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标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4〕189号)的要求,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先后调查和走访国内有关锂离子电池的生产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收集有关锂离子电池工厂的设计要求,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11章和1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工艺,厂址选择及总体规划,建筑,结构,气体动力,供暖、通风、空气调节与净化,给水排水,电气等。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日常管理,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有关意见、建议和相关资料寄至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60号,邮政编码:100142),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世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电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中瑞电子系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十八研究所
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国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江苏惠瑞净化空调工程有限公司
高砂建筑工程(北京)有限公司
上海腾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徐 刚 秦学礼 晁 阳 肖红梅 单云凤
何正山 杜宝强 陆 崎 李锡伟 王海旭
张 捷 李 强 马 瑞 郭 明 庄宏波
李 强 许诗苹 肖成伟 陈朝阳 宫 璐
王 辉 向革芳 孙铁斌 刘 阳 李宝龄
许辉勇
主要审查人:苏金然 赵克伟 张 阳 邵晓刚 金卫钧
杨宜谦 周 江 江诗兵 叶 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