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编一 陕西省华阴市政权组织组织史资料
(1998.6—2003.5)
第一章 市级政权组织领导机构
华阴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权是:在本市区域内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以及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贯彻执行;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通过关于重大问题的决议,审查、批准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执行情况的报告,并根据市人民政府建议,决定部分计划预算的调整、变更;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民政、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族事务等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选举市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选举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和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含补选)出席陕西省、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听取、审查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依法对其进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依据法规权限,对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人事任免。
华阴市人民政府是华阴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国家行政机关。主要职责是: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执行经济计划和预算,管理本市行政区域内社会各项事业;负责本地区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代表渭南市政府督促、指导检查和监督所辖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协调相互关系;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工作人员;完成陕西省、渭南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华阴市人民法院是地方国家审判机关。主要职责是:负责刑事案件审判工作,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受理审判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和房屋、债务、损害赔偿、财产权益纠纷等民事案件;受理审判经济合同纠纷、涉外经济纠纷、农村承包合同纠纷、经济损害赔偿案件、经济行政案件和其他经济纠纷等经济案件;受理审判不服行政机关处罚(处分)决定的行政诉讼案件;负责法院、法庭基本设施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
华阴市人民检察院是地方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职责是:贯彻上级检察机关工作方针,制定有关检察规定和实施办法,全面落实各项检察工作任务;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依法审查批捕本级管辖的刑事犯罪案件和本院自侦案件并提起公诉;依法履行刑事、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能;对同级人民法院未发生或已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和提请抗诉;受理单位和个人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开展检察技术工作,办理刑事赔偿事项;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进行预防研究,并提出预防对策,做好相关法制宣传;负责本院检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同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及市委管理、考核干部工作。
1998年6月至2003年5月,华阴市市级政权组织机构有华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华阴市人民政府、华阴市人民法院、华阴市人民检察院。
1998年6月至2003年5月,华阴市人民政府隶属中共华阴市委和渭南市人民政府领导。市人民法院受中共华阴市委领导,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和渭南市人民法院对其行使监督权。市人民检察院受中共华阴市委和渭南市检察院的双重领导。华阴市人大常务委员会机关驻市老城街,市人民政府机关驻市东岳路,市人民法院机关驻市老城街,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驻市东岳路。
第一节 华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1998年6月至2003年2月,为华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的市级政权组织领导机构任期。1999年3月、2000年3月、2001年3月、2002年3月,华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先后召开第二、三、四、五次会议。其中:第二次会议选举张建华为华阴市人民政府市长;第三次会议选举吴春梅(女)为华阴市人民政府市长,选举产生出席渭南市第二届人代会代表23名;第四次会议选举雷松江为华阴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第五次会议选举高鹏为华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选举傅桥舟为华阴市人民法院院长。
在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共召开34次会议。