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施工设备安装和操作
2.4.1 施工设备应备有产品质量合格证、设计图纸、安装及维修使用说明书、相关的安全技术标准等资料,并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2.4.2 设备安装应按设计图纸、说明书施工,未经有关设计制造部门同意,不得任意修改。
2.4.3 施工设备的装配、焊接、起重、配管、隔热、防腐和电气装置及配线等应分别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4.4 设备操作人员,应了解所操作设备的基本构造、原理,熟悉其性能、规格、保养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4.5 各种机械监测仪表(如电压、电流、压力、温度等)和安全装置(如制动机构、各种限位器、安全阀、闭锁装置、负荷指示器等)应齐全、配套、灵敏可靠。
2.4.6 施工设备不应在存有故障、安全隐患及超铭牌规定的技术条件下运行。停机后应及时做好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工作。
2.4.7 施工设备转动、传动的裸露部分应安设防护装置。
2.4.8 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以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设施设备,应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2.4.9 大型运输、施工机械车辆进出施工现场时应预先设定安全运输路线,同时应安排专人进行交通指挥。
2.4.10 大型施工设备的安装基础必须稳固。放置移动式设备时,场地应平整结实。
2.4.11 大型施工机械和特种设备的安装、操作和管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 398的规定。
2.4.12 电气设备安装和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气设备、元件和线路,包括照明和手持电动工具均应绝缘良好,同时应采取防水、防潮措施。
2 连接电动机械的电气回路,应设开关或插座,并应有保护装置。
3 移动电动机械应使用软橡胶电缆,严格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4 在有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满足防爆要求。
5 在大量蒸气及粉尘的场所,应满足密封、防尘和防潮要求。
6 电热器、碘钨灯、长弧氙灯等散发大量热量的电气设备不应靠近易燃物安装,必要时应采取隔离、隔热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