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综览
贺兰概貌
【地理位置】 贺兰县位于银川市北,南与银川市兴庆区毗邻,东临黄河与石嘴山市平罗县陶乐镇隔河相望,西倚贺兰山分水岭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接壤,北接石嘴山市平罗县,介于东经105°57′ ~106°36′,北纬38°26′~38°48′。县境东西长49.75千米,南北宽31.2千米,县城距银川市中心10千米,县人民政府驻地习岗镇。全县土地总面积1197.57平方千米。
【历史沿革】 贺兰县前身为宁夏县。清雍正二年(1724年),改宁夏左屯卫置宁夏县,县治设在宁夏府城(今银川市兴庆区),为宁夏府首县。民国2年(1913年),宁夏府改为朔方道(后改为宁夏道)。民国18年(1929年),宁夏道改为宁夏省,贺兰县隶属宁夏省。民国24年(1935年),宁夏县治移驻谢岗堡(今习岗镇)。民国30年(1941年)4月,宁夏县因与宁夏省重名,更名为贺兰县。1954年9月,宁夏、甘肃并省,贺兰县隶属甘肃省银川专区。1958年10月,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贺兰县归其管辖。1972年,贺兰县划归银北地区,1976年归银川市管辖。
【行政区划】 1985年,贺兰县辖习岗、立岗、金贵、洪广四镇,习岗、潘昶、常信、通义、丰登、四十里店、金山七乡,以及县属京星农牧场。1988年,习岗乡并入习岗镇。2000年,海原县南梁台子吊庄与贺兰县南梁台子指挥部合并为南梁台子管委会,设铁东、铁西两个生产大队。2002年10月,从贺兰县划出丰登乡归银川市金凤区管辖。2002年成立习岗街道办事处。2003年2月,银川市兴庆区满春乡八里桥村4个生产队划归贺兰县。2003年7月,贺兰县将五乡四镇调整为四镇一乡。保留常信乡,将四十里店乡整建制并入,乡政府驻原常信乡政府驻地。保留立岗镇,将通义乡整建制并入,镇政府驻地不变。保留金贵镇,将潘昶乡整建制并入,镇政府驻地不变。保留洪广镇,将金山乡整建制并入,镇政府驻地不变。对习岗镇行政区划未做调整。
2004年,贺兰县调整村社行政区划,全县撤并19个村。习岗镇德胜村与永胜村合并为德胜村,习岗镇辖11个村。金贵镇王澄村与红星村合并为红星村,金贵镇辖12个村。立岗镇通吉村与通伏村合并为通伏村,复兴村与幸福村合并为幸福村,永乐村与民乐村合并为民乐村,撤销立新村,立岗镇辖15个村。洪广镇高渠村与高荣村合并为高荣村,金南村与金北村合并为金鑫村,洪广镇辖7个村。常信乡安渠村与新华村合并为新华村,光明村与四十里店村合并为四十里店村,丁南村与丁义村合并为丁义村,常信乡辖14个村。2012年,在洪广镇设立欣荣村,南梁台子农牧场铁东大队、铁西大队撤销,新设铁东村、铁西村。
2017年,全县辖习岗、金贵、洪广、立岗、常信四镇一乡,65个村委会,13个居委会。辖习岗街道办事处1个。辖京星农牧场、南梁台子农场两个县属事业单位。辖银川德胜工业园区、宁夏生态纺织产业示范园、银川生物科技园3个工业园区。境内还有隶属自治区农垦局的暖泉农场、自治区原种场2个国营农场。
【地质地貌】贺兰县地势西高东低,总趋势由西南向东北倾斜。全县地貌自西向东大致分为贺兰山地、山前洪积平原、黄河近代冲积平原及其他风沙地和黄河水面。西部贺兰山峰层峦叠嶂,海拔2500~3000米,主峰海拔3556.1米。习惯把贺兰山和山前洪积平原称为山区,其余称为灌区。贺兰山东麓为银川平原,属山前洪扇区,地势平坦,海拔1120~1100米,沙石混杂,间有小沙丘。东部黄河冲积平原,地势平坦,海拔1100米左右,依山傍水,引黄灌溉,土地肥沃,交通方便,系宁夏商品粮食重要产地之一。
贺兰山主脉由西南向东北走向纵贯县境西部,境内长22.3千米,宽19.8千米。贺兰山林地为自治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县境贺兰山内森林茂密,覆盖有针叶林、混交林,盛产云杉、油松等,面积7333公顷。贺兰山共有维管植物665种,具有经济价值、药用植物的有308种。沙草青、野大豆、蒙古扁桃、贺兰山丁香、四合木被列为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山内有鹿、獐子、岩羊、狐狸、蓝马鸡等珍禽异兽。
惠农渠以东为河滩地,海拔在1120米以下,黄河低水位时,滩地高于河面,可种植生长期较短的扁豆、豌豆等农作物。沼泽地势低洼,土壤较肥沃,渗透性强,地面潮湿。平原土质有淡灰钙土、草甸土、灌淤土、盐土、湖土、白僵土、风沙土、堆垫土8个土类25个亚类46个土属426个土种,大部分土地适于种植小麦、水稻、糜谷、高粱、玉米、豆类等农作物。林木生长茂盛,植被良好,覆盖率在95%以上。平原地形开阔,道路宽阔,交通方便,居民较集中,人烟稠密。敖包疙瘩、沙锅洲、水沟垴子三大高峰在贺兰县境内,主峰敖包疙瘩海拔3556米。境内有苏峪口、拜寺口、贺兰口、黄旗口、插旗口5道沟口。贺兰山地资源丰富,蕴藏有铁、石英石、磷矿石、石灰石、铜、贺兰石、白云岩、煤、砂石岩等多种矿产。
黄河从县境东部流过,自贺兰县东南金贵镇流入,从东北角立岗镇出境,流径20.5千米。黄河灌溉自流,得天独厚。境内有唐徕渠、第二农场渠、惠农渠、汉延渠、西干渠五大干渠纵贯南北,有第二、第三、第五排水沟等排水沟,排灌体系齐备,利于耕种,是国家商品粮生产基地县,也是全国水稻、小麦高产区和全区主要农副产品供给地。
