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研究型大学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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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美国高等教育的历史沿革(1)

美国的高等教育肇始于十七世纪三十年代。1636年,在北美大陆的马萨诸塞(Massachusetts)波斯顿(Boston)查尔斯河(Charles River)对岸创办的哈佛学院(现哈佛大学前身),揭开了美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序幕。从殖民地时期的第一所高等学院——哈佛学院的建立,截止到1775年美国独立战争(American War of Independence,1775年4月19日—1784年1月14日)前夕,美洲的早期移民们在北美大陆上先后共建立起了九所高等院校,在史书上一般被称为殖民地时期的旧式学院。这九所殖民地时期的旧式学院是美国高等教育的基石。

回溯历史,美国的高等教育已经走过了近四百年的历程。从最初的几所旧式学院到现在的世界高等教育第一大国,美国高等教育的规模、模式和体系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简单移植到自主生长、从单一系统到多元复杂转变的持续发展过程。纵观美国高等教育,其发展史是一部波澜壮阔、不断改革和创新的历史过程。时至今日,美国的高等教育规模正在稳步扩大,教育体系不断完善,教育结构逐步优化,教育质量持续提高,正在以类型多样、层次分明,以及拥有众多的世界一流大学吸引着世界各地的学子的目光。

根据历史发展阶段的不同,可以将美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历程划分为五个特色鲜明的阶段,即殖民地时期的高等教育、建国初期的高等教育、南北战争至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转型时期的高等教育、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至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大众化时期的高等教育,以及当代教育体制多元化时期的高等教育。这五个历史阶段的划分,梳理了每个时期美国高等教育的特点,较为充分地反映了美国高等教育的整体变化过程和发展趋势。

“学院象征着社区的尊严,是否拥有一所学院,是文明社区有别于野蛮部落的标志”。1636年-1789年的殖民地时期,生活在北美大陆的人们以欧洲的高等教育模式为母板,在综合吸纳欧洲大学的办学模式和理念的基础上,在自己的社区里建立了学院,史书上称之为殖民地时期的旧式学院。1790年-1869年的独立建国时期,众多的小型学院开始蓬勃兴起,出现了不同类型的高等教育形式。1870年-1944年工业化时代的大学转型时期,美国的研究型大学开始出现;与此同时,教师专业化也有了很大的发展,州政府在高等教育中的作用进一步扩大。1945年-1975年,美国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时期,高等教育的层次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学生入学人数不断增加,学校对联邦政府资金的依赖性越来越强,州政府对高等教育的控制开始加强,美国的高等教育体系日渐成熟不论在学校规模上还是教育科研水平上,都已经处于世界领先地位。1976年-2016年,美国的高等教育进一步发展,教育改革和创新教育如火如荼,大学的社会服务功能得以拓展,研究型大学、地方性大学和社区学院与企业合作成效显著,美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达到顶峰时期,一个特色鲜明、多元化、复杂化并存的美国高等教育体系正式确立。

第一节 殖民地时期旧式学院的建立(1636—1789年)

在一万五千多年前,一批来自亚洲的流浪者经由西伯利亚(Siberia)跨过白令海峡(Bering Straits)到达美洲,他们就是北美的原始居民——印第安人的祖先。在欧洲殖民者未踏上北美大陆之前,北美大陆一直是印第安人的家园。在那片广袤无垠的土地上,北美的原始居民——印第安人生息繁衍,代代相传。1492年10月,意大利航海家克里斯托弗·哥伦布(Christopher Columbus)发现了美洲大陆。在哥伦布踏上了美洲大陆之后,西班牙、荷兰、法国、英国等国家相继开始了向北美洲的殖民侵略和移民,美洲成为欧洲人掠夺财富的场所。

1565年,西班牙人在美洲的佛罗里达半岛(Florida Peninsula)建立了第一个欧洲人的永久性居住点——圣奥古斯汀(Saint Augustine)。二十三年后的1588年,英国人打败了西班牙的“无敌舰队”,取代了西班牙的海上霸主地位,并开始组织向北美大陆的殖民扩张活动。1607年,英国船长约翰·史密斯(John Smith)率领三艘英国船只抵达弗吉尼亚(Virginia)的詹姆斯敦(Jamestown),在那里建立了第一块永久性的英属殖民据点。1620年,102名英国清教徒中的激进分子(分离派)为了逃避英国国教的束缚和王权的控制,他们怀着自由和理想,搭乘“五月花号”来到了普利茅斯(Plymouth),在普利茅斯建立了第二个英国人的永久性居住点。这一时期,由于许多英国人对当地社会、经济和宗教环境的不满,纷纷离开本土来到了北美大陆。来自英国和欧洲大陆的移民,很快遍布了从新英格兰(New England)到卡罗来纳(Carolina)的大西洋沿岸。这些移民们来到北美大陆后争相划割殖民据点。从十七到十八世纪前半叶,英国排挤其他殖民者,在东起大西洋沿岸、西至阿巴拉契亚山脉(Appalachians)的广阔土地上,相继建立了十三个殖民据点,其中最后一个殖民据点是1732年建立的佐治亚(Georgia)。“五月花号”事件不仅影响了英国国内的政治,也使遥远的北美大陆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北美大陆的早期移民们,告别故土,翻山涉水,踏上北美大陆,大多是源于宗教信念的冲突。十七世纪初期,英国国内的宗教斗争日益激烈。英王查理一世(Charles I)继承其父詹姆斯一世(James I)的反动政策,在大主教威廉·劳德(William Laud)的协同下,疯狂地迫害反对国教会的清教徒们。而清教徒们既不愿意抛弃自己的信仰,又无力去战胜国教会的专制,所以大量的清教徒由于不堪迫害而逃亡海外。在那个宗教骚乱和冲突的时代里,大部分人是怀着对宗教自由的渴望,从英国和欧洲大陆来到北美大陆的。那时的北美移民,多数是为了摆脱封建暴政、宗教压迫和贫穷,从欧洲各国逃离而来的劳动者;此外,还有一些从非洲被贩卖去的黑人奴隶。但是后来越来越多的移民之所以涉足北美大陆,他们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发财或者开创新的生活。

一、殖民地学院的创立

来自欧洲的移民们相信:“学院象征着社区的尊严,是否拥有一所学院,是文明社区有别于野蛮部落的标志。”为了把“古老英国大学的传统移植到北美的荒野”,他们在定居下来后不久就开始兴建学校。于是,各种各样的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机构相继在不同的殖民地区建立起来。如公开学校(common school)、主妇学校(dame school)、阅读学校(reading school)、写作学校(writing school)、慈善学校或贫儿学校(charity or pauper school)、拉丁文学校(Latin Grammar school)等如雨后春笋般兴建起来。有了广阔的领地之后,随着各级教育的逐步完备,为了适应当时殖民地政治、宗教、思想以及经济上的需要,美国殖民地学院也随之应运而生了。[1]

欧洲最初的大学是由学生团体建立的。这种大学组织起先出现于十二世纪的意大利,后来逐渐传播到西班牙、葡萄牙和欧洲中部。追溯历史,欧洲大学的主要类型有两种,一种是学生团体建立的,另一种则是从教会中分离出来的。学生团体建立的大学,是由学生团体雇佣和任用教授,决定经费的使用,制订相关课程的设置、考试和颁发学位的规则。而从教会中分离发展而来的大学,则与教会联系紧密。这种类型的大学主要是培养神职人员,课程以教会教义为基础,学习宗教权威的教义和神学理论。他们是由教会统一开办并且为其服务的专业学校。美国殖民地时期的旧式学院和随后产生的高等教育,就是以欧洲的这两种类型的大学为模式建立起来的。[2]

(一)早期的三所学院

在殖民地建立学院的计划可以追溯到十七世纪初期。1617年,在弗吉尼亚殖民地,英皇詹姆斯一世曾为教育之事致函当地主教,指示其以捐款的方式为当地原住民的子弟创办学校。当时的弗吉尼亚总督乔治·叶德雷(George Yeardley)爵士计划在亨利克划出一万亩土地用来建立一所大学。之后不久,当地绅士就组成了建校筹备委员会,并筹集到2000英镑的建校资金,开始着手建校事宜。1622年,印第安人在首领奥佩堪卡努的率领下对白人定居点发动了突然袭击,许多村落和种植园被夷为平地,参与筹划建校的人士或死或散,其时又恰值弗吉尼亚公司解体,因而在殖民地创办大学的计划遂胎死腹中。

后来,当种植园在各殖民地兴起时,贫民学校和慈善学校才得以在此建立起来。美国殖民地时期建立的中等学校主要是拉丁文法学校,这是一种古老的欧洲中等学校。中世纪时期,随着欧洲文化教育趋于低落,拉丁文法学校的发展也步入了低谷。文艺复兴之后,逐步复苏的古希腊、古罗马文化与教育浪潮,又为拉丁文法学校的发展提供了社会文化基础。其时,视新大陆为实现自己宗教理想之自由天地的移民们,在踏上新大陆并安顿下来之后,便开始考虑教育事业。由于当时在教育问题上并无定规可循,他们遂把古典文法学校移植到了新大陆,并使之在新大陆扎根发展。1642年的波士顿拉丁文法学校的设立,标志着英国古典学校在新大陆移植的开始。继波士顿拉丁文法学校建立之后,马萨诸塞、康涅狄格等殖民地也相继建立了类似的学校。在独立革命前较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内,拉丁文法学校是美国中等教育发展的主体。

1.哈佛学院

1633年,传教士、剑桥大学的毕业生约翰·埃利奥特(John Eliot)致函马萨诸塞当局,建议在马萨诸塞设立一所高等学校,并说明了设立高等学校的意义。约翰·埃利奥特的建议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于是在殖民地创建学院的计划遂之又被重新提上了日程。1636年10月28日,马萨诸塞议会通过了一项议案,决定资助400英镑作为创办这所学院的经费。翌年,学院建设工作正式启动,学院校址定于新城(Newetowne,纽敦,即现今的坎布里奇,又译作剑桥),同时还成立了一个由六位行政官员和六位牧师组成的校监委员会,具体负责学院的筹建工作。1637年底,校监委员会聘任纳撒尼尔·伊顿(Nathaniel Eaton)出任学院院长职务。伊顿早年毕业于剑桥三一学院,并在尼德兰弗朗纳克大学学习神学,师从著名清教神学家威廉·艾姆斯(William Ames)。1638年5月,学院所在地纽敦改名为“剑桥”(Cambridge,中文又译音为坎布里奇),学院也就被称为“剑桥学院”(Cambridge College)。

