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第一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工信厅科〔2013〕48号)的要求,由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和八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有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多次讨论,反复修改,最后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48章,主要内容有:总则,基本规定,制粒破碎设备,混合圆筒制粒机,烧结机,多膛焙烧炉,流化床焙烧炉,蒸汽回转干燥机,热风炉,鼓风炉,澳斯麦特炉,闪速熔炼炉工艺钢结构,闪速熔炼炉壳体,闪速熔炼炉炉体冷却装置,闪速熔炼炉电极装置,闪速熔炼炉附属设备,卧式转炉(P-S炉),回转式阳极精炼炉,氧气顶吹转炉,烟化炉,电热前床,卧式底吹转炉,密闭鼓风炉炉体,密闭鼓风炉冷凝器,密闭鼓风炉铅锌分离系统,密闭鼓风炉浸没式冷却器,矿热电炉炉体,矿热电炉附属设备,矿热电炉电极装置,反射炉炉体制作,反射炉炉体安装,反射炉冷却装置,反射炉附属设备,熔铅锅,钨与锡冶炼设备,冶金炉附属设备,浇铸设备,极板加工处理设备,重金属电解槽,机械搅拌槽罐,铸锭堆垛机组,阴极自动剥离机组安装,高压釜,烟气净化设备,干燥、吸收设备,转化设备,垫交换设备和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汇总。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管理,由有色金属工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管理处负责日常管理,由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至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邮政编码:100814),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八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江铜监督站
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金川监督站
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辽宁监督站
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铜陵监督站
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中条山监督站
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大冶监督站
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昆明监督站
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长沙监督站
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中金岭南监督站
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云锡监督站
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南昌监督站
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西安监督站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贾明星 王化林 蔡胜利 王延伶 华新生
朱定金 李清富 吕 轩 李万福 鲍 晶
刘跃辉 刘在生 王建平 杨永平 丁爱英
李新明 郑伟军 廖 玠 鲍 胜 王志华
单德海 杜记明 姜 凡 李 堃 郜四清
管 宁 彭 健 宋卫东 李淳中
罗尧谦 尚兴武 赵敏华 黄芳塔 李武庆
闫万荣 孙万臣 陈亚锋 杨丛辉 焦 莹
主要审查人:何忠茂 刘 兵 李俊峰 张荣京 张建国
李荣健 邹利广 张劲松 丁学锋 张志强
陈建平 江 嵩 李 汇 章仕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