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为规范电子工业厂房综合自动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适应我国电子工业厂房综合自动化工程建设的需要,提高电子工业厂房综合自动化工程的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电子工业厂房综合自动化工程。
1.0.3 电子工业厂房综合自动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