初创的剑桥学院后来之所以易名为“哈佛学院”,是与青年牧师约翰·哈佛(John Harvard)的慷慨捐赠有关。青年牧师约翰·哈佛毕业于英国剑桥大学伊曼纽尔学院,1637年抵达马萨诸塞,他当时的梦想是成为查尔斯镇教堂的助理牧师。不幸的是哈佛在抵达美洲后不久便染上了肺病,于1638年9月14日去世。他临终前立下遗嘱,将自己的一半财产(即719英镑17先令2便士)和全部藏书(约400册)捐赠给河对岸那所新成立的学院。当时,一个中等学校教师的年薪约为20~30英镑,而哈佛学院的首任院长一年的薪水也只有60英镑,所以哈佛的这笔捐助在当时是一笔不小的财产。为了纪念这位年轻牧师的慷慨捐赠,1639年3月13日马萨诸塞议会决定将“剑桥学院”正式更名为“哈佛学院”。[3]哈佛学院就是当今享誉世界的哈佛大学的前身,它是北美洲殖民地时期创建的第一所高等学院。哈佛学院的建立标志着美国高等教育的发端。

1640年8月7日,哈佛学院校监委员会任命年仅30岁的亨利·邓斯特(Henry Dunster)为哈佛学院院长。邓斯特毕业于英国剑桥大学的麦克达林学院,并拥有在乡村学校任教和布道的经历。哈佛大学在他的领导下,完全遵循英国牛津、剑桥等大学的惯例,课程设置依循英国大学的模式,以传统的学院式课程以及培养神职人员为主,课程主要包括古典文学和古典语言学。哈佛学院的正式课程是由邓斯特首次开设的,共12门课程。其中一年级学生的课程为逻辑、希腊文、希伯莱文、修辞、教义问答、历史以及植物学,二年级学生则学习伦理学、政治学、阿拉伯文、希腊文、修辞及教义问答,三年级的学生被授以天文、数学、希腊文、修辞、叙利亚文和教义问答。哈佛学院当时只有三个年级,为效法英国大学的四年制,1655年哈佛学院又增设了一个年级。至此,年轻的哈佛学院成为新大陆广袤荒野里盛开的第一株文明之花,并逐步发展成为北美大陆最有影响力的大学。

2.威廉-玛丽学院

在哈佛学院创办五十七年之后的1693年,在弗吉尼亚又成立了另外一所高等学校──威廉-玛丽学院(William and Mary College)。威廉-玛丽学院和哈佛学院是十七世纪北美殖民地时期所创办的仅有的两所学院。然而,在弗吉尼亚创办高等学院的经历却是异常困难的。

如前所述,1617年在弗吉尼亚建立学院的计划,因奥佩堪卡努率领印第安人对白人居住点的袭击而使之搁浅。四十多年后的1660年,弗吉尼亚议会再一次提出了建立学院的议案,但这个议案又同样没有成为现实。[4]实际上,在弗吉尼亚殖民地建立后不久,就已经从王室获得了用于建校的土地,但由于弗吉尼亚缺少像马萨诸塞那样重视人口和发展高等教育的使命感;加之几任总督大多又是讲求实用的人,他们和当地种植园主把发展种植园经济放在首位,并不热心于发展公共教育事业。对他们来说,大力发展种植业才是首要任务。[5]因而,直到1693年英国圣公会牧师詹姆斯·布莱尔(James Blair)获得王室的特许状之后,才真正开启了在弗吉尼亚的建校事宜。甚至当建院的特许状颁发之后,时任总督曾对要求创办学院以培养牧师拯救弗吉尼亚灵魂的代理主教布莱尔大发雷霆,并说:“灵魂!去他的灵魂吧!让他们种好烟草好啦。”[6]

由于建校的特许状是由当时在位的英格兰新国王威廉三世和王后玛丽二世颁发的,为了纪念这种殊荣,学院遂得名威廉-玛丽学院,由詹姆斯·布莱尔出任第一任校长。在创办之初,威廉-玛丽学院主要由哲学院、神学院、印第安学院和一些文法学院构成,学院的办学目的除了教化印第安人和培养公职人员以外,还主要致力于英国国教会牧师的培养。威廉·玛丽学院的建立,还结束了弗吉尼亚移民不得不冒着穿越大西洋的危险,将自己的孩子送到遥远的英国去接受高等教育的历史。

3.耶鲁学院

殖民地时期建立的第三所学院是十八世纪初期公理会创立的耶鲁学院。耶鲁学院位于康涅狄格(Connecticut),是当今享誉世界的耶鲁大学的前身。“康涅狄格”源自于印第安语,意思是“潮汐河流域”,该区域北接马萨诸塞,东连罗得岛,西毗纽约,南隔海峡与长岛相望。

1614年,荷兰人首先乘船驶入康涅狄格河。1634年,英国殖民者也移民到此地,居住在了康涅狄格。1637年,英国人击败了当地原住民印第安居民。翌年,北美康涅狄格成为英国的殖民地。一批英国殖民者乘船远渡重洋来到昆尼皮亚克(Quinnipiac)海湾定居,并使之逐渐发展成为繁荣的纽黑文(New Haven)新港。

1647年,约翰·达文波特提议在纽黑文建立一所学院,他认为教育可以让欧洲文明在北美大地生根。截至1655年,他们已经为这一建校计划集资了640英镑的资金,但遗憾的是这一计划连同之后几年内的几个计划都因各种原因未能付诸实施。虽然达文波特的计划屡屡遭挫,但他建立学院的思想却影响了当地的许多人。

耶鲁学院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还源自一些清教保守派对哈佛学院日益增长的自由主义和波士顿被污染的道德环境的严重不满。清教徒们漂洋过海踏上北美大陆,其本意是为了冲破藩篱追求宗教自由,但当他们定居并生活下来以后,又逐渐地把自己变成了不能容忍他人宗教自由的势力。十七世纪下半叶,从罗得岛开始,包括新英格兰地区纷纷实行宗教自由。在这种情况下,哈佛学院顺应历史潮流,对不信教者甚至对那些不同教派的教徒均采取了越来越宽容的态度。

新英格兰神学家、清教派领袖科顿·马瑟(Cotton Mather)对哈佛学院的此种做法深感不满,他认为哈佛学院已经背离了当初建校的宗旨。以马瑟为首的部分公理派教会信徒,指责哈佛学院在办学上的日益放松,并要求哈佛学院恢复原来的清教徒教义。然而,哈佛学院校方并没有理会他们的要求。无奈之下,这些人于1701年在康涅狄格州的纽黑文镇筹划另建了一所学院,他们建立新学院的目的是旨在使青年“可以学习艺术和科学……为教会和国家服务”。

十位受托管理学校的牧师从他们藏书不多的图书馆里拿出四十本书,作为在康涅狄格州建立新学校的资本。1701年10月,康涅狄格州议会表决后通过他们筹划创建学校的构想,于是新学校正式成立。当时的创建者为这个新建学校取名为康州联合学校,该州议会还专门任命十名神职人员作为董事成员负责学校的创建,并推举毕业于哈佛大学的亚伯拉罕·皮尔逊为第一任院长。但直到第二年的三月,学校才有了第一名学生雅各布·海明威。1707年,该教会学校第一批的十八名学生毕业,被授予了学士学位。

康州联合学院在建校初期,没有校舍,学生只能分散在康涅狄格州的六个城市学习。1716年,经过托管人的投票,大家一致同意将学校迁至纽黑文。1718年,英国东印度公司高层官员伊莱休·耶鲁(Elihu Yale),向这所教会学校捐赠了9捆总价值562英镑12先令的货物、417本书以及英王乔治一世的肖像和纹章。这对当时襁褓之中的新建教会学院可谓是雪中送炭。为了感谢耶鲁先生的捐赠,康州联合学校遂正式更名为“耶鲁学院”。

耶鲁学院的办学宗旨是继承欧洲人文科学传统,为公理会培养能为民众服务的神职人员。因此,学生必须住校,到教堂做礼拜,学习神学及古典文学,遵守严格的教规。教会主宰学校生活的方方面面,指挥学生生活的节奏,宗教价值贯穿于教学的全过程。

耶鲁学院在整个十八世纪都保持了公理会制度,既培养了一批神职人员,也培养了一批强调康涅狄格安定习惯的世俗人士。在课程上,耶鲁学院以哈佛学院为模板,其课程设置的意图、重点以及课程的实质同哈佛学院、威廉-玛丽学院是一致的。然而,稍有不同的是耶鲁学院增加了一些科学和数学的课程,开始对自然科学有所重视。

尽管以上三所高等院校在创建过程中均经历了许多坎坷,并且最初的规模也相当简陋,但它们的出现却给北美这个荒蛮之地点燃了文明的火种。

(二)后期的六所学院

十八世纪初的北美大地上,以公理会为主的许多牧师认为殖民地人民失去了其清教祖先的信仰。在十八世纪三十到四十年代,这些牧师们发起了一系列试图恢复宗教热情和投入的活动,这就是历史上称为“第一次大觉醒”的宗教复兴运动。宗教复兴活动在新英格兰的一些城镇中,从十八世纪二十年代开始一直持续到六十年代,成千上万的群众被卷入了这场运动之中,广大群众在运动中提高了觉悟,受到了教育,民主意识进一步加强。

宗教复兴运动强烈地冲击了殖民地的教会组织和教会功能等传统观念,导致了更为广泛的宗教自由以及宗教生活的民主化。另外,在这一次跨殖民地的宗教复兴运动中,生活在美洲不同殖民地的人们对自己身份有了统一的认识,他们第一次将自己认作为美洲人而不是弗吉尼亚人、马里兰人或是纽约人。这种新的认识,对以后各殖民地的互相联合而进行独立运动起到了促进作用。

第一次大觉醒宗教复兴运动唤起了人们新的宗教热情,极大地扩展了人们的宗教情感。为使自己的教义能够发扬光大,不同教派对其神职人员的迫切需求又反过来推动了高等学院的建立和发展。从十八世纪四十年代到美国独立战争前的数十年间,人们又相继建立了六所学院。这六所学院分别是费城学院、新泽西学院、国王学院、罗得岛学院、皇后学院和达特茅斯学院。这一时期的新建学院数量是过去一百年间的两倍。

