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5136-2012 火力发电厂、变电站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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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交流电流、电压回路

5.4.1 电流互感器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满足一次回路的额定电压、最大负荷电流及短路时的动、热稳定电流的要求。

2 应满足二次回路测量装置、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要求。

3 电流互感器实际二次负荷在稳态短路电流下的准确限值系数或励磁特性(含饱和拐点)应满足所接保护装置动作可靠性的要求。

4 保护用电流互感器的选择应根据保护特性综合考虑,暂态特性应满足继电保护的要求,必要时应选择TP类电流互感器,其特性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选择及计算导则》DL/T 866和《保护用电流互感器暂态特性技术要求》GB 16847的要求。

5 电流互感器的实际二次负荷不应超过电流互感器额定二次负荷。

6 在工作电流变化范围较大的情况下,做准确计量时可选用S类电流互感器,当无法选择小变比(指电流互感器一次侧与二次侧电流大小的比例)的CT时,也可选用S类电流互感器以满足测量精度的要求。

5.4.2 电流互感器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流互感器的类型、二次绕组的数量与准确等级应满足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和测量表计的要求。

2 保护用电流互感器的配置应避免出现主保护的死区。保护接入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的分配应注意避免当一套保护停用时,出现电流互感器内部故障时的保护死区;双重化保护的电流互感器应采用不同的二次绕组。

3 保护用电流互感器的配置应避免出现电流互感器内部故障时扩大故障范围。

4 对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可按三相配置;对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系统,依具体要求可按两相或三相配置。

5 当采用一个半断路器接线时,对独立式电流互感器每串宜配置三组。

6 用于自动调整励磁装置时,应布置在发电机定子绕组的出线侧。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的数量应满足励磁系统双通道的要求。

5.4.3 用于变压器差动保护的各侧电流互感器铁芯宜具有相同的铁芯形式。

5.4.4 用于同一母线差动保护的电流互感器铁芯宜具有相同的铁芯形式。

5.4.5 当测量仪表与保护装置共用一组电流互感器时,宜分别接于不同的二次绕组。若受条件限制需共用电流互感器同一个二次绕组时,应按下述原则配置:

1 保护装置接在仪表之前,避免校验仪表时影响保护装置工作。

2 电流回路开路能引起保护装置不正确动作,而又未设有效的闭锁和监视时,仪表应经中间电流互感器连接,当中间互感器二次回路开路时,保护用电流互感器误差仍应保证其准确度要求。

5.4.6 当几种仪表接在电流互感器的一个二次绕组时,其接线顺序宜先接指示和积算式仪表,再接变送器,最后接计算机监控系统。

5.4.7 当几种保护类装置接在电流互感器的一个二次绕组时,其接线顺序宜先接保护,再接安全自动装置,最后接故障录波。

5.4.8 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不宜进行切换,当需要时,应采取防止开路的措施。

5.4.9 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应有且只能有一个接地点,宜在配电装置处经端子排接地。由几组电流互感器绕组组合且有电路直接联系的回路,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应和电流处一点接地。

5.4.10 110kV及以上的电流互感器的额定二次电流宜选1A。

5.4.11 电压互感器的选择应能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满足一次回路额定电压的要求。

2 应能在电力系统故障时将一次电压准确传变至二次侧,传变误差及暂态响应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选择及计算导则》DL/T 866的有关规定。电磁式电压互感器应避免出现铁磁谐振。

3 容量和准确等级(包括电压互感器辅助绕组)应满足测量装置、保护装置和自动装置的要求;当保护、同期和测控装置不需要电压互感器剩余绕组时,也可不设电压互感器剩余绕组。

4 对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系统,需要检查和监视一次回路单相接地时,应选用三相五柱或三个单相式电压互感器,其剩余绕组额定电压应为100V/3。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电压互感器剩余绕组额定电压应为100V。

5 暂态特性和铁磁谐振特性应满足继电保护的要求。

5.4.12 双重化保护的电压回路宜分别接入不同的电压互感器或不同的二次绕组;双断路器接线按近后备原则配备的两套主保护,应分别接入电压互感器的不同二次绕组;对双母线接线按近后备原则配备的两套主保护,可以合用电压互感器的同一二次绕组。

5.4.13 当主接线为一个半断路器接线时,线路和变压器回路宜装设三相电压互感器;母线宜装设一相电压互感器。当母线上接有并联电抗器时,母线应装设三相电压互感器。

5.4.14 双母线接线应在主母线上装设三相电压互感器。旁路母线是否装设电压互感器视具体情况和需要确定。需监视线路侧电压和重合闸时,可在出线侧装设单相电压互感器。大型发变电工程的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双母线接线,也可按线路或变压器单元配置三相电压互感器。

5.4.15 应保证电压互感器负载端仪表、保护和自动装置工作时所要求的电压准确等级。电压互感器二次负载三相宜平衡配置。

5.4.16 电压互感器的一次侧隔离开关断开后,其二次回路应有防止电压反馈的措施。

5.4.17 对电压及功率调节装置的交流电压回路应采取措施,防止电压互感器一次或二次侧断开时,发生误强励或误调节。

5.4.18 电压互感器二次绕组的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电压互感器星形接线的二次绕组应采用中性点一点接地方式(中性线接地)。中性点接地线中不应串接有断开可能的设备。

2 对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系统,电压互感器星形接线的二次绕组宜采用中性点接地方式(中性线接地)。中性点接地线中不应串接有断开可能的设备。

3 对V-V接线的电压互感器,宜采用B相一点接地,B相接地线上不应串接有可能断开的设备。

4 电压互感器开口三角绕组的引出端之一应一点接地,接地引线上不应串接有断开可能的设备。

5 几组电压互感器二次绕组之间有电路联系或者地中电流会产生零序电压使保护误动作时,接地点应集中在继电器室内一点接地。无电路联系时,可分别在不同的继电器室或配电装置内接地。

6 已在控制室或继电器室一点接地的电压互感器二次线圈,宜在配电装置将二次线圈中性点经放电间隙或氧化锌阀片接地。

5.4.19 由配电装置至继电器室的电压互感器回路的电缆,星形接线和开口三角接线回路应使用各自独立的电缆,中性点接地线、开口三角接线的接地线应分别引接。

5.4.20 电压互感器二次侧互为备用的切换应设切换开关控制。在切换后,监控系统应有信号显示。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系统的母线电压互感器应设有绝缘监察信号装置及抗铁磁谐振措施。

5.4.21 当电压回路电压降不能满足电能表的准确度要求时,电能表可就地布置,或在电压互感器端子箱处设电能表专用的熔断器或自动开关,并引接电能表电压回路专用电缆。关口计量表回路应有电压失电的监视信号。关口计量表计专用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不应装设隔离开关辅助接点,但可以装设接触良好的空气开关。

5.4.22 当继电保护和仪表测量共用电压互感器二次绕组时,宜各自装设自动开关或熔断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