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核电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11〕48号)的要求,编制组在认真总结电力工程勘测安全工作的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对原《电力工程勘测安全技术规程》DL 5334—2006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测量,测试、检测与物探,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室内试验,工程水文气象,水域、冰雪区域作业,设备修理与维护,装卸与运输,燃油,爆破,勘测现场用电安全,野外勘测生活,自然灾害防御。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适用范围新增“新能源及核电勘测安全”内容;
2.新增“施工测量、沉降观测及航空摄影测量”等内容;
3.把“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合为一章,增加“压水试验”内容;
4.删除“岩土工程施工”内容;
5.新增“岩石试验”内容;
6.新增“自然灾害防御”内容。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替代《电力工程勘测安全技术规程》DL 5334—2006。
本标准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由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提出,由能源行业发电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65号,邮政编码:100120)。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李剑波 张大明 陆武萍 袁小勇 曾 平
邓亦维 王宏宇 马 琛 李党民 齐孝平
黄 彪 夏建国 赵书明 韦小鹏 吴 建
李少龙
主要审查人:王中平 娄俊庆 陈昌斌 别传炎 张希宏
龚智翔 刘 颖 刘珍岩 赵锦明 方德火
邵长云 任亚群 程小久 孙茂前 张凤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