截至独立战争前夕,几乎每一个基督教的教派都拥有了自己的高等学院。

1.费城学院

1755年,在宾夕法尼亚的费城建立的费城学院(Philadelphia College)是美国殖民地时期的第四所学院,也是美国的第一所非教派学院。著名的科学家、政治家、《独立宣言》的起草之一,避雷针、富兰克林炉及远近两用眼镜等的发明者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是费城学院的创办人。

富兰克林认为,新的知识来自对现有资源最广泛的认识和最有创新的运用。这一思想指导着富兰克林的研究工作,同时也是他创办学校的指导方针。他认为要使当时的北美洲达到欧洲那样的工业、商业和军事实力,必须提倡和实施注重实际应用的新型教育,培养具有创新思维,对他人的创造反应敏捷,不脱离现实生活的人才。

在学院创办之初,富兰克林邀请苏格兰人威廉姆·史密斯(William Smith)主持学院事宜。史密斯将课程时间缩短为三年,以三分之一的课程教习传统的拉丁文及希腊文;三分之一课程的学习数学及科学,包括实用科学,如农业、化学、测量、刻度板制作、机械及航海;剩下的三分之一课程用来修习逻辑、伦理学及形而上学,也包括政治学、工商贸易及历史。史密斯的课程设计是美国第一个免于中世纪传统及宗教目的的系统课程规划。从此,美国学院逐渐开始反映美国的需要而不是英国的要求,反映边远地区的思想而不是传统的思想。[7]

1779年,宾夕法尼亚政府通过立法对学校进行了改组,将其正式命名为宾夕法尼亚州大学。1791年,校名又被缩为宾夕法尼亚大学。宾夕法尼亚大学开创了现代美国教育,它不仅首先设立了科学课程,同时还是第一个开设历史、数学、农学、英语和现代语言等课程的美国大学。[8]

2.新泽西学院

殖民地时期的第五所学院是长老会创办的新泽西学院(New Jersey College)。大觉醒运动导致了北美殖民地地区宗教派别的分裂和融合,新泽西学院的成立与长老会的分裂密不可分,因此新泽西学院被认为是十八世纪三十年代大觉醒宗教运动的直接产物。

在北美中部的各殖民地,殖民者只重视和追求物质上的进步,对教育事业漠不关心。因此,北美中部地区的各殖民地的教育较为落后。1746年,英国国王乔治二世(George II)颁发特许状,成立了新泽西学院,选址在新泽西的伊丽莎白(Elizabeth),其建校宗旨是为本地区的长老会教徒服务。

1747年,新泽西学院迁至新泽西州,1756年又迁至普林斯顿,1896年正式更名为普林斯顿大学(Princeton University)。新泽西学院创办之时,正值十八世纪的宗教大觉醒运动时期,因此尽管它依然带有明显的宗教色彩,但其宗教性已远逊于哈佛学院、耶鲁学院和威廉-玛丽学院。

3.国王学院

根据英国国王乔治二世颁布的《王室特许状》,1754年英国圣公会建立了国王学院(King's College)。国王学院是现今哥伦比亚大学(Columbia University)的前身,是殖民地时期的第六所学院,也是殖民地时期的第一所不由单一教派控制的高校学院。

国王学院是纽约的第一所高等学府。早在1704年,人们就开始讨论在纽约创建一所高等学府。然而,直到位于哈德逊河对岸新泽西的普林斯顿大学创建以后,在纽约创建新学院的想法才正直得到了认真对待。1746年,一个为新学院筹集资金的法令在纽约州议会得以通过。1751年,纽约州议会组成了一个包括七名英格兰教会成员在内的十人委员会,该委员会的职责是对这一新学院的成立进行指导,成立所需的经费则来源于发行州彩票筹集的资金。1753年,国王学院以校董事会的名义聘请神学博士萨缪尔·约翰逊出任校长。1754年7月17日,约翰逊博士在三一教堂的法衣室主持了首批学生的开学仪式,学校正式开课。约翰逊博士也是学院第一届仅有八名学生的唯一导师。[9]

对国王学院来说,1776年爆发的美国独立战争是一个灾难性的事件。从1776年大陆军进入纽约开始直到1783年正式从纽约撤离,国王学院的教学活动被迫暂停了八年之久。独立战争结束后,纽约州议会批准了支持学院重建的建议,并于1784年5月1日设立了一个校董事会以监督国王学院的重建。为了表示对美国新生共和政体的支持,州议会在法案中规定“位于纽约市的,在此之前被称为国王学院的学院从今以后将永远被称为哥伦比亚学院”。1896年,校董事会正式决定使用“哥伦比亚大学”作为这所学校的新名字。

4.罗得岛学院

由于当时基督教浸礼会的牧师缺乏正规的训练,已成为受人批评的目标。1764年浸礼会创办了罗得岛学院(Rhode Island College),校址建在罗得岛的沃伦市(Warren),学院的目的是提高浸礼会牧师的教育水平。1765年,罗得岛学院正式招收了第一批男生入学。1770年,罗得岛学院搬迁到普罗维登斯市(Providence)。

回溯到1636年,当时马萨诸塞殖民地内一个叫罗杰·威廉斯(Roger Williams)的教士,因抨击殖民地教会与政府融为一体而获罪逃到了普罗维登斯(Providence)隐居。他反对当时新英格兰其他殖民地排斥异教徒的做法,认为世俗政府不应强迫人们信仰某一种特定的宗教。威廉斯在那片蛮荒之地建立了普罗维登斯镇,旨在使之成为各种宗教信仰共存、政教权力严格分离的开放社会。之后,又有一些教徒被马萨诸塞殖民地所驱逐,他们得到了威廉斯的协助。基于这一传统,罗得岛学院坚持信仰宽容,罗得岛的普罗维登斯一直是美国追求宗教容忍、反对暴政统治的精神象征。

建校之初,罗得岛学院是个只收男生的浸礼会学校,曾因财政困难停办多年。直到1971年,罗得岛学院同有协作关系的彭布罗克学院合并。罗得岛学院只招收男生,而彭布罗克学院只收女生,两所学院的合并,打破了学生的性别限制,实现了男女同校。学院的课程设置包括生物科学、计算机和信息科学、工程、艺术、数学、外语、文学、心理学、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以及跨学科的课程。

1804年,一个名叫尼古拉斯·布朗(Nicholas Brown)的人向罗得岛学院捐赠了5000美元,其目的是以便在该学院设立一个教授席位。同年,为了纪念布朗对罗得岛学院的慷慨捐赠,罗得岛学院遂正式易名为布朗大学(Brown University)。

5.皇后学院

1766年建立的皇后学院(Queen's College),即现今罗格斯新泽西州立大学(Rutgers,the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Jersey),是当时荷兰归正教派(Dutch Reformed Church)为本教区所建,也是是唯一没有得到官方财务资助的学校。荷兰归正教属于长老会新教,是宗教改革运动时期所形成的荷兰国家教会,也是北美最古老的新教会之一。

就在新泽西学院创建后不久,荷兰归正教也正在寻求自己的自主权。1754年,长老会筹办的国王学院获得批准,这对于从长老会分离出来一直寻求独立发展的荷兰归正教产生了强烈刺激。新泽西牧师西奥多·弗里林海森(Theodorus Jacobus Frelinghuysen)向荷兰归正教集会呼吁成立一个美国长老监督会,并建立荷兰归正教的学院,但由于诸多原因未能如愿。此后,荷兰归正教在牧师雅各布·哈登博(Jacob Hardenbergh)的领导下,依然强烈主张建立荷兰归正教自己的学院。当他们创建学院的主张在荷兰受挫之后,这些执着的创建学院者转向新泽西政府寻求帮助,他们又通过殖民地向英王乔治三世(George III)申请建立一所荷兰研究院的特许状。几经曲折,新泽西州长终于同意为学院颁布特许状,并以皇后夏洛特(Charlott)命名为“皇后学院”。

皇后学院发展缓慢,到1774年第一届毕业典礼举行的时候,全院也只有二十几名学生入学。皇后学院的课程模式与当时新泽西学院以及其他殖民地学院模式相同。预备进入学院学习的候选人要通过入学考试。学生们通过四年的学习要精通拉丁语和希腊语,熟悉古典著作逻辑学、地理学、修辞学、算术学、几何学、代数学、航海与测量学、自然与道德哲学、英语语法和诗歌作品。[10]

6.达特茅斯学院

在殖民地时期建立的最后一个学院是的达特茅斯学院(Dartmouth College),学院的前身是1754年在康涅狄格殖民地建立的摩尔印第安慈善学校(Moor India Charity-School)。达特茅斯学院是由耶鲁大学毕业生埃利泽·威洛克(Eleazer Wheelock)用自己的财产和土地建立的,目的是向印第安人宣扬基督福音,使印第安人成为基督教徒。因此,培养牧师自然是学院的首要任务。

1766年,约翰·温特沃斯(John Wentworth)成为新罕布什尔新任州长。他在上任前承诺,如果威洛克愿意把学校开办在新罕布什尔,他将为学院划出一块有色人种居住地。不久,学校迁至新罕布什尔殖民地,坐落于新罕布什尔的汉诺威(Hanover)小镇。1769年12月,达特茅斯学院获得了英王乔治三世(George III)的特许状,由威洛克牧师担任院长。1770年12月,达特茅斯学院正式开班授课。为纪念达特茅斯伯爵(Lord Dartmouth)二世对学院的慷慨捐赠,学校遂改名为达特茅斯学院。

在课程方面,威洛克特意加强了西方古典文化的教育,并从一开始就为文学和科学教育配备了必需的器材和设备,真正成为了一所功能完备的学院。1771年5月—1773年9月,学院在校学生人数从40名增加到了80名,较之三年前有了大幅增长。到1775年2月,学院中印第安人数量从16名上升到21名,包括研究人员在内一共30名,此时在校生学生数量已达将近100人。[11]

二、殖民地学院的特点

如前所述,宗教因素既是促成欧洲殖民者赴美洲大陆探险开拓的重要原因,亦为引发殖民地旧式学院创设的主导性动机。当时,不同的教派在形成之后都要创建自己的学院,通过学院传播教义,并培养有良好文化教育的教士。这一动机促进了殖民地学院的创立。由于多数殖民地学院是由宗教教派创办的,与教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教徒们看来,基督教是他们在美洲殖民地移植母国文化的基石。

