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5041-2012 火力发电厂厂内通信设计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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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生产调度通信

3.0.1 发电厂应设置一台生产调度程控交换机,生产调度交换机宜与系统调度程控交换机合用。对于装机容量较小的发电厂可以将生产调度和生产管理程控交换机合并,采用虚拟分区运行,总容量满足生产调度通信和生产管理通信的要求。

3.0.2 生产调度程控交换机应采用无阻塞时分数字程控交换机。

3.0.3 调度交换机应具备扩容功能,以满足电厂扩建规模的要求。

3.0.4 生产调度程控交换机用户线容量配置如下:

300MW以下机组,每两台机组配置48线;

300MW级机组,每两台机组配置64线;

600MW~1000MW级机组,每两台机组配置96线。

3.0.5 输煤扩音/呼叫系统

1 单台发电机组的额定容量不小于300MW的火力发电厂,输煤系统宜设置一套扩音/呼叫系统,扩音/呼叫系统的话站数量如下:

300MW级机组设(20~30)个话站;

600MW~1000MW级设(30~50)个话站。

2 扩音/呼叫系统应能扩容,以满足电厂扩建规模的要求。

3.0.6 对厂区外的场所,例如水源地、灰场等,可设置厂内电话、无线对讲机或公用网电话;如果离厂区较远,可采取加大音频电缆线径、采用交换机长线用户板等技术措施设置厂内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