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影视产业分析报告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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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篇

第一章 2019年电视剧产业政策分析

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调控政策

图1—1 2019年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调控政策关键词云图

(1)参与违规买卖收视率或造假机构,不予换发新许可证

2019年1月24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换证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对于存在两年内未开展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参与违规买卖收视率或参与收视率造假,未按要求规范、及时缴纳税款等情况不予换发新许可证。

(2)网络视听节目信息备案系统升级,重点网剧需登记片酬信息

2019年2月15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关于网络视听节目信息备案系统升级的通知》, 《通知》指出:自2019年2月15日起,重点网络影视剧开始制作前,制作机构需登录“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登记节目名称、题材类型、内容概要、制作预算等规划信息。

(3)禁止未成年人节目过度商业化成人化娱乐化,不得宣扬童星效应炒作明星子女

2019年4月3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第3号令: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 《规定》明确了16条未成年人节目禁止的内容,且要求未成年人节目不得宣扬童星效应或者包装、炒作明星子女,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等。以此遏制未成年人节目商业化、成人化和过度娱乐化倾向。

(4)停止播出以投资影视剧项目名义宣传非法集资活动的广告

2019年4月12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关于停止播出影视剧项目非法集资类广告的通知》, 《通知》指出:自即日起,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立即停止播出以投资影视剧项目名义宣传非法集资活动的广告,并举一反三,全面清查所有在播和拟播广告,凡存在类似问题的,一律停止播出。

(5)加强、推动并鼓励创作弘扬改革开放精神的优秀现实题材作品

2019年5月15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继续做好2018—2022年重点电视剧选题规划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截至目前,百部重点选题项目创作进展顺利,按照总局工作部署,在各省局、电视台、制作机构申报推荐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创作进度、完成情况、内容品质等方面的因素,经过认真评审、反复研究,总局对第一批百部规划重点选题进行了调整和补充,确定了第二批百部规划重点选题名单。

(6)注水剧、宫斗剧、翻拍剧、演员高片酬等问题,始终保持高压

2019年7月3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局长聂辰席到电视剧司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调研。聂辰席指出: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在“守初心、担使命”上聚焦发力,把好导向、多出精品;进一步增强问题意识,在“找差距、抓落实”上聚焦发力,治理乱象、巩固成果,针对注水剧、宫斗剧、翻拍剧、演员高片酬等问题,深入挖掘瓶颈症结,始终保持高压;进一步提升创新意识,在完善机制、健全制度上聚焦发力,努力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7)重点加强对宫斗剧、抗战剧、谍战剧的备案公示审核和内容审查,治理“老剧翻拍”不良创作倾向

2019年7月9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电视剧司召开部分省局电视剧内容管理工作专题会议暨推动电视剧高质量发展调研座谈会,会议要求各省级管理部门重点加强对宫斗剧、抗战剧、谍战剧的备案公示审核和内容审查,治理“老剧翻拍”不良创作倾向。

(8)8月份开始重点电视剧“百日展播”活动,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在展播期间不得播出娱乐性较强的古装剧、偶像剧

2019年7月31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电视剧司发布了《关于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电视剧展播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总局拟于8月份开始重点电视剧“百日展播”活动,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展播活动遴选86部剧目,供全国各级电视台尤其是各省级卫视自8月起选购播出。《通知》要求在展播期间不得播出娱乐性较强的古装剧、偶像剧,确保播出剧目与宣传期整体氛围相协调。

(9)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提出五方面意见,加快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

2019年8月19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关于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意见》包含五大方面,包括总体要求、加速升级新型产业体系、大力优化产业布局、大力完善市场体系、加强政策支撑。强调以实施“新时代精品工程”为抓手,谋划实施好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等重点创作规划;加快建设国家广播电视5G网络,加快实现全国“一张网”,与国家广播电视5G网络建设一体化推进等。

(10)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提出五大要求,进一步做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精准扶贫工作

2019年9月11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精准扶贫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优势资源宣传脱贫攻坚重大事件、重大主题、重大典型,构建舆论矩阵,形成强大声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小成本、大情怀、正能量”,鼓励创作生产传播优秀扶贫节目;倡导影视明星以社会责任心和使命感积极参与公益扶贫节目和活动。

(11)加快推动频道精简精办、媒体融合发展,坚决打击收视率造假

2019年10月18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召开全国广播电视传媒机构管理工作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高建民提出了五点要求:一要进一步加强播出机构和频率频道管理,二要进一步加强节目制作机构管理,三要进一步加强网络传送机构管理,四要进一步加强广告播出管理,五要进一步加强节目综合评价和收视调查管理。

(12)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公开未来十年立法工作规划,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立法进程,10年内完成制定工作

2019年10月28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19—2028年立法工作规划》,计划在未来5—10年内完成法律1项,行政法规12项,以及部门规章24项的制定、修订工作。并强调该规划是未来5—10年立法工作的“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

(13)加强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管理,节目中不得包含低俗、庸俗、媚俗的情节或镜头,严禁丑闻劣迹者发声出镜2019年11月1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双11”期间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管理的通知》,提出五项要求,要求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既要遵守广告管理法律法规,也要符合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相关规定;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要坚守底线红线,节目中不得包含低俗、庸俗、媚俗的情节或镜头,严禁丑闻劣迹者发声出镜。

