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5334-2016 电力工程勘测安全规程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3 基本规定

3.0.1 电力工程的勘测安全应贯穿于勘测工作的各个环节。

3.0.2 勘测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所属生产部门应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勘测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3.0.3 勘测单位应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检查、防范等工作,并保留安全教育、检查记录,应制定安全生产奖罚办法,制定并演练生产安全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3.0.4 编制勘测工作大纲时,应制定保证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

3.0.5 工程勘测现场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大小、危险程度和人员的多少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0.6 勘测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并保留培训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0.7 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报告应符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的规定。

3.0.8 勘测工作应遵守下列要求:

1 勘测作业人员应文明生产、遵章守纪、集中精力,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冒险作业;

2 患有突发性危险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野外勘测工作;

3 酒后不得从事勘测工作;

4 开展工作前,应调查和查明勘测场地内地下管网、电缆、设施等的性质、位置、埋深、走向,勘测作业点与其安全距离应符合相关的安全技术要求;

5 在勘测工作期间乘坐车船,应文明乘坐、不得超员、不得将肢体伸出窗外;

6 进入勘测现场应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7 高处作业时,应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或平挂。工具、部件不得抛投;

8 夜间作业时,应有良好的照明,并应配备符合要求的应急照明;

9 雷雨及五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宜从事野外作业,不应从事高处作业、水上作业和起吊作业。雷雨天必须作业时,应有防雷装置。遇台风、暴雨、雷电、冰雹、浓雾、沙尘暴、暴雪等气象条件时,应停止现场勘测作业,并应做好勘测设备和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10 在大范围无人区等恶劣环境进行勘测时,应备有交通工具和通信设备,不应单人作业;

11 在草原、林区及一切禁止烟火地区勘测时,应按防火规定和当地要求采取防火措施;

12 多专业、多单位交叉作业时,应有专人组织指挥;

13 勘测现场的危险区应设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夜间应设置警示灯;

14 勘测机具在使用前应检查其性能和安全保护设施。工作中应定期检查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

15 机械处于运行状态时,不得擦洗、拆卸、修理或更换部件。各种用电设备不应带电维修、移动和连接;

16 手锤、大锤、锹、镐等工具把柄应安装牢固,打锤时不应戴手套;

17 现场作业结束后,应妥善处理遗留物和废弃物;

18 雨季沿山沟、谷底、河边作业时,应警惕洪水或泥石流威胁,发现危险迹象应立即停止作业,撤至安全地点;

19 雨季不应在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危险地带进行作业。下雨时应停止作业,并应将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区域。雨后应对滑坡体、崩塌体和泥石流堆积区进行观测,并应在确认无安全事故隐患后再恢复作业;

20 高温季节作业应避开高温时段,作业现场应配备防暑降温用品和急救药品。气温高于40℃时,应停止勘测作业;

21 在江、河、溪、河滩、山沟和谷地等水域或低洼地带作业时,宜避开洪汛期和台风季节;

22 在矿区、井、坑、洞内作业时,应先进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井口、洞口应有人值守,较深的井、洞应设置安全升降平台或采取其他安全升降措施;

23 在沼泽地区作业时,应配备必要的绳索、木板和探测棒等救生用具,探测棒长度宜为1.5m。过沼泽地时,应组成纵队行进,不得单人涉险,遇有繁茂绿草地带应绕道而行,发生陷入沼泽的情况要冷静,及时采取妥善的救援、自救措施,对已知危险区应予以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