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奋精神 务实苦干努力推动全区农发工作再上新台
宁夏财政厅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 许学禄
一、2016年全区农发工作回顾
2016年,全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财政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农发办的大力支持下,在市县(区)党委、政府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的支持配合下,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建设农业“三大示范区”、发展“1+4”特色优势产业等决策部署,坚持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发展现代农业为着力点,积极推进土地治理、产业化经营、部门项目和科技示范推广项目建设,实施银北地区百万亩盐碱地骨干沟道治理工程,全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呈现出了财政投资逐年增长,各类项目有序推进,科技创新成果丰硕,资金管理日趋规范,项目建设效益明显的良好态势,多项工作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农发办的认可和赞扬,打造了一批市县农业农村工作的亮点和示范点,得到项目区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一)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夯实农业生产基础
2016年,安排土地治理项目财政资金59449万元,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7个,建设面积23万亩;实施生态治理项目13个,建设面积9万亩。争取列入国家第一批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创新试点项目试点省区,择优选择引黄灌区7个市县实施高标准农田产业融合创新项目,建设高标准农田4.95万亩,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稳步推进宁夏农垦平吉堡和灵武崇兴现代农业园区试点项目,探索现代农业发展的新路子。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累计建设高标准农田17.45万亩,开挖疏浚沟渠及沟道治理1277.46公里,推广节水技术控制面积15.51万亩。利用以色列政府贷款高效节水项目,计划对贺兰山东麓8个市县13.8万亩种植基地和86个酒庄的喷滴灌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提升,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
(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做大做强
围绕自治区确定“1+4”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思路,组织编制《宁夏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2016-2018年)》,找准县域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突出优势和薄弱环节,优先扶持与特色产业发展和种植结构调整联系紧密的产业化经营项目。2016年,安排产业化发展项目财政资金6874万元,扶持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75个。不断完善贷款贴息政策,放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立项门槛,探索将“后选项后结算”的贴息方式调整为“先选项后结算”,安排中央财政贴息资金4150万元,落实产业化贷款贴息项目59个,撬动银行贷款15.2亿元。积极探索发起设立宁夏农业综合开发产业投资基金,利用投资、贷款、担保、贴息等多种金融手段,解决各类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贷款难,融资贵”的问题,放大财政资金的“倍数效应”。
(三)加强部门之间协同配合,积极推动农村改革发展
坚持把部门项目作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有机组成部分,注重协调发挥部门的行业技术优势和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2016年立项扶持部门项目31个,争取中央财政资金114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4580万元,其中,农业部门项目6个,水利部门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2个,水土保持项目12个,林业部门项目7个,供销总社项目4个。从规范项目申报、专家评审、计划编报、批复下达、资金管理、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等关键环节入手,进一步调整和完善部门项目相关政策,明确部门间分工和职责,积极探索农发部门项目管理的新途径。主动与自治区气象局在防灾减灾方面加强合作,共同开展农业综台开发气象灾害预警服务。探索与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合作开展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构建以供销合作社为载体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合作开展“永宁粮食银行”建设,解决农民粮食储藏保管问题,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四)加快农业科技创新,破解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难题
坚持把科技创新驱动作为提升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大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与中科院相关院所、宁夏大学、宁夏农林科学院等科研院所积极探索破解枸杞、牧草、葡萄、设施蔬菜等产业发展的技术难题,联合开展酿酒葡萄免埋新技术、优质牧草良种繁育推广、绿色生态高值设施农业技术、节水技术与盐碱地开发利用,马铃薯病毒速测技术示范推广等课题研究和技术推广项目,提高科技贡献率,全面提升农业综合效益。落实院区科教合作协议,依托中国科学院西北生物农业中心(宁夏)平台,协调中国科学院涉农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常年驻宁夏从事科研课题研究和试验,不断深化院地合作和示范引领,倾力打造宁夏农发的“科技名片”。积极争取国家农发办信息化管理试点工作,设立宁夏农业大数据分析与应用院士工作站,加快推进宁夏农业综合开发3S信息系统开发应用,将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升级为省级农发管理信息平台,有力地提升了农发工作科学化、信息化管理水平。
