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结构计算
6.3.1 根据设计压力确定直管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直管的层合板单元拉伸刚度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Xlam——直管的层合板单元拉伸刚度(N/mm);
pd——设计压力(MPa)。
2 按本规范第4.3节的有关规定进行铺层设计获得的Xlam不应小于按式(6.3.1-1)计算的Xlam;
3 标准铺层可按表6.3.1-1选择,许用应变值为0.0018、 0.0015、0.0012、0.0009的标准铺层可按表6.3.1-2~表6.3.1-5选择;
4 根据管道制造商提供的数据,按下式计算的层合板单元拉伸刚度Xlam不应小于按式(6.3.1-1)计算的Xlam。
式中:E——管道制造商提供的环向拉伸模量(MPa);
t——管道制造商提供的管道计算壁厚(mm)。
表6.3.1-1 标准铺层
注:1 Ⅰ型的铺层构成为:一层内表面毡后全部是短切原丝毡;
2 Ⅱ型的铺层构成为:一层内表面毡后,在第一层纤维布之前,不应少于1.2kg/m2的短切原丝毡,纤维布和短切原丝毡交替;
3 Ⅲ型的铺层构成为:一层表面毡后至少1.2kg/m2的短切原丝毡,再是±55°缠绕层。
表6.3.1-2 许用应变为0.0018的标准铺层选型表
表6.3.1-3 许用应变为0.0015的标准铺层选型表
表6.3.1-4 许用应变为0.0012的标准铺层选型表
表6.3.1-5 许用应变为0.0009的标准铺层选型表
6.3.2 直管的许用外压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直管的许用外压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Pe——许用外压(MPa);
XlamΦ——环向单元拉伸刚度(N/mm);
FS——外压安全系数,取值不应小于4。
2 当按式(6.3.2-1)计算的许用外压小于设计外压时,应采用下列方法修正设计:
1)选择更大XlamΦ规格的管道,并应按式(6.3.2-1)重新计算许用外压;
2)采用加筋环,且加筋环的间距、最小截面惯性矩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J——加筋环最大间距(mm);
IJ——加筋环对自身中性轴的惯性矩(mm4);
Dna——加筋环中性轴处的直径(mm)。
3)当采用加筋环并计算加筋环惯性矩时,应按下式计算JS,且JS不得大于J:
式中:JS——计算加筋环惯性矩时应计入的管身长度(mm)。
6.3.3 管道压力损失的计算应符合本规范附录H的规定。
6.3.4 水平管道弯曲强度、挠度和支撑跨距L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自重弯曲应力不应大于许用轴向应力。
2 管道自重产生的弯曲挠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的设计挠度不应大于12.5mm,且应与L/300值比较,并应取小者;
2)装置外管道的挠度不应大于38mm;
3)敷设无坡度的蒸汽管道,其挠度不宜大于10mm;
4)当有特殊要求时,管道挠度值时应符合设计要求。
3 受轴向压缩载荷的管线,跨距或支撑间距L应符合本规范式(6.2.8-2)的规定。
6.3.5 管道支撑跨距的轴向弯曲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Ⅰ型和Ⅱ型层合板应按下列规定取值:
1)支撑跨距弯曲应力宜取许用轴向应力的25%;
2)内压轴向应力宜取许用轴向应力的50%;
3)热膨胀计算的应力宜取许用轴向应力的25%。
2 Ⅲ型层合板应按下列规定取值:
1)当采用接头式膨胀节或柔性接头时,支撑跨距的弯曲应力宜取许用轴向应力的50%;
2)当管壁承受设计内压产生的轴向力时,支撑跨距的弯曲应力宜取许用轴向应力的25%。
6.3.6 当带有坡度的管道在两支吊点间不得有积液时,管道支、吊架的间距除应符合本规范第6.3.4条的规定外,与挠度变形及坡度之间还应满足下式规定:
式中:L——支、吊架间距(mm);
Δi——管道自重弯曲挠度变形(mm);
i——管道坡度。
6.3.7 有压力脉动的管道确定支架间距时,应计算管道固有频率。
6.3.8 管道支撑跨距可按表6.3.8-1~表6.3.8-8选用。
表6.3.8-1 管道支撑跨距选型表
表6.3.8-2 管道支撑跨距选型表
续表6.3.8-2
表6.3.8-3 管道支撑跨距选型表
续表6.3.8-3
表6.3.8-4 管道支撑跨距选型表
续表6.3.8-4
表6.3.8-5 管道支撑跨距选型表
表6.3.8-6 管道支撑跨距选型表
表6.3.8-7 管道支撑跨距选型表
续表6.3.8-7
表6.3.8-8 管道支撑跨距选型表
注:1 表6.3.8-1~表6.3.8-8是按本规范式(6.4.6-5)和式(6.4.6-6)得到连续梁中间跨的计算值,边跨可取表中数据乘以0.816;
2 表中均布载荷对于液体采用的密度为1.0×103kg/m3;
3 表中数据为建议值,对具体项目应进行相应的变形和应力计算;当有热膨胀时还应进行稳定性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