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东嘎镇的发展与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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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第一个时期:1951~1959年的东嘎宗政治和社会

(一)新政与保守:宗政府、庄园治理和乡村控制

20世纪50年代以前的西藏社会,在英军入侵拉萨、龙厦事件、热振事件的大背景下,改革遭遇挫折,基层农村社会的发展极为缓慢。由于内忧外患,十三世达赖喇嘛着手实施新政,建立强权政府。为了保证改革的顺利实施,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他试图改变过去寺庙、贵族庄园支差少、纳税少的现象。但是,噶厦政府在与保守势力的博弈中,由于触动了寺庙和贵族的利益,遇到了强劲的阻力。而这两股势力尤其是寺院集团几乎占领着近90%土地和庶民,在政治博弈中占据极大的优势。由于十三世达赖喇嘛系强势领导人物,改革还是得以推进。然而,随着他的圆寂,原来支持推行近代化改革的龙厦及其僧俗官员同盟都遭受到了严厉的政治报复。新的噶厦政府在几年内连续实行减税政策,取悦于保守势力。对那些有影响的保守人物,无息放贷或赏赐大量的粮食,以缓和矛盾。此时,寺院与贵族的权力在东嘎宗的各个庄园得到了巩固,秩序再次恢复到了改革前的状态。

(二)廉价政府

宗政府建制是典型的小政府。东嘎系小宗,没有僧俗二宗本,只有一人,由噶厦委派,对上执行噶厦政令,对下处理司法诉讼,分派政府差役到东嘎宗六大根布。宗本一般的任期为3~4年,如果根布、差民向噶厦提议,一般还可以连任。

全宗有两名世袭佐扎(相当于乡绅),由政府任命。佐扎最早是由民间推选产生的,后由藏政府任命而变成世袭。本宗的两个佐扎一个出自贵族庄园,另一个出自寺庙庄园。佐扎没有什么物质待遇,无固定薪俸,因公出差所需各项费用由宗政府向人民摊派。佐扎承办宗本下达的各项事务,仲裁民事纠纷,参加宗本召集的会议。

宗本之下设有甲措根布一人,为宗本的助手。他具体帮助宗本,秉承宗本的意旨向下属6个根布传达命令。甲措根布最初的设置是在宗政府向下摊派差役时体现公允,由民间共同商量推选出的协助宗本的一个人选,一般系当地富裕的大差巴户。后来,这个职务逐渐变成世袭职。由于甲措根布发挥了协调作用,各根布商妥给他免了一些差役负担,并且还给他一块薪俸地。

东嘎宗下属有6个根布(相当于村主任),分别为觉木隆根布、项敦根布、岗根布、甲措根布、桑噶根布、朗仲根布。

在宗政府里,还有信差、驿差、养马差、炊事差行使各自的职能。

(三)政府的职责

1.基层政府的两大职能:驿站、邮政

东嘎宗是一个大的驿站,担负着噶厦沟通西藏内外信息和政府物资运输的重任。东嘎宗驿站负责的地界东至拉萨,南至聂塘,西北至娘孜(东嘎与堆龙德庆交界处)。

驿站组织人力和牲畜运输,有专人负责驿站的公文传递和组织物资运输的重任,噶厦拨出驿差地给担负此差役的人耕种,作为薪俸。

驿差或称外差,也称“大乌拉”。支驿差的人都种有政府驿差土地,种驿差土地的人,只支驿差不出地租。1951年前,由于东嘎宗处于要道,东嘎宗本身差民驿差的摊派极重,公路通车后,驿差已较前大为减少。

1920年,西藏地方邮政局正式建立,中心邮局(扎康)设在拉萨丹吉林的一所藏式楼房内,邮票由扎细联合制造厂生产,主要邮路以拉萨为中心,东至工布江达,南至亚东,沿线设立了数十所邮站。邮差的主要业务是送交私人信件和钱币汇兑等,靠步行送信,而地方政府的公文还是主要靠政府的专职信差——阿仲来完成。

当时东嘎宗农村还有类似于乡邮员的半脱产职业——“榜钦”,即“顺次”传递消息的人员之意。他们执行的是信件邮递“顺序”中的一环,“榜钦”准确表达了邮政的含义。送信的工作,主要是传递公文和信件,这项差事并不是天天有,但必须随叫随到,不得延误。官道或大宗信件无须“榜钦”来负责,它们是地方政府的专职信差“阿仲”的工作范畴。宗里的信差每月平均出勤约60次,有时一天当中要出差几次,有时几天一次也不出。宗政府若有特别重要的公文或机密文件,就指定另外的差巴专送,这种差巴是宗本的亲信,与宗本有更深一层的关系。“榜钦”把信送到东嘎宗需要负责的地界就行了,而不用去更远的地方。

