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水平位移监测
5.3.1 边桩水平位移监测方法宜符合下列规定:
1 边桩水平位移可采用测距法、视准线法、小角法、反演小角法、测边角法、前方交会法或极坐标法等,应根据现场条件和监测精度要求等选择;
2 垂直路基方向平坦空旷时,宜采用测距法;
3 桥台附近路基的纵向水平位移宜采用视准线法;
4 路基坡脚方向视线良好且软基路段长度小于250m的路基横向水平位移,宜采用视准线法、小角法等。
5.3.2 边桩、基准桩、水平位移监测器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边桩、基准桩宜采用钢筋混凝土预制,桩长不宜小于1.3m;
2 当采用测距仪时,宜采用激光测距仪、红外线测距仪或精度不低于1mm+测距D×2ppm的全站仪;
3 视准线法、小角法的边桩、水平基准桩宜设置强制对中设备;
4 小角法边桩偏离基准线的偏角不应超过30″;
5 测边角法采用的全站仪监测精度不应小于2″。
5.3.3 边桩、基准桩埋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边桩、基准桩埋置深度不宜小于1.2m,冻胀土地区应埋入冻结深度以下不宜小于0.5m;
2 当采用测距法时,基准桩与边桩连线方向应与地基最大水平位移方向一致,桩顶高程宜一致;
3 采用测边角法时,边桩与视准线两端基准桩的距离宜相等;
4 小角法基准线的方向应垂直于最大水平位移方向;
5 基准桩应设置在路基影响范围之外,边桩、基准桩周围宜浇筑混凝土固定。
5.3.4 边桩水平位移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边桩水平位移监测应定期检验基准线或基准桩的稳定性;
2 测回数和测量精度应根据边桩水平位移精度要求确定;
3 采用钢卷尺测量水平位移应避开大风时间,每次拉力应相同,并应测量温度;
4 当采用活动站牌法时,每个测点应按确定的测回数进行往返测,并应根据距离进行加权平均;往返测均不应少于2个测回,每个测回应观测4次;
5 当采用小角法时,应在两个基准桩分别设站观测,每个测站宜测4个测回,并应根据距离进行加权平均;
6 当采用测边角法时,宜以边桩为测站观测视准线端点的边长和角度。
5.3.5 测斜管和测斜仪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以淤泥、流泥为主的地基宜采用ABS塑料、聚乙烯等材料制作的测斜管;
2 测斜仪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大坝观测仪器 测斜仪》SL 362和《滑动式岩土测斜仪》JB/T 12204的规定。
5.3.6 测斜管埋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测斜管底端进入压缩层底面以下土层的深度不应小于3m,进入岩层时不应小于1m;
2 测斜管接头处、底端不应进入泥浆;
3 测斜管的一对导槽连线方向应与路基最大水平位移方向一致;
4 测斜管下放到位后,应利用模拟测头检查确认导槽畅通后方可回填;
5 岩层孔壁与测斜管之间宜采用水泥砂浆回填,土层孔壁与测斜管之间宜采用风干膨润土泥球回填密实;
6 在管桩内设置测斜管时,测斜管和管壁之间应设置居中器或回填中粗砂。
5.3.7 深层水平位移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测斜仪测头下放时应避免将泥砂带入测斜管;
2 测斜仪测头应放入管底静置至读数稳定后再开始测量;
3 每对导槽应正反两个方向测量;
4 两对导槽方向的位移均宜监测并合成得到总位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