【气候特征】 贺兰县西倚贺兰山,地处内陆,属中温带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气候干燥,冬寒少雪,春秋季多风,降水少而集中,光照长,热量多,温差大。四季晴天多,日照时间长,太阳辐射量大。无霜期188天,年平均气温8.5℃,最高气温35℃左右,最低气温-25℃左右。最冷月为1月,月平均气温为-7.2℃,最热月为7月,月平均气温为24℃。霜冻发生在4月下旬至5月中旬、9月下旬至10月中旬,无霜期为184天。盛行北东北风、南风,其次是南西南风。全年大风平均日数为8次,多集中在3—5月,最多年出现过14次(1983年),最少年只有3次(1989年、2004年)。夏季出现雷阵雨的,一般都伴有阵性大风,危害甚大。昼暖夜寒,昼夜温差大,平均气温年较差为31.7℃。平均气温日较差为12.7℃,最 大 日 较 差 可 达26.4℃。春秋两季气温日较差更为明显。1980—2005年,贺兰县平均气温为9.4℃,历年极端最高气温为38.5℃(2005年7月12日),极端最低气温为-24.4℃(1984年12月18日、23日)。贺兰县深居内陆,受北方、西北方、西方侵入的干冷空气影响大,时间长,形成降水少、气候干燥,降水年际变化大,季节降水分配不均的特点。降水少,且分布不均,年平均降水量193毫米,7月、8月降水集中且量大,多以大雨、暴雨出现,造成降水径流量大,利用率不高,而其他月份雨水都较少,对农作物生长不利,满足不了农业生产用水需求,需黄河水补水灌溉。
贺兰县属于干旱地区,晴天多,日照时间长,历年平均日照时数为3032.1小时,年平均日照百分率为68%。其中:3—4月、7— 9月日照百分率为67%,为各月最少。全年太阳辐射总量140.9千卡/厘米。气温高于10℃的太阳总辐射为85.4千卡/厘米,占全年总辐射量的58.7%。
2017年,全年平均气温为10.0℃ ,比历年平均值偏高0.6℃,年总降水量为218.9毫米,比历年平均值偏多43.8毫米;年极端最高气温为39.6℃,出现在7月11日,年极端最低气温为 -18.6℃,出现在1月20日;年日照时数为2959.0小时,较历年平均值偏少35.1小时。
【水资源】 贺兰县地处银川平原中部,黄河入境而过,沟渠纵横交错,湖泊星罗棋布,水资源比较丰富。水资源包括黄河水、湖泊积水、人工渠、山泉水、降水、地下水。贺兰县地下水储量丰富,主要源于引黄灌溉补给及大气降水。
【矿产资源】 县境内的矿产资源主要有7种:煤炭、磷矿石、白云岩、石灰岩、芒硝、池盐和贺兰石等。
【生物资源】 贺兰县生物资源丰富,种类较多。全县森林面积约13159.6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10523.666公顷,疏林地88.1333公顷,灌木林80.73333公顷,未成林地1574.9333公顷,四旁树折合800.8公顷,全县森林覆盖率占土地总面积的12.6%。全县林地活林木总蓄积量为185851.5立方米。2006年被评为国家园林县城。境内有乔木、灌木21科33属59种78个品种。白蜡、臭椿、新疆杨是经过选育和实践适合贺兰县二代林网建设的三大树种,占全县防护林造林面积的60%以上。草地广阔,草源丰富,总面积为48735.4公顷,有荒漠草原类、低温地草甸类、灌丛草原类、沼泽类、沙生植被类、盐生植被类共6种。家生植物有牧草、林果、苹果、枸杞等数十个品种。沙冬青、野大豆、蒙古扁桃、贺兰山丁香及四合木等5种列为国家重点保护植物。
2017年,全县实施林网、通道绿化、庄点绿化等造林绿化工程,开展秋季农田大网格宽林带农田防护林建设,美丽乡村绿化建设,结合县内新修主干道路,进行高速公路、国道、滨河大道、正源北街道路两侧绿化工作。共完成新造林48.755公顷,完成补植补造165.28公顷,总投资8962万元。实施石中高速、110和109国道、丰庆路、正源北街延伸段、滨河大道等重点道路的绿化改造提升工程。【人口】 2017年,全县总人口260941人,比2016年增加4946人,其中:城镇人口145866人,比2016年增加10829人;乡村人口115075人,比2016年减少5883人。城镇化率55.90%,同比提高3.15个百分点,比全区平均水平低2.08个百分点。人 口 出 生 率14.05‰,比2016年提高1.12个千分点;人口死亡率5.42‰,比2016年提高0.87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8.63‰,比2016年提高0.25个千分点
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
【概况】 2017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7.71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2016年增长6.0%,增速位居全市第三、川区六县第五。其中,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为17.48、62.95、47.28亿元,分别增长4.4%、4.9%、8.8%。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8942元。三次产业结构比由2016年的12.2:56.4:31.4调整为13.7:49.3:37.0,第三产业占比提升5.6个百分点,产业结构逐步优化。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是27.2%、46.0%、44.8%,分别拉动经济增长0.5、2.7和2.8个百分点。
