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回乡(一)
“嘀嘀嘀……”
当汽车喇叭声急促的响起的时候,我揉了揉眼睛,从半睡状态中清醒了过来,太阳穴一阵阵刺痛,眼睛也有些酸胀。
强行入睡的结果就是这样,醒着的时候没精神,睡又睡不着。
“你醒了正好,我们很快就要到了。”阳光照在冯知墨的脸上,他难掩内心的激动,虽然他努力的压抑着自己的情感,但是嘴角已经高高翘起,露出了洁白而整齐的牙齿。
冯知墨是我大学的同学,在他的邀请下我跟随他一起来到了他的家乡——西部某省的H县,属于武陵山区腹地,靠近重庆,语言、生活习惯等都和重庆相近。下车时听到浓浓的巴蜀口音,让我想起了火锅、辣椒还有美女,就像这强烈的日光,都让人口干舌燥。
武陵山区涵盖了重庆、湖北、湖南、贵州等地,H县处在多省交界地,其实是不折不扣的老少边穷地区,这一点从县城的容貌就能看出一二,街道很窄,主干道也只有两车道的设计,虽然车辆不多,但是还是堵了个水泄不通,交警卖力的指挥也不见起色。楼房似乎还停留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最高也就四五层,大部分都是两到三层的破旧的平房,外墙斑驳,贴着的马赛克也掉落了不少。
不过街道倒还整洁,路旁高大的法国梧桐撑起了一片片宽大的树叶,给行人带来了许多阴凉。
冯知墨很兴奋,听他说自己进大学之后就没有回来过,这是三年来第一次回来,虽然家乡没有什么变化,但是让他感受到了熟悉和温暖。
我相信他的话,毕竟从下车起,他脸上的笑容就没有变过,那是发自内心的喜悦。
也对啊,离家千里,三年未归,求学不易,生活亦艰,在外奔波的游子只有回到了家乡才会放松下来,这也是每一年春运尽管坐车那么难也有大量的外出人员返乡的原因所在吧。
一路上冯知墨就不停的给我介绍县城的情况,什么老电影院啊,什么广场……说的最多的还是高中时候的趣事。
平时话语不多的冯知墨也并不是一脚踢不出个屁的闷葫芦,寝室里谈天说地时几乎从不插嘴的他,其实是因为没有他想要说的话题。
看着满脸红光的冯知墨,我忽然觉得班上看上去最为稳重的他其实也还是个孩子。
冯知墨的家就在县城边上,是一个独立的小院子,只有一层楼的平房,院子不大,一角摆了十几盆花,五颜六色的,开得正艳。小院的另一角居然是一个单独的篮球架。
奇怪,大学时冯知墨可是从来不打篮球的,为此,篮球队的队长还叹息说可惜了一米八六的个头了,南方人能有一米八几的个头算难得的了。
我想可能是他的父母希望他做一个文化人吧,毕竟篮球的出路比起读书来还是要窄了许多,从他的名字就能够看出一二。
可是要是真的是这样,为什么他家的院子里就有一个篮球架呢?
“我以前也打过篮球,但是打的并不好,后来学业重了就没有再打了。”冯知墨嘿嘿笑道。
“哦,那真是可惜了,其实打打篮球更有利于劳逸结合的。”我随口应了一句。
冯知墨家的房子虽然只有一层,但是房间却不少,七八间屋子加起来差不多有三百多平米,这要放在大城市可是十足的豪宅了,可惜在这里,价格可能还比不上大城市的一间厨房。
我的房间在冯知墨房间的隔壁,这是他弟弟的房间,他弟弟正在读高二,暑假里百分之九十的时间都要在学校补习。这让我想起了自己的高中,那种压榨式的学习,点灯熬油的情况依然时时出现在梦中,从梦中醒来时我经常是一身的大汗。
还好,再也不用经历那些了。
我有些庆幸,忽然看到弟弟的书桌下放着一个篮球,便拿起来拍了两下。
“来一对一玩玩。”
冯知墨迟疑了一下。
“你家不是没人吗?我们也影响不到其他人,玩儿玩儿呗。”
虽然冯知墨没有动,可是我能看出他眼睛里的火热,那是一个热爱篮球的人该有的眼睛。
“就一会儿吧,我打得不好,你可别笑我。”冯知墨抓了抓脑袋,终于被我说动了。
我心里好笑:一定不会让你太过难看的……
我虽然只有一米七五,但是好歹也是我们二级学院的主力,这几年的学院杯我们二级学院始终占据着前四强的位次,我不敢说全是我的功劳,但是没我的话,肯定坐不稳这个位置。
第一个球我让他先手,结果他一抬手球就进了。
运气,这一定是运气,而且我还没有准备好呢。
第二个球他又是一个抬手就进了。
我得重视起来了,要是让别人知道我这个学院主力居然被一个不怎么打球的人给爆了,我可没脸继续呆在院队了。
有了前两个球的教训,我没有给他从容投篮的空间了,直接上前逼抢,虽然他个子要高一些,但是他没有我灵活。
他继续抬手。
不能再让你投篮了。
我心里这样叫着,身子已经高高的跳了起来。
糟糕!
冯知墨手轻轻一抬,在我跳起来的瞬间球却收回了怀里。
“砰砰砰……”
我居然被他的假动作给晃了。
第三颗球入网的时候,我承认我有些恼怒了。
我恼怒的是冯知墨的扮猪吃虎,恼怒的是自己的轻敌。
“我们交换发球吧。”冯知墨提议。
这个提议我没有反对,因为我从他的动作中已经看出来了,他的基本功很扎实,甚至比我的还要扎实。
但是,我会用速度撕开你的防守将球投进的。
急停,变向。
我连续做了好几个变向终于从夹缝中把球投进。
冯知墨称赞了一声“好球。”
我当然知道这是好球,这可是我拼了全力的一个球,如果打不进,我就不用打球了。
……
一个小时后,我的衣服已经被汗水湿透了,他也不比我好多少。
“你篮球打得其实挺不错的,为什么不打了啊?”大学三年,我几乎就没有看到他摸过篮球。“如果你能进我们篮球队,我们一定可以争一争冠军的。”
冯知墨只是笑了笑,既没有同意也没有拒绝。
“走吧,洗个澡了我们出去转转,县城虽小,但是五脏俱全,这里也有一条美食街的。”
说到美食街我的肚子表示附议,对我来说篮球和美食都是对自己最好的犒劳。
洗完了澡,冯知墨的奶奶回来了。
奶奶很慈祥,她看到了冯知墨,脸上堆满了笑容,非要我们坐着,她要亲自下厨做饭。冯知墨也到了厨房给奶奶打下手。
我则有些无聊的坐在冯知墨弟弟的房间,在他的书架上随便翻阅着上面的书。
当我随手抽出一本略显古旧的书,封面上是一个人提着一把剑,剑尖所指就是这本书的名字,《落花微雨剑翻飞》,原来还是一本武侠小说。我对此兴趣不大,我更感兴趣的是跟那本书放在一起的一个笔记本,被我取书时一同被带了出来,笔记本落到了地上刚好打开了。
我承认,偷看别人的笔记是不正确的。
但是如果那个笔记本落地时没有翻开我也许还会按捺住自己的好奇心。
可是一看到里面的内容,我的眼睛就移不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