东嘎宗有两个专门给宗政府送信的差人,每人负责3个根布的来往信件,每逢宗政府有命令向下属6个根布传达,都由这两个信差负责传送。宗政府授给他们土地大小4块,房屋1间,作为支信差的待遇,信差不再支宗里的其他杂差。信差在送信的余暇时间可以替别人做临时佣工,宗本并不过问。信差若辞职不当此差,只需把土地和房屋交还宗政府即可。

2.治安

东嘎宗治安是指在宗府的统领下,发挥政府大贵族在各自领地司法自治功能的同时,组织和依靠各根布和庶民的力量,运用习俗惯例、宗教文化等手段,通过打击、防范、规约乡民等具体工作,实现乡村治安自理。

就西藏过去的体制而言,所有人都在三大领主名下。因此,领主代理人和各个根布构成了乡绅阶层。在代理人和根布的治下,当有打架、偷窃等小的案件发生时,一般先在村落内部由根布和佐扎组织熟悉乡规民约的人员共同商议自行处理。如果不服,可以通过甲措根布诉讼至宗府。轻则掌嘴,重则挞鞭了事。一般土地纠纷等案子诉讼至宗府。如果发生命案等大案要案,各根布一般负责诉讼至宗府,此后,宗府便会提交至噶厦审理。

3.医疗

西藏民主改革后设置的堆龙德庆县有藏医5人,分散在顶嘎、巴热、邱桑和达东等地。民主改革前的东嘎宗境内并没有行医者,即使寺院也没有藏医,唯有密咒师和降神者存在。百姓生病,一般先到本地降神户处占卜,或者到寺院讨要甘露,或依据地方知识以及出产,自己熬制草药饮用。病情严重,才会去拉萨药王山、德吉林卡寻医就诊。

(四)制度因素

噶厦政府行政权力的边界是宗,宗以下实行自治。在西藏近现代化过程中,宗政府作为噶厦政府最基层政权却保持着相对稳定状态。一方面,在东嘎宗各个根布的共同体内部存在次级的各个吉度小共同体,它们以交易的方式建立了基层秩序,处于自我治理状态中。噶厦政府即使拥有完整的政治机构、成熟的政治技术,但倘若试图抵达村社共同体内部,也必须付出高昂的成本。财政收入的组织必然与其小政府的构建产生冲突。如果从根本性的制度因素考察社会政治秩序的形成,其主要影响因子如下。

1.土地制度的稳定性

政教合一政权的存在和发展,最深刻的根源是与一定的经济制度相联系的。在西藏近现代化过程中,土地制度并没有因此而发生改变,领主尤其是寺院集团牢牢控制着社会最基本的经济资源。宗教集团具备内在动力和愿望来管理乡村社会。

据1956年的社会调查,东嘎宗82%的土地是寺产。拉萨三大寺的每个扎仓、康村都有自己的庄园。另外,寺院还有一种公共庄园,归寺院公共掌管。东嘎宗大多数地产属于拉萨西郊的哲蚌寺和东嘎宗的大小各寺。在传统体制内,寺属庄园土地是供养佛与僧众、宣扬佛法的公共资源,绝对不许买卖。与寺院土地捆绑在一起的还有百姓和僧源,以及当地的出产。寺院经济体对当地资源都有优先购买权。寺院的百姓要为寺院支差,这是义务。与此同时,只要家中劳力充足,差巴、堆穷家庭都有入寺为僧者,而地位低下的朗生子女在这方面的积极性更高。这种身份的转换,可以使得个体从被动的支差者变成公共资源的既得利益者。又由于在寺院中僧人身份是可以晋升的,为个人从集体中获得更高回报提供了进一步的想象空间。

民主改革前,东嘎宗的大多数家庭与寺院存在着直接与间接的利益关系。由于东嘎宗距离哲蚌寺较近,宗内寺院众多,僧尼所占比重很高,宗教领主的土地垄断性收益,又被他的庶民积极地分享。所以,在这种意义上,原本垄断的土地制度倒还存在一定的拥护者。