【农业生产】 全年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5.03亿元,同比增长5.2%,实现增加值18.16亿元,同比增长4.5%。其中农业增加值13.45亿元,同比增长2.3%;林业增加值0.01亿元,同比增长11.6%;牧业增加值2.23亿元,同比增长11.9%;渔业增加值1.74亿元,同比增长11.5%;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0.68亿元,同比增长6.3%。农林牧渔业所占的比重分别为农业74.0%、林业0.4%、牧业12.3%、渔业9.6%、农林牧渔服务业3.7%。
全年粮食播种面积40.4万亩,与2016年基本持平。其中小麦10.5万亩,同比增长3.4%;水稻19.5万亩,同比下降3.0%;玉 米10.1万 亩,同 比 增 长4.3%。全年设施蔬菜6.0万亩,同比下降8.4%。全年粮食总产量21.2万吨,较2016年同期增长3.8%。其中小麦产量3.9万吨,较2016年 同 期 增 长1.3%;水稻产量11.2万吨,较2016年同期增长0.6%;玉米产量6.1万吨,较2016年同期增长12.3%。
全年肉类总产量7939吨,其中:猪肉产量1936吨,同比增长0.6%;牛肉产量3532吨,同比下降2.9%;羊肉产量1717吨,同比下降0.1%。生猪年末存栏2.0万头,同比增长7.0%;生猪出栏2.47万头,与2016年基本持平。牛奶产量17.52万吨,同比增长15.5%。全年水产品产量4.57万吨,增长8.1%。
【农业机械总动力】 年末,农业机械总动力为42.35万千瓦时;农用大中型拖拉机4486台,小型拖拉机11651台;农村用电量4616万千瓦时,同比增长0.2%,农用化肥施用量(实物量)5.97万吨,同比下降0.4%。
【居民消费价格】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2016年上涨1.7%,其中,其他用品和服务上涨2.3%,衣着类上涨1.7%,医疗保健上涨6.3%,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上涨2.7%,居住类上涨3.0%,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上涨2.1%,交 通 和 通 信 类 上 涨2.9%。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上涨12.3%,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指数上涨13.4%,新建住宅价格指数上涨2.5%,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上涨1.5%。
【工业经济】 2017年,全县119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5%。全年销售产值同比下降5.1%,产销率达到95.4%,比2016年 同 期 提 高2.4个百分点。工业企业实现出口交货值3.09亿元,同比增长199.1%。
按经济类型分,国有工业企 业 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8%;股份制工业企业同比增长1.9%;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同比下降2.9%。全县规模以上非公有制工业企业同比增长6.3%。
按轻重工业分,轻工业占比略高于重工业,增速同比下降,全县轻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6.2%,重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6%。轻重工业增加值占全县比重为52%和48%。
按行业分,八大行业两升六降,纺织业同比增长5.1%,医药制造业同比增长4.6%;而金属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分别同比下降2.8%、2.2%、0.7%、0.6%、0.5%和0.3%,对增加值的下拉作用较大。2017年,全县规上工业资产总计237.1亿元,同比增长3.6%,负债总计144.5亿元,同比增长5.8%,资产负债率达60.9%,同比增长1.2个百分点。主营业务同比增长1.9%,主 营 业 务 成 本 同 比 增 长1.3%,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成本为84.58元,同比减少0.47元。利润总额达到4.9亿元,同比增长8.9%,主营业务收 入 利 润 率 为3.63%,比2016年增长0.23个百分点。规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28.4亿元,同比增长21.4%,且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达到37.9天,比2016年增加6.1天。企业年末存货23.4亿元,同比增长1.7%,产成品存货周转天数为13.9天,比2016年 减 少2.4天,企业存货变现能力得到提高,销售状况相对改善。
【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15.14亿元,同比增长3.9%,其中,生产性领域完成投资139.73亿元,同比下降5.7%,占全县投资的65%,较2016年下降6.9个百分点;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40.11亿元,增长4.8%。