(五)承担自治区专项工程,实施银北百万亩盐碱地治理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继续推进银北地区百万亩盐碱地治理工程进度,按照《宁夏引黄灌区盐碱地治理工程规划(2016—2020年)》要求,与水利、国土、农牧、林业等部门加强协调,承担西大沟上段、三二支沟下段、盐湖沟中段、五二支沟和五四支沟5条沟道的治理任务,整治沟道长度38.5公里。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引黄灌区盐碱地综合治理总体思路,认真抓好自治区主席咸辉拜会财政部领导对接事项措施落实工作,积极申请国家农发办将宁夏引黄灌区盐碱地治理工程项目列入农业综合开发扶持范围,在资金上给予重点支持,夯实农业农村基础条件。
(六)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各类项目资金安全运行
严格执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项目资金公示制“四制”,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借助财政部驻宁专员办和中介机构的力量,优化检查主体组合配置,注重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进一步提升监督检查质量。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84号令),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合理划分自治区农发办与市县农发办的事权管理权限。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预算执行工作,2016年12月提前下达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财政资金46530万元,其中,安排12932万元农发资金用于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督促县级农发机构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报账进度,尽量减少结转结余资金规模,提高农发项目建设效益。
二、2017年工作重点
2017年,全区农业综合综合开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三农”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自治区农业、农村、财政等工作会议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及全国省级农发办主任培训班精神,以推进农业现代化为目标,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主线,以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为着力点,认真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产业化发展项目、部门项目、外资项目和引黄灌区盐碱地改良工程,进一步创新机制,完善政策,规范管理,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农业综合开发水平和效益。
(一)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一是积极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计划在全区20个市、县(区)及农垦集团实施土地治理项目30个,建设面积28万亩(其中建设高标准农田25万亩)。完善现代农业园区扶持政策,示范引领现代农业发展,持续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二是扎实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创新试点项目。续建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创新试点项目7个,建设高标准农田4.54万亩。从探索解决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核心问题入手,择优选择2~3个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创新试点项目进行示范引领,推进土地治理与产业化发展两类项目有机结合,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创新模式,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三是实施引黄灌区盐碱地改良工程。认真落实《银北地区百万亩盐碱地改良骨干排水沟道治理规划》和《银南地区盐碱地改良规划》,计划治理银北地区骨干沟道8条27.2公里,防塌治理20.1公里;治理银南地区骨干沟道3条26.5公里,防塌治理26.5公里;实施暗管排水6.9万亩,推进引黄灌区盐碱地改良工程,促进沿黄生态经济带建设。
(二)推动产业集群发展,集中力量扶持特色优势产业
一是落实自治区农业特色优势产业规划。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1+4”特色优势产业,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突出产业扶持重点,优化产业发展布局,推动农业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和流通服务业转型升级,拓展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开展特色优势产业专题调研,联合中科院等相关院所和自治区相关部门对枸杞、清真牛羊肉产业发展进行专题调研,探索研究破解优势产业发展难题,为自治区党委、政府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二是多措并举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涉农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扶持力度,放宽扶持范围,简化申报程序,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使用和管护一体化的新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农业规模化服务项目的支持力度,构建“新型经营主体+连片土地治理+适度规模经营”的综合治理模式,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三是创新产业化发展项目扶持方式。计划安排农业产业化发展财政补助项目56个,安排贷款贴息项目39个,撬动金融机构贷款近10亿元。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通过贷款贴息、财政补助、参股投资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创新资金投入方式,探索实行“先建后补”管理模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成效。
(三)整合农发项目资金,努力拓宽农发资金投入渠道
