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1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1〕17号)的要求,由中煤科工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中国煤炭建设协会勘察设计委员会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总结和吸取了近年来矿井通信建设发展的实践经验,特别是近年来矿井通信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的科研成果,并注意与相关标准的衔接,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8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行政通信,调度通信,其他通信,通信传输设备及线路,通信机房和供电、防雷与接地。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煤炭建设协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中煤科工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至中煤科工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东路20号,邮政编码:21003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煤炭建设协会勘察设计委员会
中煤科工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
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省土木建筑学会智能建筑与智慧城市专业委员会
合肥工业大学高科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起草人:刘延杰 于为芹 李定明 刘 阳 胡大伟
帅仁俊 龚延风 管清宝 向运平 夏乃兵
郭成慧 潘正云 胡腾蛟 刘杰峰
主要审查人:刘 毅 曾 涛 吕建红 冯 强 沈 涓
魏 臻 徐自军 王瑞明 鲜力岩 姚 义
胡家运 翟 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