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 二次沉淀池
5.8.1 二次沉淀池类型根据水量和地形确定,可选用辐流沉淀池,也可采用竖流沉淀池、平流沉淀池。
5.8.2 当采用污泥斗排泥时,每个污泥斗均应设单独的阀门和排泥管。污泥斗的斜壁与水平面的倾角,方斗宜为60°,圆斗宜为55°。
5.8.3 当采用静水压力排泥时,二次沉淀池的静水头不宜小于1.2m。
5.8.4 二次沉淀池的出水堰最大负荷不宜大于1.7L/(s·m)。
5.8.5 生物接触氧化池后的二次沉淀池设计参数可按表5.8.5的规定取值。
表5.8.5 二次沉淀池设计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