但是,殖民地学院的特许状和学校章程表明,除了培养教士外,学院也要为政府部门培养文职人员和世俗的专业人员。因此,殖民地学院在致力于培养各教派合格的牧师的同时,还程度不同地兼顾到公共事务管理人才以及掌握知识的其他人员的培养。于是,各殖民地学院在服务其宗教利益之外,还关注社会发展,把学院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较为密切地联系在一起。可以说,美国殖民地学院最初的办学目的:一是为了培养各自教会所需要的教士,二是为了培养世俗社会所需的专业人才和公职人员。

尽管后来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学院办学的世俗性目的开始逐渐加强,而其宗教目的逐渐削弱。但是,在整个殖民地时期,学院办学的最主要目的仍然是非世俗的宗教目的。

美国的早期移民以欧洲大学模式为蓝本,在综合吸收欧洲大学的办学理念和模式的基础上创立了自己的学院。例如,在殖民地学院设立大学董事会的想法是来源于欧洲的苏格兰大学,学院的课程模式和寄宿制则移植于剑桥大学。

美国殖民地时期的高等教育规模很小,当时的年轻人很少有人愿意进入学院学习,家长也更希望他们的孩子能够在家帮助家里经营农场或做生意。直至殖民地末期,所有学院注册的总入学学生人数仍不足当时总人口的千分之一,而每所学院的在校学生人数往往不足百人。就连办学规模最大的哈佛学院,在1771年也仅有毕业生64名,这个数字已经远远地高于耶鲁、费城等其他学院。如殖民地时期的第二所学院——威廉-玛丽学院在建校10周年时,学院的在校学生规模仅有22人。有些富裕一点的家庭,尤其是新英格兰的家庭,他们送自己的孩子回欧洲接受高等教育。即便是把这些人计算在内,在这一时期接受高等教育的总人数仍然非常少。[12]

殖民地时期的学院虽然规模小,影响力有限,但毕竟迈出了美国高等教育的第一步,为美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并已初步形成了美国高等教育的若干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3]

首先,各种宗教和教派的不断涌现是建立新学院的重要动力。每种宗教或教派都要培养自己的神职人员,都希望年轻人忠于本宗教或教派,并且尽力使其他宗教或教派的人皈依本宗教或教派,所以建立了各类教会学院,这是美国高等院校多样化的开端。

其次,由于早期移民来自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各自有着不同的宗教信仰,因而在新环境中形成不了占统治地位的宗教。因此,人们对不同的宗教或教派能够采取较为宽容的态度。这就为以后美国高等教育的迅速世俗化奠定了基础。

另外,由于早期移民的背景不同,所以他们在兴建学院时,难免会照搬自己原来国家或地区的经验。比如哈佛学院可以说是英格兰剑桥大学的伊曼纽尔学院的翻版,威廉-玛丽学院的建立则是更多地受到苏格兰的影响,由荷兰归正会建立的皇后学院又深深地打上了荷兰学院的烙印。这为后来美国广泛借鉴他国经验,发展具有自己特色的高等教育体制打下了基础。

最后,由于北美洲广阔的空间和未开垦的生活环境,使得实用知识受到了人们和学院的广泛重视,因此北美洲新的环境从一开始就给其源于欧洲的殖民地高等教育印上了功利性的烙印。

如前所述,殖民地学院的办学目的主要是为了培养有良好文化素养的神职人员,除此也培养一些政府公职人士,但其首要目的是培养神职人员。这就决定了学院的课程设置主要是围绕培养宗教人士而开设的,即以古典文学和宗教教义为基础,推崇博雅教育(Liberal Education)。到了殖民地后期,宗教对学院的影响开始削弱,学院开始重视公共服务,重视对年轻人的教育和公民社会的教育。但总体而言,殖民地学院的办学目的是为宗教服务的。

受英国古典大学的影响,殖民地学院非常重视拉丁文的学习,教师的授课和教材的编写都使用拉丁文。在学校管理上,殖民地学院是由院外人士,即由牧师和地方法官组成的董事会进行管理,实行外行董事会管理制度,院长的权力很大,教师的影响力很弱。在办学经费上,殖民地学院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的拨款、教会团体的捐款和赞助、私人捐赠以及学费收入等。学院需要不断地募集资金,过着贫穷而文雅的生活,这种模式一直延续到美国后来的几乎所有学院。

殖民地时期的旧式学院教育,既是美国高等教育的初创时期,也是移植欧洲特别是英国高等教育模式,创建自己高等教育体系的时期。殖民地旧式学院不仅培养了一批对美国历史产生了重要影响的人物,更为重要的是奠定了美国高等教育系统的基石,对殖民地社会和后世的影响巨大。[14]殖民地学院的办学理念、管理模式和教育方法等对后来美国的高等教育产生了深远影响,其各种思想精髓在今天的美国高等教育中依然清晰可见。正如约翰·塞林(John Thelin)所言:“殖民地时期建立的、历史上著名的学院,在我们民族的记忆中占据着特殊的地位,这些学院不仅古老,而且在美国人的印象中影响巨大、充满活力。”[15]

第二节 建国时期小型学院的发展(1790—1869年)

1775年4月19日清晨,“莱克星顿(Lexington)的枪声”拉开了美国独立战争的序幕,一场以反对英国殖民统治,争取民族独立和自由的民族解放战争随之而来。次年7月4日,北美大陆会议通过了由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执笔起草的《独立宣言》,正式宣布北美十三个殖民地断绝与英国的关系,宣告了美利坚合众国的诞生。1783年9月3日,英王代表与殖民地代表在凡尔赛签订了《巴黎条约》(Treaty of Paris),英国被迫承认殖民地独立。这场战争前后共持续了八年之久,最终以英国在北美殖民统治的破产和北美殖民地的胜利而告终。

1787年,美国制订了宪法,正式建立联邦政府,美国历史开始进入共和国时代。美国宪法修正案第一条规定:“国会不制订规定国教的法律或禁止人民宗教信仰自由(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 respecting and establishment of religion,or prohibiting the free exercise thereof)。”由此明确了美国政教分离的原则,世俗政府从此摆脱了宗教的控制,也为美国教育摆脱教会的控制提供了法律基础。此后,公立学校脱离了宗教教派的控制,公立学校校内也禁止举行宗教仪式和进行宗教教育,而教会学校不得享受国家税收的资助。1780年,威廉-玛丽学院院长在给耶鲁学院院长的一封信中写的:“神学讲座已同样地被取消了。这个讲座的设置是以宣扬英国国教为目的的,因为它是英国国教会所创立的。但是从今天来看,仅仅宣扬某一教派的教义是和共和国保证人民信仰自由的原则相背离的。因此,这些神学讲授完全废除了。”[16]1827年,马萨诸塞州议会通过法案,规定各地教育主管部门不得命令市政学校购买、使用或传授任何教派教义的教学用书。对于教育的管理权问题,1787年的美国联邦宪法及其补充条款都未做明确规定。根据宪法修正案第十条的规定:凡宪法未授予联邦或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利,都属于各州或人民的权利(The powers not delegated by the United States by the Constitution,nor prohibited by it to the States,are reserved to the States respectively,or to the people)。从此,教育便成为各州自己的职权,教育管理的地方分权体制正式确立。以上这两条法律的规定,为美国教育走向世俗和自由化提供了法律依据,在客观上也促进了美国教育的繁荣和发展。

这一时期影响美国高等教育发展的主要事件有:州立大学的兴起,达特茅斯学院案,课程改革和《耶鲁报告》,以及美国高等教育多样化的初步形成等。

一、建国初期高等教育概况

独立战争对殖民地时期建立起来的旧式学院的损坏是相当严重的。一些学院被战时的军队占用而受到重创,一些学院由于缺乏资金、教师和稳定的生源而不断缩减甚至关闭。战争的胜利后,美国在政治上获得了独立,这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战后的美国,百废待兴,教育也同样迎来了发展的繁荣时期。面对如何变革陈腐的传统观念和习俗,如何摒弃欧洲统治机制的残余等问题,新国家的领导人们深信:公民是共和国的基础,而教育是培养有教养、守秩序的合格公民的关键。由于认识到了教育对新生国家的重要性,这一时期的高等教育获得了蓬勃发展,全美上下掀起了一股建院热潮,高等院校如雨后春笋般地迅速建立起来。

在独立建国后的75年里,美国共建立了近百所学院。仅仅在独立建国的前20年间,美国的新建学院就是整个殖民地时期所建学院的两倍。如在1800年,全美仅有25所授予学位的学院,而到了1820年,授予学位的学院数量就已经增加到了52所。到19世纪60年代,美国已经建立了500多所学院,其中可授予学位的学院达241所,而不得不提的是当时还有约210~250所学院正处于建设之中。另外,1823年在美洲东海沿岸的佛蒙特州(Vermont)还建立了第一所教师培训学校;1819年在美国中部俄亥俄州(Ohio)的辛辛那提市(Cincinnati),1847年在纽约市(New York),已开始出现了城市学院。除了学院的大量创建之外,这一时期还出现了提供某些专门知识和技能培训的各种各样的学校或机构,如大学、专门学校、专修学校、科学学校、师范学校、进修所等。[17]

在美国建国初期,学院和各类学校的数量迅速增加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美国人开始认识到大学教育的重要性,大学教育在人们心中有相当高的实用价值。例如,1871年,一名哈佛学生对亨利·亚当斯说:“哈佛学院的学位对于我在芝加哥是值钱的。”1878年,伍斯特学院(College of Wooster)曾向俄亥俄州(Ohio)的农民保证:让你们的孩子接受完整的教育比给他一座农场更合算,他在(毕业后)一年内所挣的要比农场生产所得的多得多。此外,学校教育还可以对人的道德和品行施加良好的影响。二是居民定居地之间的距离相对遥远,宗教教派还在继续分裂出新的教派,而每个教派都需要建立自己的学院。在各教派的眼里,他们把学院看作是扩充宗教势力的有力手段。正如1832年印第安纳基督教研讨会的报告所言:“当我们审视我国学术机构的现状时,我们发现它们大多都出于其他教派的控制之下,以至于我们的人不愿意送他们的子女到这些机构求学。因此,我们认为应该建立我们自己所能控制的学院,在这些学院我们可以排斥那些我们认为是危险的学说。”三是美国政治、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领土的迅速扩张所导致的建院热潮。在每个新建的社区,建设者们认为一所学院可以使他们的居住更加合理。1803年,美国以大约每英亩三美分的价格向从法国手中购买了路易斯安那(Louisiana)的领土,购地所涉土地面积200多万平方公里(是今日美国国土的22.3%),这使美国的版图几乎扩大了一倍。后来,佛罗里达(Florida)、得克萨斯(Texas)、俄勒冈(Oregon),以及1848年《墨西哥条约》所割让的土地相继归入了美国版图。从十八世纪末到十九世纪中叶,美国领土由原来的205万平方公里扩大到800多万平方公里。

