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符号学:自然、文化与意义的现象学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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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分支的自然史:现象学第一性、第二性、第三性的研究进路[1]

薛晨/译 梅林/校

摘要:

在本文中,作者从反思第一性、第二性及第三性的概念出发,着力于超越皮尔斯(Peirce)手稿中直接给定的概念。为此,皮尔斯现象学被认为是胡塞尔现象学中的一个特殊变体,因为它将可能的现象限定在三个范畴内,同时为这三个范畴赋予了特殊内容。第一个限定是皮尔斯理论,尽管是一种三元结构,但还是有些许结构主义特征,与此同时第二个限定意味着它并不完全流于形式。在本文中,每一个范畴具有某种原始意义,它们似乎与社会心理学中的二元和三元具有形式上的相似性。最后,符号被认为是一种特殊的第三位,本文试图阐明哪些亚像似符应归于第一性、第二性以及第三性。

我所有的观念都太狭隘了。与其说是“符号”,难道我不该称它为“媒介”(medium)?——查尔斯·桑德斯·皮尔斯(C.S.Peirce MS 339,1906,引自Parmentier 1985)

对于所有学者的文章来说,存在两种不该被随便混淆的研究方法。其一与理解学者可能想表达事物的传记式的任务有关,因为它将引发人们对学者们的文章进行更加深入的思考。第二个问题涉及有关学者对今天仍然可以坚持的真理所做的贡献,即他在自身的著作中所讨论的问题。当作者作品在其去世后才大量出版时,前者就至关重要了,正如查尔斯·桑德斯·皮尔斯(Charles Sanders Peirce)、费迪南德·德·索绪尔(Ferdinand de Saussure)和埃德蒙·胡塞尔(Edmund Husserl)的作品一样。第二个任务更多的是对话:我们或许会承认,勤于提问的学者会深入地、长期地去思考相关问题,但是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们比他更有优势,这不仅是因为,正如一句经典名言所说,我们和一些具有不同观点的人同样地站在他巨大的肩膀上,而且还因为,也许从那时起已有了从新视角解决这些问题的实证研究结果或理论阐述。阅读皮尔斯、索绪尔、胡塞尔或者其他思想家的作品是有风险的,正如一位基督教学者阅读圣经一样,我们一旦了解了作者所说的话,我们会马上了解其主题。当然,我不建议像传说中魔鬼阅读圣经一样去阅读任何一位学者的作品。但是当阅读一个特定的作品时,也许同时倾听天使与恶魔的说法会有所帮助。

因此,我毫不犹豫地就在下文中将几种体裁进行了混合。下面是关于第二种方法的一个基本初步设想,为了发展当下符号学理论,我还是会将我从皮尔斯手稿中获得的灵感全部搞清楚。我将验证这样一个想法,即皮尔斯关于第一性、第二性和第三性的想法中确实存在一些深刻但晦涩的真相,而其他皮尔斯评论家们认为这些范畴是理所当然的,好像这些范畴的意义很容易就可以领悟一样。我不接受,但也不轻易排除这个观点,即所有与现象学相关的事情都是以第一性、第二性、第三性的形式出现的,或者是以组合形式出现的,但是我认为这些范畴至少提供了理解与当代符号学相关的重要问题的一些有用视角,尤其是与那些当代发展心理学以及进化论研究相关的问题。这样做,我认为我是跟随了理查德·帕门蒂尔(Richard Parmentier 2009)符用学的指引,即致力于皮尔斯理论对社会分析的效用研究。

然而,我将从另一种现象学起步,即埃德蒙·胡塞尔现象学,在此皮尔斯现象学可能会被视为一个特例。也就是说,为了理解皮尔斯,我将在某种程度上采纳一种外部观点。而且,我将从皮尔斯相对较晚的评论出发去阅读他的作品,这些评论出现在这篇文章的题词中,也在帕门蒂尔(Parmentier 1985)作品中占据了同样的位置,因此我认为我们真的涉及了一些远超被称为符号的现象,但这些现象或许被描述为媒介、中介以及/或分支等术语更恰当。这并不取决于是否是对皮尔斯的正确解读。我仅仅是对我在阅读皮尔斯作品一些段落时被激发的想法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