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 建设项目的厂址应选择在工程地质、水文、气象条件符合安全卫生要求,且交通便利、外部配套条件良好,与区域规划相容的地区,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的有关规定。
3.1.2 不同职业危害特征的工业企业布置在同一工业区域内时,应避免不同危险和有害因素产生交叉影响和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