高等教育史学家通常将这一时期的教育机构称为“内战前的学院”(antebellum colleges),多数学院规模比较小,而且办学条件极其艰苦。当时常常出现这样的情况:一所大学有一栋建筑,却没有学生;如果有学生,却很可能没有教室;如果二者都有的话,则可能没有资金。1795年1月的一个下着蒙蒙细雨的寒冷冬天,一栋两层楼的建筑物向公众开放了,它就是后来被称为南方“普林斯顿”的北卡罗来纳大学。当时的地方长官坚持要出席这一重要仪式,然而欢迎他的只有光秃的树桩和呼啸的北风。他会见了当时唯一的教职员——一名教授兼校长。一个月后,第一名申请者才叩响了这所大学的大门。[18]学院的财政状况也同样令人担忧,办学经费的紧张使校长们面临巨大的精神压力,几乎每位校长都要一次性离开校园数周乃至数月的时间,到偏远的城镇或其他州从事募捐活动。

1785年至1869年期间的整个时代,美国作为一个新兴国家,一切均正处于探索阶段,其高等学院也不例外。许多由殖民地转化而成的州,对已有学院的章程进行了比较细微的调整。显然,在管理模式和名称上,所有涉及君主政体的内容都需要给予修改。例如,纽约的国王学院易名为哥伦比亚学院。1792年,耶鲁学院也对其已有的章程进行了修订。由于学界修正了传统的解释,大量的各式各样的新学院得以受到人们的重视,学院在迅速发展壮大。在十九世纪上半叶,还出现了专门招收女性、黑人、罗马天主教徒的高等教育机构。

在学院内部,一系列的革新措施也在悄然展开。课程继续向多样化、职业化的方向发展,从博雅人文学科逐步地拓展到了医学、法律、工程、商业、军事科学和农业科学等方面。尽管大多数较古老的大学仍然坚持古典课程,但科学课程已经取得了与古典课程同等重要的地位。学院的课程也已演化为以传统的古典课程为中心,以科学课程、职业课程和其他各种课程为辅助的课程集合体。自然科学在继承天文学和地理学的观测方法的同时,又增加了物理学和化学的实验方法。通过实验和研究方法所获得的知识完全不同于依赖神灵启示所获得的知识,科学思想开始挑战宗教观念。在学院和社区里,人们开始允许不同的思想观念与宗教观念同时存在。许多学院不时地通过教学方式或内容的更新来激发学生的兴趣,殖民地时期依靠背诵和辩论为主的教学方法也逐步地让位于讲授法和实验法。教授通过自己的专业热情来激励学生,展示自己研究的最新成果。

在学院招生方面,就整体而言,十九世纪的绝大多数学院并不具有排他性或精英主义。学院对学生的入学要求都较为灵活,而且收取的学费也很低廉。当时除哥伦比亚学院每年收取90美元的学费以外,哈佛学院的年学费只有55美元,普林斯顿每年的学费是40美元,耶鲁学院每年的学费为33美元,而其他学院每年的学费在25美元到40美元之间。低廉的学费保证了部分贫困家庭的子女也能入学,即使是在东部历史悠久的学院,来自中低阶层的学生人数也远远超过了富裕家庭的学生人数,这使得高等学院的生源朝着多元化的趋势发展。在殖民地时期就已经形成了的由非专业人士组成的董事会来管理学院的模式,在这一时期被固定下来。在学院中,以企业家为主体的学院董事会掌管校务,校长是学院的改革家,而教授则为实现他们的学术思想而孜孜以求。[19]

十九世纪初,美国高校的教师专业化趋势日渐明显。到1800年,在大多数学院都出现了终身教授,截至1825年,学院的教授人数超过了助教,比例达到3:1。学院教授职位的聘任亦渐趋严格,只有在自己所从事的学科领域接受过高水平的研究生教育,并且不断参加学术团体和发表专业文章的教师才能被聘为教授职位。到十九世纪三十年代,哈佛学院几乎一半的教师都接受过这种教育,到五十年代,布朗学院、威廉-玛丽学院和达特茅斯学院一半以上的教师都在各自的专业领域接受过研究生教育。教师专业化为日后大学的形成奠定了基础,教授成为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渴望得到的职业。

从独立建国到南北战争时期,美国的高等教育获得了迅速发展。这个时期的高等教育已明显不同于殖民地时代,起支配作用的宗教文化已让位于其他多种社会因素和力量。由于美国开国以来并未建立起中央集权的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制度,因而也就为其高等教育的分散化、多元化和多样化奠定了基础。

二、美国州立大学的兴起

美国独立战争的胜利和美利坚合众国的成立,不仅为美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开辟了道路,而且为美国高等教育的进一步发展和美国公立大学的创建提供了政治前提。受法国革命和启蒙思想的影响,美国建国初期的民族意识和民主思想空前高涨,激进的民主人士试图建立免于宗教人士控制的大学,为人们提供平等的教育机会。由于殖民地时期建立的学院大多数集中在个别城市,而且学院办学规模小,不便于学生入学,再加上独立战争对学院的冲击和破坏,这一系列因素让美国民众认为,只有少数人享有的高等教育,彻底地背离了平等原则,是较少数独享教育特权而损害众人利益的非正义行为。因此,在美国民众之中主张建立国立大学(National University)的呼声一直不绝于耳。

1788年,本杰明·拉什(Benjamin Rush)首次提出建立国立大学的设想。他主张建立的国立大学将是一所功利主义的、注重实用知识和职业技能教育的学校,国立大学将把年轻人培养成为国家的公职人员,甚至他还指出在国立大学建立30年后,只有该大学的毕业生才能进入联邦政府机构工作。[20]这一提议得到了建国之初的六位总统的大力支持,其中有四位总统曾经向国会提出建立国立大学的请求。美利坚合众国的缔造者们认为:教育是培养公民意识的工具,是建立民主国家的基础和关键;教育的目的应该是培养具有凝聚力和爱国主义精神的公民;教育必须与政体保持一致,应该具有更强的实用性。

建国之初,美国虽然有众多的学院,但大多数学院都规模小、实力弱,无法与欧洲的大学竞争,因此有必要建立一所真正一流的、具有美国典范的大学。从有利于国家统一的角度出发,华盛顿不止一次地向国会提出创立国立大学的建议,并捐赠了自己的一笔遗产作为创办国立大学的基金。华盛顿认为,开办国立大学除了为年轻人节省了去欧洲留学的费用之外,更重要的是可以使国民更有凝聚力,起到推动国家统一的作用。“在这所大学内,来自全国各地的青年都接受艺术、科学和文学的陶冶,在他们青年时代就建立彼此间的感情,养成他们的习惯,使他们团结一致,让全国各地青年结为一体,从而逐步地理解到全国各地互相敌视和矛盾是没有理由的。”[21]在1790年的国会咨文中,他诚恳地告诫说:“在任何国家,知识都是增进人民福利的最可靠的基础。”在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就任总统期间,他曾在四次年度国情咨文中针对创建国立大学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建议,他要求国会建立一个能够传播乐观主义精神和强化政府管理的大学。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这一宏大的提议被一再搁浅,其中主要是由于宗教势力的干预所致,他们不愿看到一所接受政府资助的世俗学院的建立。另外,新美国的一个显著特点在于民众对强大的全国性政府抱有普遍的不信任感,加之南北方之间激烈的区域竞争更是加重了这种厌恶情绪,这也就导致了大多数真正的“国立”提案一再被抛弃。

创建国立大学的提案几度受挫,未能得以实施。国立大学计划最有可能获得通过的时机是在1817年,当时一项创建一所国立大学的提案送交国会审批,它甚至得到了国会一个委员会的赞同。但是,这份议案最终还是遭到了众议院的否决。[22]与此同时,一些州以改造私立院校的方式,建立公立的高等院校尝试,但最终均以失败告终。如宾夕法尼亚议会曾改组了费城学院董事会和教授会,并改称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这种做法被公开指责违宪,后于1789年复校;弗吉尼亚州曾准备将杰斐逊的母校威廉-玛丽学院改为州立大学,但由于种种抵制,争执多年,最后只得作罢。

联邦政府拒绝通过建立国立大学来影响高等教育,而联邦最高法院又限制州政府对私立学院自主权利的侵犯。于是,各州便纷纷着手筹建自己的公共高等院校。北卡罗来纳州早在1776年就规划设立大学,1789年北卡罗来纳大学获得州政府的许可证,1793年第一栋建筑楼奠基,并于1795年开始招收第一批学生。佐治亚大学筹建于1784年,次年获得州政府的许可证,1801年开始招收学生。现在称为南卡罗来纳大学的原南卡罗来纳学院始建于1801年,正式开办于1806年。这场公立大学运动很快从美国南部延伸到了中部,俄亥俄大学于1802年获得许可证,1809年正式成立;田纳西大学于1807年筹建,1802年正式开学;1820年印第安纳大学成立,1837年又成立了密歇根大学,1848年成立了威斯康星大学。到南北战争前夕,美国当时的27个州有25个建立了州立大学,共有66所。若以招收学生的年代计算,北卡罗来纳大学当属美国历史上的第一所州立大学。

此时州立大学的发展还受到传统教派势力的阻拦和反智主义的对抗。大多数州立大学都很简陋,校园狭小,财政困难,缺乏有效稳定的办学资金,因而州立大学的存活率很低。到1860年,州立大学只有16所,学院5所。然而,不少教育史学家认为,这一时期的这些大学和学院还不能称之为严格意义上的州立大学。主要理由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学校的经费只有一少部分来自州政府的拨款,而且州政府的拨款又不定期,这使得学校办学经费紧张,经常导致学校财政入不敷出;学校名义上为州立学校,实际上是学校独立自营;二是学校的管理和私立学校相比,没有太大的区别;如在佛蒙特大学成立之初,其特许状规定大学的董事会属于自治机构,但直到1810年,州立法机关才规定董事会成员由立法机关委派,加强了州政府对该大学的管理和控制;三是这批学院的教学水平在当时都远远低于大学水平,而且沿袭了殖民地时期的传统,没有公立学院的特色。尽管如此,这批学院的进步意义依然重大的。[23]

