休闲服务均等化,不仅有利于城市社会的健康持续发展,也是中国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