1998年8月召开的第十四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接受雷孟斌辞去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王荣举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任命张建华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1998年9月召开的第十四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任命王建璋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1999年3月召开的第十四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接受张建华辞去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任命吴春梅(女)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9月召开的第十四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任命张志强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2000年10月召开的第十四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接受张必忍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任命龚国宪、聂郝礼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2001年5月召开的第十四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任命郑西武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2001年8月召开的第十四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接受周亲谋(女)辞去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任命傅桥舟为市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9月召开的第十四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任命高鹏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2002年12月召开的第十四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接受吴春梅(女)辞去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任命党德才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接受吕银旭辞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任命焦小潼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一 华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98.6—2003.2)
主 任 杨忠林(1998.6—2003.2)
副 主 任 王拴虎(1998.6—2003.2)
孙 谦(1998.6—2003.2)
董治民(1998.6—2003.2)
雷松江(2001.3—2003.2)
委 员 王朝启(1998.6—2003.2)
刘灶香(女,1998.6—2003.2)
李华珍(女,1998.6—1999.4)
李壮民(1998.6—2003.2)
李冶平(1998.6—2003.2)
李盈洲(1998.6—2003.2)
杨素琴(女,1998.6—2003.2)
张培绪(1998.6—2003.2)
侯若筠(1998.6—2003.2)
郭朝旺(1998.6—2003.2)
党会珍(女,1998.6—2003.2)
黄战荣(1998.6—2003.2)
靳玉凤(女,1998.6—2003.2)
雷科江(1998.6—2003.2)
二 华阴市人民政府
(1998.6—2003.2)
市 长 雷孟斌(1998.6—1998.8)
张建华(代理,1998.8—1999.3;1999.3—1999.3)
吴春梅(女,代理,1999.3—2000.3;2000.3—2002.12)
党德才(代理,2002.12—2003.2)
副 市 长 张必忍(1998.6—2000.10)
傅引乾(1998.6—2000.9)
薛东江(1998.6—2003.2)
王荣举(1998.6—1998.8)
史向民(1998.6—2003.2)
张建华(1998.8—1999.3)
王建璋(1998.9—2003.2)
吴春梅(女,1999.3—2000.3)
张志强(1999.9—2003.2)
聂郝礼(2000.10—2003.2)
龚国宪(2000.10—2001.4)
郑西武(2001.5—2003.2)
高 鹏(2001.9—2003.2)
党德才(2002.12—2003.2)
三 华阴市人民法院
(1998.6—2003.2)
院 长 周亲谋(女,1998.6—2001.8)
傅桥舟(代理,2001.8—2002.3;2002.3—2003.2)
副 院 长 张文丑(1998.6—2003.2)
李建中(1998.6—2002.12)
潘 兴(1999.4—2003.2)
傅桥舟(2001.8—2002.3)
四 华阴市人民检察院
(1998.6—2003.2)检 察 长 吕银旭(1998.6—2002.12)
焦小潼(代理,2002.12—2003.2)
副检察长 张月明(1998.6—2003.2)
冉志勇(1998.6—2003.2)
柳英学(1998.6—2003.2)
焦小潼(2002.12—2003.2)
第二节 华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2003年2月21日至24日,华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华山金融宾馆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68名,其中:工人7名,占4.1%;农民53名,占31.5%;干部68名,占64.3%;民主党派人士2名,占1.1%;非公有制经济人士11名,占6.5%;少数民族2名,占1.1%;中共党员107名,占63.7%;非中共党员61名,占36.3%。大会主席团由27人组成,李侃良任秘书长。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由5人组成。大会审议并通过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通过华阴市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计划(草案)的报告,以及华阴市200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选举产生华阴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市人民法院院长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一 华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3.2—2003.5)
主 任 杨忠林(2003.2—2003.5)
副 主 任 李侃良(2003.2—2003.5)
党学民(2003.2—2003.5)
张月兴(2003.2—2003.5)
蔺西川(2003.2—2003.5)
委 员 张月明(2003.2—2003.5)
杨素琴(女,2003.2—2003.5)
雷根民(2003.2—2003.5)
宋西泉(2003.2—2003.5)
冯 朝(2003.2—2003.5)
田秀英(女,2003.2—2003.5)
戴志文(2003.2—2003.5)
王建刚(2003.2—2003.5)
李建辉(2003.2—2003.5)
施兰英(女,2003.2—2003.5)
杨喜娥(女,2003.2—2003.5)
靳玉凤(女,2003.2—2003.5)
马辉平(2003.2—2003.5)
刘许友(2003.2—2003.5)
二 华阴市人民政府
(2003.2—2003.5)
市 长 党德才(2003.2—2003.5)
副 市 长 张 永(2003.2—2003.5)
郑西武(2003.2—2003.5)
王建璋(2003.2—2003.5)
段孟海(2003.2—2003.5)
聂郝礼(2003.2—2003.5)
杨翠红(女,2003.2—2003.5)
三 华阴市人民法院
(2003.2—2003.5)
院 长 傅桥舟(2003.2—2003.5)
副 院 长 张文丑(2003.2—2003.4)
潘 兴(2003.2—2003.5)
四 华阴市人民检察院
(2003.2—2003.5)
检 察 长 焦小潼(2003.2—2003.5)
副检察长 冉志勇(2003.2—2003.5)
柳英学(2003.2—2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