一是服务大局推进实施脱贫富民工程。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积极支持贫困县涉农财政资金整合试点工作,计划安排农发资金18105万元用于贫困县涉农财政资金整合试点工作,为贫困县“销号摘帽”注入新动能。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对整合试点工作开展经常性调研和督导,确保整合试点资金到市县后能够接得住、用得好、见成效。二是积极拓宽外资项目投入渠道。加快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以色列政府贷款农田水利建设项目项目招标采购、主体工程建设和资金报账提款等工作进度,通过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引进国外先进项目管理理念,强化项目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建设任务。认真做好国际农发基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引入农业生产适应气候变化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关注贫困人口、弱势群体及妇女的参与和受益,为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发展现代农业提供借鉴和参考。三是统筹整合部门项目资金。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充分发挥水利、农牧、林业、供销等部门的行业技术优势,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提供示范引领、服务保障作用。调整优化部门项目结构,加大统筹整合力度,督促相关厅局和市县农发机构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及时组织项目竣工验收,不断提高部门项目的影响力。
(四)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深化院地农发科技合作
一是积极探索解决制约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技术难题。重点解决枸杞新品种选育、机械化采摘、产品深加工和转化;优质葡萄新品种选育、栽培技术、病虫害防治、冬埋品种优化、酿酒过程操作;设施蔬菜连作、有机生产工艺管理、产品全过程监控等技术难题。充分运用市场化运作机制,推动农发科技成果转化和示范推广,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率。二是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示范推广。围绕自治区确定的“1+4”特色优势产业,开展与不同区域特色优势农业紧密相关的安全高效种养关键技术和模式等成熟技术成果的转化和推广示范应用。实施葡萄新品种引进、优质牧草良种繁殖技术与示范、绿色生态高值设施农业技术集成与示范、百合产业化开发技术示范推广、高效节水与水肥一体化技术示范、盐碱地农业开发利用示范推广、马铃薯旱作节水技术集成及病毒速测技术示范推广。三是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依托中国科学院西北生物农业中心(宁夏)和宁夏现代农业综合开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科技创新平台,重点开展生物农业技术集成和应用示范等相关工作,为中国科学院涉农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常年驻宁夏从事科研课题研究和试验提供保障服务。发挥产业发展联盟的合作平台作用,扎实推进科研单位、业务主管部门、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单位的协调合作,搭建集科技研发、示范推广、成果转化、交流培训为一体的合作平台。
(五)强化项目资金管理,确保农发资金安全运行
一是开展查处农业综合开发领域腐败及其他违规违纪问题专项行动。认真排查涉及农业综合开发领域的腐败问题、财政资金违规违纪行为,结合2015年以来自治区农发办年度综合性检查和专项检查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农发各项制度规定和监管机制,从源头和过程监督中预防和遏制腐败及其他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二是合理划分各级农发机构事权责任。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适当下放项目评审权限,加快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努力实现工作重心由事前评审立项向事中监督检查和事后开展绩效考核转变。三是加快构建农发制度体系。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4号),对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推进配套制度建设。修订完善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贴息资金管理、“先建后补”管理、绩效管理与评价、项目评审、竣工项目验收等一系列配套的细则,加快构建“精简统一,分级管理,放管结合,务实高效”的制度体系。四是抓好预算执行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预算执行工作,足额落实地方财政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督促县级农发机构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报账进度,减少结转结余资金规模。根据项目建设计划和工作需要,清理上缴财政存量资金,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工作。严格执行财政资金县级报账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资金和项目公示制等管理制度,规范资金和项目管理。借助财政部驻宁夏专员办、财政厅监督检查局及第三方中介机构的力量,优化检查主体组合配置,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科学合理设置项目绩效目标,不断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六)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提升农发工作整体水平
一是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教育集中整顿活动。着力解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建设、资金项目管理、工作流程、干部队伍建设等突出问题,使农发办干部职工在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廉洁自律、完善工作制度、提升工作效能等方面取得实效。二是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重点加强制度建设、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严格把好资金项目分配关、申报关、评审关、建设关、验收关、绩效考核关,不断提升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三是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加强理论业务学习和反腐倡廉教育,从身边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主动适应干部作风建设的新常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落实“七个一律不准”,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四是强化机构建设和干部管理。进一步明确自治区农发办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对内设机构职责和岗位设置进行优化配置,加大干部选拔培养和调整交流力度,对长期从事项目资金管理的工作人员进行轮岗交流,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