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基本养老保险
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一)参保情况
截至2017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76.01万人,比上年增加9.02万人,增长5.40%;比2013年底增加32.24万人,年平均增长5.19%。
2017年分市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情况
1.参保人员构成情况
(1)按单位类型
企业单位:截至2017年底,企业单位参保人数为99.17万人,占参保总人数的56.34%,比上年增加3.26万人,增长3.40%;比2013年底增加4.96万人,年平均增长1.29%。
图1- 1 2013年—2017年企业单位参保职工人数及增长率对比图
图1- 2 2013年—2017年企业单位和其他人员占比情况
其他人员1:截至2017年底,参保人数为76.84万人,占参保总人数的43.66%,比上年增加5.76万人,增长8.10%;比2013年底增加27.28万人,年平均增长11.59%。
图1- 3 2013年—2017年其他人员参保人数及增长率对比图
(2)按人员类别职工:截至2017年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为125.53万人,占参保人数的71.32%,比上年增加7.22万人,增长6.10%;比2013年底增加23.7万人,年平均增长5.37%。
图1- 4 2013年—2017年参保职工人数及增长率对比图
离退休人员:截至2017年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为50.48万人,比上年增加1.8万人,增长3.70%;比2013年增加8.54万人,年平均增长4.74%。
图1- 5 2013年—2017年离退休人数及增长率对比图抚养比1:2017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抚养比为2.49∶1,较上年2.43∶1,抚养比稍有上升。养老保险抚养比较高的地区有:红寺堡区(5.43∶1)、银川市(4.45∶1)、盐池县(2.97∶1)、青铜峡市(2.95∶1);养老保险抚养比较低的地区有:同心县(0.8∶1)、海原县(1.12∶1)、彭阳县(1.15∶1)、灵武市(1.35∶1)。
图1- 6 2013年—2017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抚养比情况
2017年分市县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抚养比情况表
1抚养比:指参保职工人数与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数的比值。
续表
2.缴费人数情况
截至2017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数为102.33万人,比上年增加5.14万人,增长5.29%;比2013年增加14.98万人,年平均增长4.04%。
图1- 7 2013年—2017年缴费人数及增长率对比图
2017年分市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数情况表
3.跨地区养老保险关系转续人数情况
截至2017年底,共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入7787人次,较上年增加962人次,增长14.10%;共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出2558人次,较上年减少547人次,降低17.62%。
图1- 8 2013年—2017年跨省转入人次及增长率对比
图1- 9 2013年—2017年跨省转出人次及增长率对比
(二)基金收支情况1
1基金收支情况:本报告仅反映企业(企业单位和其他人员)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
2017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180.32亿元(不含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下同),比上年增加17.16亿元,增长10.52%;比2013年增加72.75亿元,年平均增长13.79%。基金总支出166.73亿元(不含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下同),比上年增加14.12亿元,增长9.25%;比2013年增加66.97亿元,年平均增长13.70%。基金累计结余196.34亿元,比上年增加13.59亿元,增长7.44%;比2013年增加30.05亿元,年平均增长4.24%
2013—2017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累计结余情况表
图1- 10 2013年—2017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累计结余情况
1.基金收入情况
基金收入构成:2017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180.32亿元。其中征缴收入141.36亿元,利息收入3.53亿元,财政补贴32.53亿元,其他收入0.85亿元,转移收入2.05亿元,分别占总收入的78.39%、1.96%、18.04%、0.47%、1.14%。
基金征缴收入:2017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征缴收入141.36亿元,比上年增加14.52亿元,增长11.45%;比2013年增加55.99亿元,年平均增长13.44%。
财政补助收入:2017年中央财政补助32.53亿元,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的18.04%,比上年增加4.87亿元,增长17.61%;比2013年增加15.85亿元,年平均增长18.17%。
图1- 11 2017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构成
2.基金支出情况
2017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支出166.73亿元。其中基本养老金支出160.24亿元,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支出5.87亿元,转移支出0.62亿元。比上年增加14.12亿元,增长9.25%;比2013年增加66.97亿元,年平均增长13.70%。
图1- 12 2017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构成
3.基金结余情况
截至2017年底,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96.34亿元,比上年增加13.59亿元,增长7.44%;比2013年增加30.05亿元,年平均增长4.24%。
2017年分市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结余及分布情况表
(三)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情况
1.养老金水平
2017年第13次调整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调增养老金162元,比上年增长6.03%;比2013年增加879元,增长44.60%,年平均增长9.66%。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2850元,全部按时足额发放。
图1- 13 2013年—2017年全区城镇职工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对比
2.城镇职工养老金替代率1
(1)人均缴费基数情况
2017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月人均缴费基数为4105元,比上年增加469元,增长12.90%;比2013年增加930元,年平均增长6.63%。
图1- 14 2013年—2017年人均缴费基数情况对比
(2)替代率情况
2017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替代率为69.43%,比上年减少4.5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一是选择最低缴费基数人员相比2016年减少;二是人均调增养老金水平较2016有所减少。
图1- 15 2016年与2017年养老金替代率对比
1其他人员:指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下同。
1替代率:指人均基本养老金与人均缴费基数之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