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政区与区划
紫阳县位于陕西省南部,汉江上游,大巴山北麓。东与安康市汉滨区和岚皋县接壤,西与汉中市镇巴县毗邻,南与重庆市城口县、四川省万源市相连,北与安康市汉阴县接壤。县城所在地——城关镇,距离安康市区50千米。新中国成立以来,紫阳县行政区划经过多次变革,初期设小乡,后建立初级社、高级社,过渡到人民公社,再由人民公社改设为乡镇。每一次变革,乡镇辖区与乡镇治所都有一定的变化。改革开放后,经过4次大调整,特别是撤区并乡建镇后,扩大乡镇管辖范围,使乡镇党委和政府直接与民众衔接,便于对基层的直接领导,从而更好地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至2019年,全县共有17个镇, 175个行政村、20个街道社区。全县总面积2204平方千米。全县总人口110204户、33.5万人。
第一节 政区设置与经济发展概况
一、政区设置
明正德五年(1510),明政府为镇压川陕一带爆发的农民起义,明政府设立紫阳堡。正德七年(1512)升紫阳堡为紫阳县,隶属于金州,割金州西南、汉阴县东南区域为其辖地。清代隶属兴安州和兴安府,民国初年,隶属陕西省汉中道;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以后,隶属陕西省第五行政督察区。1949年11月30日紫阳解放,归属陕南行政公署安康分区管辖。此后一直属安康专区和安康地区所辖。2001年,安康地区撤地设市,紫阳属安康市辖。
紫阳县具有光荣的革命斗争历史,紫阳人民曾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做出巨大牺牲和贡献,是川陕革命根据地苏区县之一。境内有大量土地革命时期、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的红色遗址、遗迹。其中,录入陕西省革命遗址名录的有14处。2001年12月,陕西省民政厅补划紫阳县为革命老区。
紫阳境内多山,海拔277—2522米。地貌轮廓呈现“三山两谷一川”的特征。汉江和任河将全县分割为南部大巴山、西部米仓山和东北部凤凰山三个部分,县城位于两水三山的交会处。县境内的大巴山总面积约1000平方千米,米仓山总面积约850平方千米,凤凰山面积约350平方千米,蒿坪河川道位于其中。
紫阳属北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风景优美。年均气温15℃,年均降水量1130毫米,年均日照时数1586.8小时,年均相对湿度77%。夏无酷暑、冬无严寒的优越气候条件,适宜多种动植物生存。
二、经济发展概况“八山一水一分田”的自然条件,严重制约了紫阳经济和社会的发展。1949年,全县总产值901.80万元,1970年,才达到2213.32万元。到1971年,始有工业产值统计,当年工农业总产值2594.07万元。其中工业505.80万元。1978年,达到4209.37万元。其中,工业1012.21万元。改革开放给紫阳经济建设带来了机遇和活力,在改革开放的起步阶段,紫阳依托优势资源,对经济发展的路子进行探索。1985年社会生产总值达到11092.1万元,固定资产投资476万元,财政收入375.56万元,支出1201.42万元,社会商品零售总额4824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61元。这一年年末,农民人均手存现金7.91元,人均银行存款1.69元。经济情况比1978年前有了很大的好转,但由于基础太薄弱,发展举步维艰,发展速度仍很缓慢,经济总量仍很小,农民还过着“吃粮靠返销,用钱靠救济”的日子。1986年,紫阳县被列为国家级贫困县。国家对紫阳给予大力扶持,帮助紫阳加快发展步伐。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和交通条件的逐步改善,紫阳对外开放的力度不断加大,自我发展的基础不断加强,发展能力不断提高。2018年实现生产总值103.65 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11.8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8亿元,财政预算支出30.37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9.06亿元,城乡居民收入分别达到24380元和9160元。与1985年比,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了92.44 倍,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了2347.94倍,财政收入增长了27.75倍、支出增长了251.78倍,商品零售总额增长了59.24倍,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了34.1倍。教育、卫生、交通、水电、通信等社会事业和公共基础设施都协调发展,为经济建设增添了动力,提供了保障,也为今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时隔30年,纵向相比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横向相比仍处于欠发达阶段,财政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速度,远远落后于本地区生产总值和财政支出的增长速度,被国家确定为最后一批脱贫摘帽的深度贫困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