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安全防护
5.4.1 除氧器安全阀不应少于两只,对于非一体式除氧器,安全阀应分别直接安装在除氧头和给水箱上。安全阀总排放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于设计压力低于常用加热抽汽最高压力的定压运行除氧器,安全阀的总排汽量不应小于除氧器额定进汽量的2.5倍;
2 对于设计压力高于常用加热抽汽最高压力的滑压或定压运行除氧器,安全阀的总排汽量不应小于除氧器的额定进汽量。
5.4.2 安全阀应采用全启式弹簧安全阀。
5.4.3 除氧器应设置溢流口,且溢流口在除氧器内部接管高度不应低于除氧器最低液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