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技术准备
4.2.1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时,必须有该井筒的井筒检查钻孔地质报告和下列技术资料:
1 矿井设计概况;
2 井筒主要技术特征,包括井口平面坐标及高程、井筒倾角及方位、冻结斜长、冻结起止位置等;
3 矿井工业场地以及冻结区域范围内和周边的地形地貌;
4 矿井工业场地的永久、临时设施布置图;
5 井壁结构设计平面图和剖面图;
6 矿井工业场地和斜井冻结区域内的地下管网及文物资料;
7 地区气象及供电供水资料。
4.2.2 应对井筒附近的水源井进行调查,收集水源井的用途、数量、方位、距离、深度,出、抽水层位及深度,抽水时间,日抽水量以及抽水影响半径等资料。
4.2.3 距离井筒600m范围内,不应设置水源井;在此范围内的水源井,应在冻结壁形成期间停止使用。
4.2.4 井筒检查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斜井检查孔应沿斜井轴线布置,其间距不应超过60m,冻结起始端、中部、终止端应至少各布置1个检查孔;
2 检查孔不得布置在井筒掘进范围内,且距井筒中心线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25m;
3 每个检查孔深度应超过该处斜井底板以下30m;
4 每个检查孔成果资料应有含(隔)水层水文地质特征描述;
5 应全孔取芯,取芯率在黏土层或基岩中不宜小于75%,在砂层、破碎带、软岩和溶洞充填物中采取率不宜小于60%;
6 检查孔钻进过程,每钻进30m~50m应进行一次测斜,钻孔偏斜率不应大于1.0%。
4.2.5 井筒检查孔地质报告资料应满足地层冻结、井壁设计要求,并应具有下列资料:
1 井筒检查孔位置、深度,检查孔主要施工工艺及主要施工过程;
2 井筒检查孔地质柱状图,包括岩性、层厚、倾角、岩芯采取率、累计深度、岩层主要特征的描述;
3 井筒穿过地层的地质构造及分段地温;
4 主要土(岩)层的常规土工试验资料及按本标准规定的人工冻土(岩)试验资料;土工试验取样的层位、深度应与冻土(岩)物理力学性能试验层位一致;人工冻土(岩)物理力学性能试验应有专项试验报告;
5 各含水层的特征,包括含水层埋深、层厚、静止水位、渗透系数、水力坡度、流向、流速、水质、水温,冲积层与基岩的水力联系,基岩掘进时预计井筒涌水量。
4.2.6 井筒检查孔地质报告中应有人工冻土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报告。当冲积层厚度小于100m时,应至少有1个水平的冻土试验资料;当冲积层厚度100m~200m时,应至少有2个水平的冻土试验资料。强富水性层段应增加取样。
4.2.7 每个水平的人工冻土物理力学性能试验项目应符合表4.2.7的规定,试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人工冻土物理力学性能试验》MT/T 593的有关规定。
表4.2.7 人工冻土物理力学性能试验项目
4.2.8 斜井冻结过程中若地层条件变化或有其他要求的,应收集相应的资料,综合分析后调整,相应技术文件应按规定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