弗吉尼亚大学的创立是美国高等教育史上的一个重要事件,许多教育史学家将其称为美国第一所真正意义上的州立大学。弗吉尼亚大学创建于1819年,创始人是美国《独立宣言》的起草人之一,美国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他的民主思想和建立公立教育体系的主张对美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产生了革命性的影响。杰斐逊早年毕业于威廉-玛丽学院,他有感于当时美国各大学的宗教势力对教育的影响,就设想创立一所独立于宗教之外,具有独立和创新精神的大学。1779年,杰斐逊当选为弗吉尼亚州州长,主张在弗吉尼亚建立公立学校制度。他不断地在威廉-玛丽学院呼吁教育改革,提议将威廉-玛丽学院改建为州立大学,但受到了多方抵制而未能如愿。1809年杰斐逊卸任总统后,他将大部分的精力投入到弗吉尼亚大学的筹建之中。1817年,学校在杰斐逊的主持下举行了奠基仪式。1819年该校获得了弗吉尼亚州政府的大学办学许可证,1825年开始招生,杰斐逊出任第一任校长,此时的杰斐逊已经是82岁高龄。翌年7月4日,杰斐逊逝世。弗吉尼亚大学是美国第一所提供学生全部选修课程的大学,同时也是当时第一所将教育独立于教会的高校。弗吉尼亚大学的成立,对美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此后,许多学校纷纷效仿弗吉尼亚大学的课程设置,甚至照搬了它设置的一些课程计划。在它的基础上,美国西部也出现了一批真正意义上的州立大学,美国州立大学逐渐兴起。[24]

截至南北战争之前,美国西部也相继建立了一批州立大学,这些州立大学的建立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联邦政府赠予的大量公用土地。1785年,国会通过了美国历史上的第一部政府赠地法令《土地法令》(Land of Ordinance of 1785),规定了精确测量及系统划分西北地方土地的办法。根据这部法令的条款,联邦政府共划拨出8000万英亩的土地用于支持公共教育事业。两年之后的1787年,又颁布了《西北法令》(Northwest Ordinance of 1787),将西北领地并入联邦,并明确规定给公立高等学校划拨土地。为了确保这些地能真正用于建立大学,联邦政府还通过了一系列法律来要求各州在州法律中明确规定这些土地仅用于教育目的。到1875年,联邦政府已经向15个州赠予了400万英亩的土地作为大学用地。首先把联邦的赠地用于建立州立大学的是俄亥俄州,尽管俄亥俄大学直到1809年才正式开学,但它是美国历史上第一所国会捐赠建立的学院。此后,相继建立起来的州立大学有密执安大学、明尼苏达大学和威斯康星大学。除此之外,这个时期建立起来的比较重要的州立大学还有印第安纳大学(Indiana University,1828)、密苏里州立大学(University of the State of Missour,1839)、衣阿华州立大学(State University of Iowa,1847)、加利福尼亚伯克利大学(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at Berkeley,1855)等。

三、达特茅斯学院案件及其影响

1819年美联邦最高法院裁决的达特茅斯学院案,即达特茅斯学院诉伍德沃德案(Dartmouth College v.Woodward)是美国历史上第一桩关于高等教育的诉讼案,也是美国高等教育史上最重要的案件之一。达特茅斯学院案深刻地影响了美国高等教育的发展。

达特茅斯学院是美国殖民地时期建立的最后一所学院,其前身是1754年耶鲁大学毕业生埃利泽·威洛克(Eleazer Wheelock)在康涅狄格殖民地,用自己的财产和土地建立的摩尔印第安慈善学校(Moor India Charity-School),学校的目的是向印第安部族宣扬基督福音。十八世纪中叶,一场为争夺北美殖民地的战争在英法两国之间展开。由于与摩尔印第安慈善学校关系密切的印第安部落与法国结盟,这引起了康涅狄格殖民者的不满,当局减少了对学校的支持力度,加之复杂的教派斗争,使摩尔印第安慈善学校举步维艰。威洛克只好将学校搬迁至当时还尚无大学的新罕布什尔殖民地,并改称学院。鉴于达特茅斯伯爵二世对学院的慷慨捐赠,学校遂易名达特茅斯学院。1769年,达特茅斯学院获得了英王乔治三世的特许状,特许状规定:学院的董事会是全院最高的决策机构,可以任命校长、教师和行政人员,具有自行选择继任的董事、管理学校财产的权利;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且终身任职;任命威洛克为校长,并允许校长选择自己的继任者,并亲自负责学校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学院建立不久,新罕布什尔殖民地向学院捐赠土地25247英亩,在随后的几年里又陆续赠地给达特茅斯学院。威洛克校长见识广博、胸襟旷达,他一心扑在学校管理和发展上,爱校如家,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为达特茅斯学院的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威洛克校长受到董事会和全体同仁的尊敬和爱戴,学院的全体董事出于对威洛克校长的信任与尊敬,他们基本不插手学院的管理事务,因而威洛克随为校长但他是达特茅斯学院实际上的掌权人。1779年威洛克校去世,他在临终前将达特茅斯学院校长的职位传给了他的儿子约翰·威洛克(John Wheelock)。其时,达特茅斯学院刚刚经历战争的创伤,小威洛克面临着筹措学校财政和物质资源的使命,正如其父老威洛克那样,工作兢兢业业,爱校如家,为学院的发展作出了无私的奉献。但在管理方式上,小威洛克仍沿用其父模式,独揽学院大权,经常否决董事会的决议,不允许他人插手校务工作,并大量任用亲友。小威洛克的这些做法引起了学院董事会的强烈不满。在1813年前,特许状规定的12名董事中,有8位董事经常对小威洛克的治校措施持有不同意见,董事会希望依据特许状的规定,收回学院的管理权;而小威洛克转向寻求社会和州政府的支持,他向新罕布什尔州立法机关申诉,请求议会干涉董事会的行为。一时间,校长与董事会之间剑拔弩张,关系日趋紧张。1815年8月26日,董事会免去小威洛克校长、教授及学院董事会董事三项职务,同时任命弗兰内斯·布朗(Franis Brown)为新校长。[25]

在当时新罕布什尔州的政治博弈中,联邦党长期居于主导地位,而民主共和党则处于下风。[26]正当达特茅斯学院的矛盾纠纷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之际,新罕布什尔州的州长竞选拉开了帷幕。达特茅斯学院董事会和校长之间的内部权力之争,遂之错综复杂地演化为联邦党和民主共和党两党之间的党派之争。当时的学院董事会成员包括校长小威洛克多数都是联邦党人,联邦党站在达特茅斯学院董事会的立场上,认为英国王室颁发的特许状的合法性应该予以承认,学院董事会理应为学校的最高权力机构,并责怪小威洛克因家事而影响了联邦党的声誉。小威洛克的弱者身份获得了民众的同情,为了赢得更多选票,争得这一大批同情小威洛克境遇的选民的支持,民主共和党宣称自己是民众的代表,支持小威洛克的立场。1816年春,民主共和党在新罕布什尔州的大选中获胜。小威洛克也顺势倒向民主共和党,希望新政府能够为其恢复校长的职位和权力。新上任的州长威廉·普鲁姆(William Plumer)在就职演说中抨击达特茅学院具有贵族倾向,不符合美国民主社会的原则,学院是公共机构,应接受代表民意的州政府的监督。当时的总统、民主共和党的领袖杰斐逊也致信表示支持。于是,根据州长的提议,由民主共和党占多数的州议会很快就通过了以下决议:将达特茅斯学院更名为达特茅斯大学,正式将学院确立为州立大学;改组学院董事会,增加新董事,并由州长和议会指派;设学校监事会,由各党派和社会名流组成,监事会有权否决董事会的决定;聘请小威洛克担任达特茅斯大学校长,规定校长需定期向州长汇报学校发展状况。不难看出,州议会决议的实质是将达特茅斯学院由教派或私人所属的私立学校变为州政府所属的公立学校,这遭到原学院董事会的坚决反对。而原来担任学院财务秘书(Secretary-treasurer)职务的威廉·伍德沃德(William Woodward)投奔了新成立的大学,将学院的记录和其他的一些财产转移到新的大学,并拒绝归还。1817年2月,原学院董事会将带走学院财产的伍德沃德告上了法庭,从而引发了著名的“达特茅斯学院诉伍德沃德案”,即达特茅斯学院案件。这一争执实际上反映了达特茅斯学院是“私立”还是“公立”的问题。

1817年9月6日,新罕布什尔法院作出裁决:学院是公共机构,学院人员都是公务员,受议会监督,英国王室颁发的特许状不具有契约的法律效力,所以1816年州议会的决定并无违宪之处。原校董事会不服新罕布什尔法院的裁决,上诉至美联邦最高法院。1818年3月,美联邦最高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在这场长达三年、涉及全美众多高校未来发展的诉讼案中,代表董事会的辩护律师丹尼尔·韦伯斯特(Daniel Webster)对案件进行了极富渲染力的精彩陈述。他说:“法官先生,这个案子不仅关系到默默无闻的小学院的前途,而且也关系到我们国家所有学院的未来……在某种意义上,它涉及到一个问题,即一个人或团体的财产能否被剥夺……州议会有权支配不属于它的东西吗?”韦伯斯特进一步指出达特茅斯学院案件的严重性和重要性,他说:“此案不仅影响着达特茅斯学院本身,而且还影响着美国的每一所学院和所有的文化机构。……如果学院受政见变化或政党兴衰的左右,就会影响学院存在的根基,这也必将导致私人捐助者们转变他们的捐赠方向,致使学院失去大量的私人捐助。而学者们由于不能确保自己的职位或教授头衔,也将对是否终身从事教育事业采取十分小心谨慎的态度。”所有这些一旦付诸实践将会是一种非常危险的实验,它会危及到美国的整个文化事业,使它们始终处于一种摇摆不定的状态,最终失去存在的根基。最后,韦伯斯特深情地说:“达特茅斯学院是个微不足道的教育机构,它的命运操在诸位手中。法官先生,你们可以把它毁掉,但请记住,它正揪着很多人的爱心。对于我来说,当看到母校面临四面楚歌时,就如同看到恺撒在元老院任人宰割。我并非母校的骄傲,但我仿佛听到母校在对我说:你是我的儿子。”韦伯斯特的这番慷慨陈词令在场的所有人为之动容,法庭上一时鸦雀无声,连不轻易动感情的马歇尔(John Marshell)也热泪盈眶,其他大多数法官也都为之动容。法律的天平开始出现微妙的倾斜。[27]

