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 电子设备间的设置和布置方案应根据常规岛及配套设施厂房布置形式确定。
3.2.2 常规岛电子设备间可集中布置在电气厂房,也可采用物理分散方式将电子设备间分散布置在离控制对象较近的汽轮发电机厂房内或其他区域。
3.2.3 常规岛配套设施电子设备间宜按就近原则布置。
3.2.4 电子设备间的照明、净空高度、环境参数、电缆构筑物敷设、机柜布置等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集中控制室及电子设备间布置设计规程》DL/T 5516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