从投资主体看,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67.19亿元,同比增长16.5%。从投资结构看,第一产业完成29.75亿元,增长16.9%;第二产业完成投资79.33亿 元,同 比 下 降17.3%,第三产业完成106.07亿元,增长5.9%。一、二、三产完成投资占总投资的比重分别为13.8%、36.9%、49.3%。
【建筑业】 2017年,全县具有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31个,实现建筑业总产值32.75亿元,同比下降1.4%。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现产值25.45亿元,同比下降2.5%。房屋建筑施工面积68.5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62.3%;房屋建筑竣工面积20.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2.5%。
【房地产业】 全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46.25亿元,同比增长23.6%,其中住宅开发投资28.35亿元,同比增长1.6%。全年购置土地面积10.8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4.3%。全县在库房地产企业房屋施工面积570.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9%;商品房销售面积93.7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8%,其中:住宅销售面积79.8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0%。商品房待售面积117.8万平方米,同比下降7.7%。全年商品房销售额46.37亿元,同比增长36.5%,其中住宅销售额36.9亿元,同比增长19.8%。
【交通】 境内通车里程1194.353公里,其中国道104.51公里,高速55.005公里,省道80.384公里,县道85.944公里,乡道325.111公里,村道507.797公里,专用公路90.607公里。全年道路客运量102.21万人次,乘客周转量1840.34万人公里。全县营运汽车拥有量5227辆,其中载客汽车594辆,载货汽车4633辆。
【邮电】 全年完成邮政业营业收入1880.93万元,全年订销报刊59.96万份,完成邮政函件业务5162件。全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实现增加值6.01亿元,同比增长4.9%。全年电信业务收入1.72亿元;年末本地固定电话用户1.71万户;移动手机用户达34.14万部;互联网用户数7.4万户。
【国内贸易】 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3.93亿元,同比增长8.2% 。按销售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总额137.29亿元,增长7.0%;农村消费品零售总额6.64亿元,增长39.6%。按行业分,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和餐饮业分别实现零售总额12.29、124.61、0.43、6.60亿元,分别 增 长25.0%、5.9%、24.1%、26.4%。按经济注册类型分,国有经济实现零售230.7万元,增长39.6%;集体经济实现零售额1245.9万元,增长39.6%;私营经济实现零售额81.43亿元,同比下降1.1%;个体经济实现零售额34.57亿元,增长38.9%;股份制经济实现零售额17.53亿元,增长3.6%;其他各种经济实现零 售 额10.25亿 元,增 长17.4%。汽车销售实现零售额89.38亿元,同比下降2.9%,占全县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62.1%。汽车销售业企业达106家,其中4S店65家,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55家,比2016年减少2家。
【财政】 全年完成县级财政总收入26.95亿元,比2016年增长13.4%,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06亿元,同口径比较下降19.3%,其中税收收入7.75亿元,同比下降12.2%,税收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0.1%。税收收入中:增值税增长47.56%、营业税下降97.27%,企业所得税下降3.6%,个人所得税增长7.97%,契税下降3.44%。全年完成地方财政支出42.07亿元,同比增长15.1%,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2.84亿元,增长1.8%。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8.41%,公共安全支出下降14.62%,教育支出增长9.83%、科学技术支出增长1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下降2.13%,医疗卫生支出增长13.49%,节能环保支出增长97.81%,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增长30.82%。
