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鼓风炉炉壳安装
Ⅰ 主控项目
10.2.1 构件的制作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其产品标准的规定。由于运输、堆放和吊装造成的构件变形应矫正。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拉线钢尺检查,检查出厂合格证及附件。
10.2.2 设备基础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验收记录及复检记录。
10.2.3 根据规范要求预装的工艺钢构件,应有合格的预装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预装记录。
10.2.4 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材料代用应有材料代用记录。焊条、焊剂的烘干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质量证明书或材料复验报告,检查焊接工作记录和材料代用记录,检查烘干记录。
10.2.5 焊工应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持证焊工应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焊工合格证及其认可范围、有效期。
10.2.6 焊接前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并根据评定报告编制焊接工艺方案及焊接作业指导书。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及焊接作业指导书。
Ⅱ 一般项目
10.2.7 安装后临时设施应清除并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临时设施清除干净,残留物或缺陷补焊处用砂轮磨平。
优良:在合格的基础上,无明显疤痕。
检查数量:每种构件抽查5处,总抽查数不应少于5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0.2.8 焊缝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外形均匀,成型较好,焊道与焊道、焊道与基本金属间过渡较平滑,焊渣和飞溅物基本清除干净。
优良:焊波均匀,焊道与基本金属间过渡平滑,焊渣和飞溅物清除干净。
检查数量:每种焊缝按数量各抽查5%,但不应少于1条;每条检查1处,总抽查数不应少于10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0.2.9 鼓风炉炉壳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0.2.9的规定。
表10.2.9 鼓风炉炉壳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10.2.10 风口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0.2.10的规定。
表10.2.10 风口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10.2.11 送风管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0.2.11的规定。
表10.2.11 送风管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