在此案的审判过程中,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马歇尔和其他多数法官深受韦伯斯特的感染,赞同达特茅斯学院的特许状态是一种契约的观点,指出损害它的契约义务是违反美国宪法的,并承认达特茅斯学院属于私立学院的性质而不是公共机构。[28]1819年2月,联邦最高法院裁决学院董事会胜诉,理由是:第一,法院认为达特茅斯学院属于私人慈善团体,其经费来源于私人的捐赠,与政府没有任何关系;尽管学院有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的一方面,但这不是州政府可以控制学院的理由。第二,学院的特许状其本身就是一种契约,契约的双方是董事会和英国王室,因此它不受州政府的制约。第三,新罕布什尔州议会的决议实际上剥夺了学校董事会的权力,属侵权行为,违背美国宪法有关条款。基于以上理由,美联邦最高法院最后裁定,新罕布什尔州议会决议无效,达特茅斯学院仍沿用原名,此判决为终审判决。达特茅斯学院案件的裁决使私立院校的自治权有了法律保障,从而使它们的自治传统变得神圣不可侵犯。[29]

达特茅学院案件的最终裁决深刻地影响了美国高等教育的发展。首先,裁决从法律上明确了美国私立学校存在的法理基础,保护了私立大学的自治权,这极大地激发了宗教和私人团体创立私人高等教育机构的积极性,促进了私立大学的发展。到十八世纪六十年代,在全美的182所大学中,私立大学就有116所。其次,裁决提醒州政府不得违背原有学院的意志而把它们改造为州立大学,要想建立州立大学就得州政府自己着手创办学院。于是,在达特茅学院案件裁决后,各州政府均纷纷开始创建自己的高等教育机构。因此,达特茅学院案件又间接地推动了美国州立大学的发展。在达特茅斯学院案件判决之前,美国的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之间没有较为明显的界线。美联邦最高法院关于达特茅学院案件的最终裁决,厘清了私立院校和公立院校的发展道路。在达特茅斯学院案件判决之后,政府开始意识到私立学院犹如同公民的私有财产,政府的公共权力不可以随意介入。于是,政府不再给予私立学院直接的财政资助,只能通过对学生或教师进行资助的方式进行调控。正如比尔德(Charles Beard)在所著的《美国文化的勃兴》(The Rise of American Civilization)一书中说得好,这项判决结私立院校和州立院校的前进都廓清了道路,它使教会掌握的学院在风暴中感到安全,又提醒州政府不能违反原有学院的意志而把它们改为州立学府。[30]另外,达特茅斯学院案件的判决为不同宗教信仰、不同类型和不同规模的院校的产生提供了法律保障,促进了美国高等教育模式的多样化。

四、高等教育模式的多样化

在1790年到1869年这一时期,美国领土版图迅速扩大,南北双方的冲突和矛盾持续激化,社会改革运动轰轰烈烈,宗教、商业、制造业、运输业等蓬勃发展。美国马里兰州西北部坎伯兰(Cumberland)公路的修筑,连接哈德逊河(Hudson River)与伊利湖(Erie Lake)的伊利运河(Erie Canal)的开通,铁路的出现,为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做好了物质上的准备。同时,城市的兴起和产业工人的阶级队伍的不断壮大,迫切要求建国不久的美国高等学校在高等教育、课程改革方面做出响应。

(一)技术和专业学院的发展

在“新国家时期”,随着工业和经济的快速扩展,大量的科学成果转化为技术应用到生产实际中,机器大工业生产也对劳动力的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传统学院注重古典课程学习的人才培养模式,难于适应社会对技术及技术人才的迫切需要,因此技术学院、专业学院等一系列新型机构就应运而生了。进入十九世纪,在美国东部的纽约、费城和波士顿等地区先后出现了农工学校、技工学校和工艺学校等等。这些职业技术学校的发展,为美国高等技术学院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美国独立建国之后,总统华盛顿想建立一所全国军校,但是他的国务卿杰斐逊争辩说宪法没有给总统创立军校的权力。1802年3月16日,担任了美国第三任总统的杰斐逊签署国会法令,宣告在纽约州西点(West Point)建立一个军事专业学院(United States Military Academy),即西点军校。1817年-1833年,泰雅上校(Sylvanus Thayer)担任西点军校校长,他将土木工程设置为学校的主要课程。这一期间,西点军校的毕业生修建了美国大部分最初的公路、桥梁、铁路和港口。南北战争之后,美国开始建立其他工科学校,西点军校的课程开始扩展到土木工程之外的领域。1824年,纽约的大庄园主斯蒂芬·范·伦塞莱尔(Stephen Van Resensselaer)在纽约北部创建了伦塞莱尔多科技术学院(Renssealaer Ploytechnic Institute)。伦塞莱尔多科技术学院的最初目的是培养具有“理论和实用科学”知识的教师,以便向农民和技工的子女教授种植、制造和家政知识。伦塞莱尔多科技术学院的首任院长阿莫斯·伊顿(Amos Eaton)率先采用了实验室教学法,并开设了夜间班。1835年,伦塞莱尔多科技术学院改变了以往偏重农业教育的状况,增设了土木工程课程,并授予了美国历史上首批土木工程专业的学位。1849年,伦塞莱尔多科技术学院又按照欧洲工业化国家的技术院校模式,对专业和课程设置进行了改革,增设了采矿、建筑和地形测量等实用专业,扩大了技术教育范围,成为一所多科性技术学院。伦塞莱尔多科技术学院为十九世纪的美国培养了许多一流的技术工程师。美国教育学者卡布莱(E Cubberley)说过,有了哈佛,才有了美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有了伦塞莱尔多科技术学院,才有了美国的科技教育。[31]另一位美国教育专家贝克尔也指出,如果没有伦塞莱尔多科技术学院培养的人员出面办理大学中新的科系,指导铁道与工厂的建造和工作,美国产业革命将拖后二十多年。

进入十九世纪中叶,美国原来的许多文理学院适应新的科技和经济发展,纷纷建立了独立的工程系和学院。例如,1845年,联合学院(Union College)建立了民用工程系;1847年,哈佛大学成立了劳伦斯科学学院(Lawrence Science School),同年耶鲁学院开设了一个新的科学技术系,后来发展为谢菲尔德科学学院(Sheffield Scientific School);1852年,达特茅斯学院设立了钱德勒科学学院(Chandler Scientific School),布朗大学成立了实用科学系;1855年,宾夕法尼亚大学创办了采矿、工艺与制造系。

这一时期还出现了各种各样的专业学院。随着学院的世俗化,特别是大学的世俗化,导致专业性的神学院的产生。1812年,普林斯顿神学院的出现。1765年,医学最先产生于费列德尔菲亚学院,随后哈佛和达特茅斯学院在十八世纪末也先后设立了医学院。在费城、纽约以及波士顿这样的城市,传统上是学生在大学毕业后再学医学,然后从事医生职业。医学院通常位于城市当中,更多采用租用的数学楼而不是固定设施,学院也鲜有实验室。据估计,在十九世纪上半叶有175所医学院曾不时地提供学院课程。另外,各个地方的课程差别较大,学制从一年到三年不等,教学方式通常包括有关解剖学的讲座、病例理论的讨论,以及教师们自行决定的其他主题。法学讲座最早始于独立战争之后的威廉玛丽学院。到了十八世纪末期,宾夕法尼亚大学和国王学院也相继设立了各自的法学院。随着科学的进步,在19世纪中期大学里还出现了理学院。1847年,哈佛设立了劳伦斯理学院,同年耶鲁设立了谢菲尔德理学院,两所学院都是由对铁路有兴趣的人捐赠并以他们的名字命名的。19世纪40年代后,美国的理工教育飞速发展,毕业生也大多进人实业界和商业界,这深刻地影响了美国高等教育的发展。

(二)女子高等教育

1783年,一位名叫露辛达·芙特(Lucida Foote)的12岁女孩参加了耶鲁大学的入学考试,耶鲁的主考官发现,除了性别以外,她完全有资格被录取为耶鲁大学的一年级学生。尽管如此,耶鲁大学最终还是拒绝录取这名女孩。在殖民地时期,人们仍然认为女性在体力和智力等方面不及男性,没有能力胜任高深理论的探讨。随着社会的进步,传统观念受到了冲击,许多人开始责难这种性别歧视观念,于是,美国女子高等教育遂开始登上了社会的舞台。

最早的一批女子学院开办于十九世纪的四五十年代,其中包括伊利诺伊州的诺克斯大学(Knox University)、位于佐治亚州梅肯(Macon)的卫斯理女子学院(Wesleyan Female Seminary),以及位于阿拉巴马州塞尔玛(Selma)的共济会大学(Maonic University)。1833年,在俄亥俄州创建了奥柏林学院(Oberlin Collegiate Institute),这是美国历史上第一所同时招收男女学生的高等教育机构,该学院因其设定了对不同性别和种族的学生进行合校教育的双重目标而赢得了良好声誉。1837年,在马萨诸塞州西北创立的曼荷莲学院(Mount Holyoke),这所由玛丽·莱昂(Mary Lyon)创建的学院通常被视为最完善、学业最领先的女子学院。曼荷莲学院的教学、课程以及生活设施都没有种族界限,而且还保持有连贯性。[32]截至1870年,全美570所大学和学院中已有70所高校招收女性学生,169所高校实行了男女学生的混合教育。在美国教育史上,第一所向女毕业生授予学位的高等学校是卫斯理女子学院。

目前,美国学术界普遍认为,美国第一所真正意义上的女子学院是创建于1851年的玛丽·夏普学院(Mary Sharp College)。一些证据表明,为女性设计的课程往往更为强调英语和现代语言,这与男子学院为培养“理学学士”所设置的课程并没有太大的不同。[33]

(三)少数民族的高等教育

南北战争以前,美国法律曾规定黑奴成为一个教徒并不等于有权要求恢复自由,同时明文规定禁止教授黑人写字。在南方几乎没有什么公共教育,种植园主只能为其子女聘请家庭教师或者送他们到遥远的英国去读书。尽管美国独立后,北部各州都先后制定了释放黑奴的条例,规定黑奴到一定年龄即可获得自由,1894年,俄亥俄州还通过法律,授权为黑人儿童另行开办学校,但南方的种植园主仍竭力顽抗,限制黑奴的受教育权利。1850年,有三名黑人学生正式入医学院攻读,但受到了持有偏见的白人学生的抵制,迫于压力,学院最终还是开除了这三名黑人学生。