(14) 国台办“26条措施”公布实施,促进两岸影视行业深入交流与发展

2019年11月4日,国务院台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等20个有关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第19条措施表示:“台湾文创机构、单位或个人可参与大陆文创园区建设营运、参加大陆各类文创赛事、文艺展演展示活动。台湾文艺工作者可进入大陆文艺院团、研究机构工作或研学。”第20条措施指出:“在大陆工作的台湾同胞可申报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动漫奖。”“26条措施”的公布实施,有利于两岸影视行业的深入交流与发展,政策利好或将吸引更多的台湾艺人参演内地影视作品。

(15)八部门发布影视“控烟令”,加强影视作品中吸烟镜头审查

2019年11月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同中宣部、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部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控烟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加强影视作品中吸烟镜头的审查,严格控制影视剧中与剧情无关、与人物形象塑造无关的吸烟镜头,尽量删减在公共场所吸烟的镜头,不得出现未成年人吸烟的镜头。对于有过度展示吸烟镜头的电影、电视剧,不得纳入各种电影、电视剧评优活动。

(16)中国广电公布5G时间,2020年国家广播电视5G将正式商用

2019年11月21日,在2019世界5G大会上,中国广电董事长赵景春在主论坛中公布了中国广电5G网络商用时间表。赵景春表示,国家广播电视在2020年开启5G正式商用,并将同时开展个人用户业务和垂直行业应用。预计在2021年,中国广电希望能把5G网络打造成为正能量、广连接、人人通、应用新、服务好、可管控的新型网络。

(17)发展加强网络音视频监管,促进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

2019年11月29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印发了《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取得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应当建立健全用户注册、信息发布审核、信息安全管理等制度。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以及相关信息技术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18)“限古令”持续,各平台每月限上线一部古装剧

2019年12月10日,据《21世纪经济报道》,包括多家影视上市公司高管及业内知名编剧团队人士均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证实,“限古令”持续。具体来看,自12月起,每家平台古装、玄幻等类型影视剧,每月限上线一部。

二、地方管理及扶持政策

(1)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确保有关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主线的优秀公益广告作品的播出安排

2019年4月24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播出工作的通知》,指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电影频道、中国教育电视台以及各省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保证在7月底前至少创作完成4件反映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主线的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广播、电视各2件)。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确保每套节目每天播出公益广告时长不得少于其商业广告时长的3%,其中广播频率11:00至13:00之间、电视频道在19:00至21:00之间,播出数量不得少于4条(次)。

(2)建立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培育扶持符合行业高质量创新性发展方向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重点项目

2019年6月26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关于建立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的通知》,指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拟建立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培育扶持符合行业高质量创新性发展方向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重点项目。申报的单位净资产规模一般不低于300万元,资产负债率在合理范围内,单个单位申报项目数原则上每年不能超过两个。

(3)鼓励发展、创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

2019年6月26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关于推动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建设发展的通知》,指出: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申报工作启动,基地(园区)可以集中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某一领域或某一方向,也可以涵盖产业多个环节多个领域,一般要在产业创新发展方面具备一定基础、规模和特色,以集聚特色产业高端要素为核心,能够对本地区和周边区域产业发展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4)择优创建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创新中心,加快推进广播电视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一体发展

2019年10月9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创建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创新中心有关事宜的通知》,指出:总局决定择优创建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创新中心,加快推进广播电视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一体发展。创新中心由依托单位提出申请,确因工作需要可包括若干共建单位。依托单位为地方单位的,由省级国家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总局;依托单位为中央直属单位的,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总局。

(5)征集中华经典民间故事网络动画片创意与原创剧本,引导网络动画片创作者投身中国经典民间故事主题网络动画片创作

2019年11月18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2019年“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扶持项目征集活动的通知》,面向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各行业影视节目制作机构、各影视传媒类大专院校(院系),征集中华经典民间故事网络动画片创意与原创剧本。

三、陕西省政策

(1)2019年1月30日,陕西省广播电视局发布《关于开展2019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审核换证工作的通知》。

(2)2019年2月14日,陕西省广播电视局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审工作和2019年宣传工作的通知》。

(3)2019年3月6日,2019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共筑中国梦”主题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征集推选和展播活动全面启动。

(4) 2019年6月4日,陕西省广播电视局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5) 2019年9月17日,“陕西省电视剧内容管理培训班”在西安举办,培训班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电视剧展播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落实责任,切实加强电视剧内容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指导部署全省电视剧创作生产和播出管理工作。

(6) 2019年9月18日,省局完成县级广播电视媒体融合情况调查,进一步掌握陕西省基层广播电视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情况。

(7) 2019年11月6日,省局举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暨2019年广播电视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

(8) 2019年11月11日,陕西省广播电视局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暨2019年脱贫攻坚陕北片区广播电视新闻采编业务骨干培训班在榆林举办。

(9) 2019年11月21日,陕西省广播电视局召开全省广播电视暨网络视听节目高质量发展座谈会,推动陕西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