【金融和保险】 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47.01亿元,同比增长9.4%。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04.67亿元,增长7.7%;各项贷款余额110.97亿元,下降0.8%;贷存比为75.5:100。全年金融业实现增加值5.09亿元,同比增长1.2%,占第三产业比重10.7%,对第三产业增长的贡献率为1.5%。全年实现保费收入9437万元,比2016年增长18.6%。全年支付各项赔款及给付额1928万元,下降41.4%。
【教育】 全县有各级各类学校76所,在校学生47246人。其中:幼儿园43所,幼儿园、学前班学生10520人;小学26所,在校学生21676人;中学5所(完全中学1所,高级中学1所,初级中学2所,九年一贯制 学 校1所),在 校 学 生13345人(初中生9003,高中生4342人),中等职业学校1所(自治区交通学校),在校学生1705人。初中学龄人口毛入学率117.15%,小学六年巩固率110.66%,初中三年巩固率95.68%。
【科学技术】 全年县本级财政共投入科技经费47529万元,比2016年增长12.9%;举办科普宣讲活动23次,宣讲活动受众1400人次;开展实用技术培训14场,培训各类人员1120人次;推广农业新技术26项、新品种9个。新增1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累计达到8家。新增自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15家,累计达到52家。全县共有学会7个,企业科协11个,街道科协1个,乡镇科协7个,农技协26个,科普活动站17个,科普示范街道(乡镇)6个,科普示范社区(村)10个,农村科普示范基地60个,科普e站54个。
【文化】 全县拥有艺术表演团体25个,其中:2个为文化馆馆办文艺团体,23个为群众业余文艺团队,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非国有博物馆1个。广场5处,公园4个。电视台1个,广播电台1个,县城有线电视覆盖率100%,并全部实现数字化。
【体育】2017年共举办各类体育活动16场次,参加人数达10万人。全县共有三级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586人,经常服务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注册指导员人数的60%以上。全年在区、市比赛中获得金牌37个、银牌28个、铜牌26个。达到国家级一级运动员等级标准5人、二级运动员8人,破自治区纪录2人,竞技体育成绩在全区继续名列前茅。
【卫生】 年末,全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184个,其中:县级医院5个,乡镇卫生院7个,诊所90个,次级卫生所和医务室70个,妇幼保健院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卫生监督所1个,其他卫生机构1个,床位762张。卫生技术人员1208人,其中,执业医师294人,执业助理医师126人,注册护士444人,药师74人、技师(士) 62人。全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9.06‰,新生儿死亡率4.26‰,婴儿死亡率5.86‰,孕产妇死亡率0.53‰。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98.73%。城乡居民医疗门诊大病报销病种30种。全县定点零售药店增加至123个。
【人民生活】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641.2元,比2016年增长8.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375.5元,增长7.8%,其中增幅较大的是:生活用品及服务增长78.8%,衣着支出增长19.8%。城镇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38.6平方米。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668.1元,增长8.8%。农民人均消费支出13278.2元,增长2.1%,其中,消费支出增幅较大的有: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增长16.3%,交通通信支出增长12.3%。农村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53.1平方米。
【旅游】 全年共接待各类旅游282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5.6亿元,全县共有旅行社11家,其中四星级酒店2家,三星级酒店1家。