东嘎宗贵族庄园土地是私有的,可以买卖。但是,此类土地在东嘎宗的比重不高。在贵族与属民各种关系中,差民与他们之间的关系最为紧密,堆穷与朗生关系最为生疏,但是,他们也可以选择加入僧侣集团,或者选择缴纳人头税,做自由流动的属民。

东嘎宗没有政府的庄园,虽有7个政府差户经营政府差地,但是,整体影响力有限。差地的经营方式全由差户自行经理,每年须向噶厦政府缴纳租金,同时,支应一定的差役。1956年调查时,住在东嘎宗宗政府所在地的老百姓一共有27户,除了7户经营有政府的差地,其余的户都没有土地,有做堆穷、朗生的,还有一些须向各自领主缴纳人头税,以帮工为生者。

东嘎宗土地契约,即为领主支一份差役,领主授给一个单位面积的土地,叫作“差岗”。差岗有大有小,以东嘎宗各谿卡的乌拉差岗而论,每岗合7~8克种子。据说最早规定每岗为30克种子,但是1956年东嘎宗的政府差岗每岗又是50~60克种子。虽然差役的负担贫富者都是一样的,但是富者的差岗地总比贫者的大。即便如此,当时的契约关系还是比较稳定的。

2.大僧伽集团与小政府的博弈格局的形成

政教合一体制在长期的演变中,各种宗教势力掌握了自五世达赖喇嘛建立甘丹颇章政权所集中的政府资产的大头,贵族也控制其中一部分,政府控制的资源份额最少。这一体制的最大受益者僧伽集团,以及与此直接捆绑或间接相关的庶民,构成了西藏保守势力的基础。由于噶厦政府的低财政收入不足以支撑新型政府的行政费用,额外的摊派就变成了政府的唯一选择。但是,寺院属民的选择却是站在强大的寺院集团这边,即使差赋很重也坚决支各项寺院的内差,而抵制政府安排的外差。面对双重的重差压迫,很多差民选择抛荒,缴个人人头税做自由民,甚至入寺为僧。这种困境逼迫噶厦政府加重对基层差役的索取,导致更多的贵族的差民和政府的差民成为西藏保守政治势力的支持者。

3.乡村自治是宗教利益集团与民间力量的有机结合

根布制度的安排是西藏村落自治秩序形成的需要。根布制度之前近代西藏推行的是庄园自治,随着庄园产权的变更,原来比较完整的产权被分割、细化,同一片区内出现多个产权主。

根布制度对村落的治理名义上是在噶厦政府的治理下实现的。其实,噶厦政府不能直接管理乡村,得通过根布与佐扎这一阶层。实际上,根布制度是噶厦政府治理形式的补充:凡是政府机构无法直接完成的使命,根布制度可以更为有效地完成。另外,基层的根布制度又是对噶厦政府的一种抵抗,它是村落团结和利益的表达途径。来自上下两方面的声音通过这个机构完成交流和沟通,双方在这里找到利益的协调点。

具体而言,根布与佐扎承担的职责有:负责支差,如果一辖区出现支差中断的情况,由根布接管并协调规定支纳差赋事宜;向噶厦禀明土地抛荒的实际情况,与宗府一道掌管抛荒地,安排新的差民支差;调查土地的支差情况和支差的数量,并向噶厦政府汇报;向噶厦请求减免差税;如果对宗府执政人员有异议,具有越级上报情况的权力;村落内部发生纠纷的时候,根布具有相对意义上的司法独断权,一般由根布、第巴、差巴户聚在一起讨论即可解决。

由于东嘎宗基本系寺院庄园为主,所以,一个大根布六个小根布中政府委任的只有一个,贵族委任的也只有一个,其余的全是各寺院委任的,所以,寺院与属民的政治联盟是非常清楚的。

4.僧人晋升制度为属民参与政治提供通道

现代西藏沿袭了甘丹颇章以来僧人晋升的制度。从西藏的传统政治体制来看,普通俗人很难直接进入仕途,这一机会基本被贵族阶层所垄断,尤其是高阶官位。但是,西藏寺院为他们提供了各种机遇。如果一个小孩具备比较好的资质,可以从寺院严格的学经选拔制度中脱颖而出,成为寺院各级管事,乃至成为格鲁派最高的法座甘丹赤巴的主人。如果无法坚持寺院严格的学制,完成五部大论的学修,可以选择充当劳武僧,寺院这个庞大的机构也可以对这一庞大群体进行内部消化,安排适当岗位,让他们各尽其才。

所以,属民与寺院的关系较贵族抑或政府而言,是最为紧密的,也是最复杂的,不是轻易能割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