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一、《府谷县志(1990~2010)》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坚持“依法修志、实事求是”原则,重点记述下限期间的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状况。
二、本志为首轮《府谷县志》之续志,上限始年1990年,下限断至2010年,共21年。为保持续志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个别内容有所延伸。
三、采用编、章、节结构,一般以节为编写单元展开记述。全志设32编,编前设概述、大事记,编末置附录。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其他为辅。
四、大事记采用编年体记述,坚持“记其纲要,不述过程”和“宜粗不宜细”的原则,采用“一事一条”的写法,以事系人,突出大事、要事、特事。
五、服从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坚持“横分门类,纵述历史,以横为主,纵横结合”和“事以类聚,类为一志”的原则,凸显分志的专业性、独立性。坚持“行业归口,同中见异”的原则,合理处理事业交叉、地域交叉和体裁交叉问题。突出地域特色,特设煤炭工业、乡镇企业、府谷二人台等地方特色鲜明的编章内容。
六、坚持“生不立传”的人物编纂原则,设“人物传” “人物录”和“人物表”,人物传以卒年为序,简介人物以生年为序。
七、坚持“直观、形象、清晰”的原则,选录地图和其他图片。坚持“条清理晰、比例适当”的原则,以编号、章号、表号为要素,采用“×-×-×”标识列表。
八、附录包括文件辑录、首轮《府谷县志》序及勘误、旧照辑录三部分,做到与首轮《府谷县志》内容有延续,又有增补。
九、本志使用语体文,第三人称的角度记述。
十、政区、组织机构及地名称谓,统一采用当时通用规范名称,需要简称的,在正文中首次出现的称谓后扩注。未括注带“省” “地区或市” “县”者,特指“陕西省”“榆林地区或榆林市”“府谷县”。“省委”“地委”“市委”“县委”特指中国共产党陕西省委员会、中国共产党榆林地区委员会、中国共产党榆林市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府谷县委员会。
十一、度量衡单位统一使用平方公里、平方米、立方米、万千瓦、千瓦、吨、千克、公里、克等,个别的土地面积使用亩(1亩约等于0.0667公顷);企业数量统一使用“个”、案件数量统一使用“件”等。本志采用的全县土地面积数量为普遍使用的数量,即1990~1994年统计为3 211.94平方公里,1995年起为3 229.18平方公里。
十二、本志资料主要来源于各县直机关单位、乡镇政府、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等,以及部分老同志口述资料。大量使用史志、档案、统计、宣传等部门资料。资料来源一般不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