【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44398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26986人;机关事业单位参保6494人;失业保险参保28065人;工伤保险参保21460人;生育保险参保20115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75620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176165人。
年末,全县拥有养老机构4个,床位656张;全县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2621人,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04.04万元;农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8985人,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310.71万元。发放城乡医疗救助金628.90万元,接收城乡医疗救助3372人次。全县共有城乡社区服务站76个、城镇居家养老服务站11个。
【城镇就业】 全县城镇单位从业人员23104人,比2016年下降10.8%,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12.84亿元,比2016年增长3.2%,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56541元,比2016年增加5510元,增长10.8%,其中,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4651元,比2016年增加4017元,增长6.6%。
【资源环境保护】 全县国土面积1197.57平方公里。全县自然保护区1个,自然保护区面积3.14万亩。全年完成造林面积3848.4亩,森林抚育面积8000亩。年末全社会用水量1951.28万吨。全行业销售电量10.8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2%。
全年全县能源消费总量(等价值)为80.8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0.1%,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可比价)0.566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5.76%。
全年平均气温为10.0℃ ,比历年平均值偏高0.6℃,年总降水量为218.9毫米,比历年平均值偏多43.8毫米;年极端最高气温为39.6℃,出现在7月11日,年极端最低气温为-18.6℃,出现在1月20日;年日照时数为2959.0小时,较历年平均值偏少35.1小时。全县运行的污水处理厂2个,全年工业污水排放量1680万吨。
【安全生产】 全县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9起,其中,工矿2起,道路交通7起,核销非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4人,其中,工矿2人,道路交通2人。核销非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1人,受伤7人,直接经济损失40.215万元,其中,工矿1人,道路交通6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10%、33.3 %、1.2%,受伤人数同比上升16.7%,四项指标呈“三降一升”趋势。
【生态文明建设】 实施“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拆除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117台。整治大地丰之源等5家药企异味污染。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年内全部整改销号。河长制全面推进。落实县乡村三级河长,加快银新干沟、四二干沟水质提升综合治理,实施暖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德胜工业园区同城化污水管网工程建成并投入使用 。 严 厉打击盗采砂石违法行为,贺兰山东麓环境综合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城乡环境明显改善。植树造林526.62公顷,栽植各类树木230万株,绿化县城12处闲置空地。拆除违章建筑2200处,整治农村庄点33个。实施欣兰广场、如意湖改造提升工程,建成5个小微公园,完成10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投资近10亿元建设城乡公路41.7千米。推行环卫保洁市场化运作模式,城乡卫生保洁质量显著提升。银河村、金沙村被评为第五届全国文明村镇,四十里店村被评为第二届自治区美丽乡村文明创建工程示范村,金贵小城镇建设列入自治区美丽小城镇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