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筒体安装
Ⅰ 主控项目
8.2.1 筒体和滚圈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或复验报告,检查设备外观,核对规格尺寸。
8.2.2 设备基础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验收记录及复检记录。
8.2.3 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材料代用应有材料代用记录。焊条、焊剂的烘干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质量证明书或材料复验报告,检查焊接工作记录和材料代用记录,检查烘干记录。
8.2.4 焊工应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持证焊工应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焊工合格证及其认可范围、有效期。
8.2.5 蒸汽盘管的水压试验和通水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重有色金属冶炼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规范》GB/T 50716的相关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试压记录、通水记录,观察检查。
Ⅱ 一般项目
8.2.6 筒体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滚圈与筒体垫板间的径向间隙、滚圈与挡头板的间隙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滚圈与托轮的接触长度不应小于滚圈宽度的50%。
优良:在合格的基础上,滚圈与托轮的接触长度达到滚圈宽度的60%。
检查数量:沿滚圈圆周均分不应少于16点。
检验方法:用塞尺或着色法检查。
8.2.7 两滚圈组装于筒体上平行度偏差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两滚圈的平行度偏差小于0.8/1000。
优良:两滚圈的平行度偏差小于0.5/1000。
检查数量:沿滚圈圆周均分不应少于16点。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8.2.8 筒体焊缝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焊接处牢固可靠,焊肉饱满,无漏焊。外形均匀,成型较好,焊道与焊道、焊道与基本金属间过渡较平滑,焊渣和飞溅物基本清除干净。
优良:焊波均匀,焊道与基本金属间过渡平滑,焊渣和飞溅物清除干净。
检查数量:每种焊缝按数量各抽查5%,但不应少于1条;每条检查1处,总抽查数不应少于10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2.9 筒体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2.9的规定。
表8.2.9 筒体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注:D为筒体直径。
8.2.10 出料仓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2.10的规定。
表8.2.10 出料仓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