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说明
一、《中国共产党陕西省华阴市组织史资料》第四卷(1998.6—2003.5)是《中国共产党陕西省华阴市组织史资料》第三卷(1993.6—1998.5)的续编本。本书是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在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的具体指导和中共华阴市委的领导下,由中共华阴市委组织部主持编纂的一部组织史资料书。
二、本书坚持尊重历史、求实存真的原则,按照“广征、核准、精编、严审、及时”的征编工作方针,以华阴市2003年行政区划为范围,收录1998年6月至2003年5月期间,中共华阴市市、乡(镇、街道)两级组织和市级政权、地方军事、政协、群众团体组织及市属部分企事业单位机构沿革变化和领导人名录;反映中共华阴市委在贯彻执行中共十五大、十六大路线、方针、政策方面的重大决策、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及市、乡(镇、街道)两级组织机构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重要人事变动、行政区划调整等情况。
三、本书按党、政权、地方军事、政协、群众团体组织和部分企事业单位和组织工作大事记共七部分独立编纂。党组织为正编,政权、地方军事、政协、群众团体组织及部分企事业单位依次为附编一至五,组织工作大事记与上述六部分合印一册。党组织设四章,其中市委、市纪委领导机构为第一章,市委、市纪委工作机构、直属事业机构、部门归口管理机构为第二章,市级政权、地方军事、政协组织党组(党委、党总支部、党支部)、纪检组(纪委)为第三章,乡镇(街道)党组织、纪检组织为第四章。政权组织设三章,其中市级政权组织领导机构为第一章,市级政权组织工作机构为第二章,乡镇(街道)政权组织为第三章。地方军事组织设两章,其中人民武装部为第一章,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为第二章。政协组织设两章,其中政协华阴市委员会领导机构为第一章,政协华阴市委员会工作机构为第二章。群众团体组织按组织机构设六章。部分企事业单位设两章,其中市属部分企业单位为第一章,市属部分事业单位为第二章。组织工作大事记不设章。
四、本书采用文字叙述,组织机构、领导人名录、图表相结合的编纂方法。文字叙述包括综述(除党组织设综述外其他组织均不设综述)、分述和简述;组织机构包括:机构名称、沿革变化、性质、职责、内设机构、编制、实有人数等;领导人名录包括领导人姓名、职务、任离职时间等;图表包括行政区划图、组织示意图、组织机构沿革表、情况统计表和组织序列表等。
部分企事业单位的编排,按隶属关系、性质分类,以2003年5月的企事业单位名称立户,分简述、党的组织沿革、行政组织沿革三个层次记述。
组织工作大事记采用编年体和记事本末体相结合的编纂体例,以时为序,一事一记。
五、本书组织机构的收录范围:党、政权、地方军事、政协组织及群众团体组织、市属部分企事业单位的领导机构及工作机构。
领导人名录的收录范围:党组织收录市委书记、副书记、常务委员、委员、候补委员;市纪委书记、副书记、常务委员、委员;市委工作机构和直属事业机构、部门归口管理机构的正、副职;市纪委工作机构正职;市级政权、地方军事、政协组织中的党组(党委、党总支部、党支部)正、副职(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党组织成员),纪检组(纪委)的正职;乡镇(街道)党委正、副职,纪委正职。政权组织收录市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正、副职;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正、副职;市人民政府工作机构、直属机构、直接管理机构和归口管理机构正、副职;双重领导机构正、副职;乡镇政权组织正、副职;地方军事组织收录市人民武装部领导机构正、副职,工作机构正职;市武警中队、消防大(中)队正职。政协组织收录市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市政协工作机构的正、副职。群众团体组织收录市级各群众团体组织的正、副职。部分企事业单位收录党、政正职。
六、各组织组织机构的编排顺序:凡实行代表大会制的,按代表大会届次编排(乡镇集中编排);未实行代表大会制的,按机构沿革和主要领导人的更迭顺序编排。
领导人名录的编排顺序:凡党的代表大会选举的领导成员,以书记、副书记、常务委员、委员、候补委员为序;代表大会后增补的书记、副书记、常务委员、委员按职务和任职时间先后列于选举的成员之后。政权组织领导人依据完成法律程序的时间为准。同一职务领导人名录除了选举、任命时明确了排序外,均以任职时间为序编排。地方军事、政协组织和群众团体组织领导成员参照上述顺序编排。
七、正文中所列组织机构名称及文献名称等一律采用历史称谓。
八、本书采用的统计数据均以市档案局、统计局的档案资料及有关单位的上报资料为据。
九、本书收录的最后一届(任)组织机构与领导人任职的止期是本书编纂的截止时间,不是组织机构与领导人任职的终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