在南北战争爆发之前,已有奥柏林(Oberlin)、富兰克林(Franklin)、拉克兰德(Rutland)等少数学院开始招收黑人学生。1837年,宾夕法尼亚州开设了招收黑人学生的切尼州立学院(Cheyney State College);1849年,该州又开办了专门招收黑人学生的爱弗理学院(Avery College)。在这些学院的带动下,教会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为了训练遵循本派教义的牧师,开始兴建黑人学院。如1854年长老会资助建立的阿什曼学院,1856年卫理公会在俄亥俄建立威尔伯弗斯大学等。不少传统高校也迫于舆论的压力开始招收黑人学生。

尽管这一时期黑人院校的教学质量与白人大学相比仍有不少差距,然而,它们却成了当时黑人向上流动的途径。黑人学院的许多毕业生后来成为黑人运动的领袖。

五、高等学校的课程改革和《耶鲁报告》[34]

在弗吉尼亚大学和哈佛学院课程改革浪潮的冲击下,1827年课程改革的呼声也同样在耶鲁校园响起。为适应这种新形势,耶鲁学院遂成立一个“五人委员会”以调查学院的教学情况,并对取消“古典语言”课程的利弊作出评判。五人委员会在充分考虑学院的实际情况,并广泛征集教职员对学院发展意见的基础上,于1828完成了调查报告,题名为《一份关于自由课程的报告》,后人习惯上将这个报告称为《耶鲁报告》。

一石激起千层浪,《耶鲁报告》在美国高等教育界引起了强烈反响。在学院的教育目的上,《耶鲁报告》宣称自由教育的主要目的是在于“智能训练”,即以通过使用古典语言讲授传统课程的方式,规范和完善学生的心智,发展他们的潜能。“在智能修养中,规范和完善学生的心智是至关重要的两点。此外,还要开拓学生心智的潜能,并为之奠定必要的知识基础。”在教学内容上,《耶鲁报告》认为,.以“精修古典语言”为特征的必修课程体系的正确性,已被官能心理学心智训练的有关原理所证实,因而传统的必修课程是学院唯一适当的课程体系。经典科目作为教学内容的正确性,源于其建立在“训练”与“装备”心灵这两条重要原则之上。

《耶鲁报告》报告指出,大学教育的主旨不在于传授某种实用的知识,而在于培养学生的心智。在报告的起草者们看来,古典模式的教育是最适合这一主旨的。于是,报告赋予古典语言学习以较高的审美价值和实用价值。古典语言的学习可为培养学生较高的审美情趣奠定基础,同时为学生未来的职业做好准备。对古典语言的正确解释和运用,对未来准备从事神职及法律职业的学生而言尤为重要。古典语言的学习在实际工作中还表现出较强的迁移性。它既可训练学生的各种感官,更重要的是它还有助于发展学生的精神力量,并促使这种精神力量从一门学科迁移到另一门学科,从一般的学习生活迁移到实际生活的各种职业中去。在比较古典语言与现代语言具有不同的学习价值时,《耶鲁报告》强调:没有任何科目的学习能够代替古典语言的职能,这是因为唯古典语言可训练学生的心智能力,其结构也有别于英语。其他现代语言的学习仅仅是记忆力训练,因而仅仅因为人们正在使用现代语言而断定现代语言比古典语言更实用,则是一个明显的错误。恰恰相反,古典课程在训练学生心智能力方面却表现出广泛的实用性。它不仅训练学生的记忆力、判断力、推理能力,还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

对发生于欧洲大陆及美国大学里的变革,《耶鲁报告》有着充分认识,对高等学校实施变革的必要性也有所认识。“学院务必对其服务的社会的需要做出敏感反应,应清醒认识欧洲大陆将要发生的变革。”作为报告执笔人之一的耶鲁学院院长杰里迈亚·戴(Jeermiah Doy)声称,那种认为学院对社会变革持无动于衷的认识是与实际情况相违背的。事实上,每一个重返耶鲁校园的毕业生均可感受到一切都处于变革之中,新型的课程,新型的教学方法以及入学资格的提高便是学院变革的具体明证。对于专业教育及实用知识的教学,《耶鲁报告》并非持一味反对的态度。不过,该报告又主张这类知识不应进入学院本科生的教学计划。学院式的本科教育与职业性较强的专业训练,在教育目的上存在较大差异,应分别实施。“专业教育应在专门的医学、法学及神学院中进行,而不宜作为学院的教学计划;为商业、工程及农业做准备的正规教育最好能在工作岗位上实施。”

在教学制度及方法上,《耶鲁报告》也提出了具体意见。首先,由于学生在智力上尚不够成熟,对构成高深学术成就共同基础的各种确定无疑的知识尚不能准确把握,因而把自由选修课程的权力交付学生是一种轻率的行为。把美国的学院与德国的大学相比较,其结果只能是将美国学院带上一条危险的道路。其原因显而易见,不仅仅出于德国大学拥有美国大学更雄厚的财源,而且还因为两国的学校面对不同的学生群体。德国大学的学生较美国学生更为成熟,更能较好地从事高深学术工作。更适于与美国学院学生进行比较的是德国中学的学生。鉴于此,那种企图把德国大学的自由选修制与专门研究制,引进到美国学院的做法是荒诞不经的。正确的做法荧光是,以古典课程为核心的自由教育课程仍是学生唯一的选择。《耶鲁报告》的撰写者认为,抱定自由教育课程便可“以不变应万变”,自由教育课程不但潜藏着高效的训练学生心智能力的功能,而且本身还表现出强烈的实用性。《耶鲁报告》声言“我们的必修课程涵盖了接受全面教育的个人所应通晓的全部科目”,这种自由教育课程“在造就绅士的同时,还能向工匠、工人及农民提供有益的帮助。”

在教学方法上,《耶鲁报告》在认可“演讲法”具有某种价值的同时,将“背诵法”视为一种最基本的教学方法。杰里迈亚·戴院长认为,适当运用演讲法有助于传授新知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交流科学试验的最新成果。但这种方法常常难以有效地训练和规范学生的心智能力,学生只是坐在那儿被动地听讲,而没有心智能力的积极介入。而指定学生背诵具体内容,尤其是一本书的内容则可对学生的心智能力进行持续有效的训练,同时避免了学生涉猎不同教材而导致知识上的混乱与无所适从。

《耶鲁报告》在美国高等教育发展史上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为教育史界所公认。虽然教育史学家对其持或褒或贬的态度,但在认可报告曾对美国高等教育发展产生的重大影响方面,他们的认识是一致的。美国高等教育史专家、耶鲁大学教授布鲁贝克认为“该项报告或许是自美国独立至南北战争期间高等教育发展史上最有影响的文献。”美国学者杰克·C·列斯称赞《耶鲁报告》是“美国高等教育领域一次与众不同的、负责任的、深思熟虑的尝试。”透过浓厚的历史迷雾,通过对《耶鲁报告》内在精神实质加以考察,我们可以认为《耶鲁报告》的起草、发布及其所产生的影响,是殖民地时期即已定型的英国古典高等教育传统的复活,是对杰斐逊、提克纳等为适应工业化发展而开展的课程改革的一次强有力的反应。它使在高等教育领域居于统治地位的传统教育思想与课程观念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为了对杰斐逊、提克纳等批评学院应更多地关注实际研究,相应削减僵死语言的学习做出反应,1828年耶鲁教授会提交了一份报告。该报告在19世纪后半期常被援引以维护传统教育的地位,并在稳定学院课程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

《耶鲁报告》的发表,无疑加强了耶鲁学院与普林斯顿学院一起作为传统学院的堡垒作用,阻碍了这一时期部分学院兴起的课程改革热潮的进一步发展。从一定程度上说,《耶鲁报告》所蕴含的教育精神和观念与代表此时期美国社会前进方向的进步观念之间,表现出明显的不协调性。对于年轻的美利坚合众国而言,这一时期注定是一个民族文化和民族意识初步繁荣和成熟的时代;是一个意识到本国国民力量、国家正在取得巨大进步的时代;是一个工业化步伐不断加快,西部拓展趋于纵深化,教育改革日趋激烈和普遍化的时代。所有这些时代特征决定了《耶鲁报告》所提倡的“回归古典教育传统”,加强心智训练,强调背诵等与时代要求之间存在较大距离。所以,十九世纪四五十年代尤其是南北战争后美国高等教育出现的大改革、大融合、大发展局面,便是美国高等教育超越《耶鲁报告》的束缚,在新的历史时期自身发展并促进社会进步的一种自觉行动。与此同时,我们还应认识到,在美国高等教育强调满足社会发展需要的背景下,《耶鲁报告》提出加强传统科目的学习,赋予自由教育以较高的价值,还在事实上调和了高等教育过于注重实效的色彩。

回顾自殖民地时期以来美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历史,我们不难发现这样一个事实,即美国高等教育一向有重视为毕业生从事具体职业做准备的传统。这在耶鲁学院的特许状及其他学院的办学目的中都有具体体现。这一传统在美国西进拓边、杰克逊民主观念盛行时期更是得到淋漓尽致的承袭和发挥。一时间高等教育面向社会生产实际,改革传统课程,增加新的实用课程顿成大势,因而从某种程度上忽视了对学生进行文化陶冶,忽略了自由教育所蕴含的广泛的教育意义。对于课程的实用性,《耶鲁报告》表现出不同的理解,甚至可以说是一种更具实质性的全面理解。《耶鲁报告》虽不赞成开设商务、技术、农业之类的科目,但这是基于自由教育可为学生掌握实用技术奠定基础这一认识之上的,只是因为在该阶段心智能力的训练较接受具体实用学科教育具有更高的实用价值,《耶鲁报告》才主张在学院阶段主要应开展以古典课程为核心的传统的自由教育。考虑到这一时期美国高等教育发展正处于一个“踏勘、尝试和充满谬误的时期”,我们至少可以认为,《耶鲁报告》是美国高等教育界在权衡高等教育的传统价值与现实需要之后所做出的一种选择。实践表明,这种选择并未从根本上损坏美国高等教育向社会提供具体服务的功能,而是在保留这一功能的同时加强了传统课程的因素,从而形成了美国高等教育学与术并重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