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林政管理
第一节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2007年6月,省政府发出《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文件,要求从2009年9月开始试点工作。2009年9月中旬,县政府出台实施方案和操作规范,确定王家墩乡、武家庄乡、赵五家湾乡、木瓜乡、哈镇、古城镇6个乡镇先行试点,2010年启动改革工作。县政府成立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包片、单位包乡镇、干部包村的“三包”责任制。抽调县林业系统168名干部组成20个勘界确权组和80个工作组,配备80台GPS定位仪和2 000多份勘界地形图。2009~2010年,县财政安排专款210万元。县、乡镇、村共2 000多名干部参与林权改革工作,制订各类林地承包方案1 343个;调解纠纷43件,涉及林地3 952亩。县政府制订出台《府谷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档案管理办法》,实行县、乡镇、村三级档案管理制度。
截至2010年,全县20个乡镇均完成外业勘界、林地承包合同签订、林权公示、林权登记工作。确权勘界184.33万亩,占应改革面积的100%;签订承包合同3 223份,涉及面积183.33万亩,占总任务的99.46%,其中以家庭承包形式签订合同2 788份、以集体股份经营形式签订承包合同435份。涉及村民小组1 204个、农户44 150户。全县林权证发放率62.7%。
第二节 森林防火
1979年,颁布《森林法》。1984年,通过修正《森林法》。县政府成立护林防火指挥部,乡镇成立领导小组,行政村设立护林员,制定护林防火措施及森林火灾应急预案。1990~1999年,主要以乡镇“属地管理”和群防群治为主,府谷县公安局林业派出所巡查为辅,发现线索报经府谷县公安局林业派出所处理。2000年起,府谷县公安局林业派出所结合封山禁牧工作,以杜松自然保护区为重点,开展经常性巡查工作。2010年,府谷县公安局林业派出所制订《府谷县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提交县政府审定。
截至2010年,全县发生森林火灾案件10起,结案6起,罚款0.37万元,行政处罚6人次,其中一般森林火灾案件9起,较大森林火灾1起,过火林地面积49.79亩,涉及各类苗木5 232株,无人员伤亡。
第三节 林木管护
制止乱砍滥伐
1950年起,全县逐步健全各级林木管理组织,乡镇设有林管站,林区设有护林员。国营林场分片配备专职护林员和半脱产护林员,县公安局设立林业派出所,与各乡镇、林站协同管理。
封山禁牧
2000年,全县开展封山禁牧工作。对各乡镇养畜户养殖情况进行普查,造册登记,建档立卡。宣传封山禁牧政策,提高知晓度。县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向各乡镇下达封山禁牧执法委托书,各乡镇责成专人巡回检查。县林业部门成立禁牧大队,监督禁牧工作。2000年,各乡镇聘用护林禁牧工作人员76名。截至2010年,禁牧立案65起,查处63起,行政立案12起,罚款7万多元。
第四节 病虫害防治
2010年,境内林木病害主要有:杨树烂皮病,分布全县,发病率22.80%,受害面积31 000亩;枣锈病,分布黄河沿岸的傅家墕、碛塄、武家庄、王家墩等地,发病率4.40%,受害面积400亩;苹果腐烂病,分布古城、哈镇,发病率2.90%,受害面积400亩;油松散斑病和松苗立枯病,分布三道沟、老高川,发病率5.10%,受害面积3 800亩。
虫害主要有:透翅蛾,分布全县,有虫株率45%,主要危害杨树,受害面积60 000多亩;蓝目天蛾,主要食叶害虫之一,分布全县,主要危害杨树和柳树,受害面积80 000多亩;榆斑蛾、榆毒蛾,分布全县,有虫株率44%,受害面积9 200亩;黑绒金龟子,分布全县,主要危害苹果、山杏树和柠条,受害面积28 300亩;杜松天牛、杜松小囊,分布新民、三道沟、大昌汗等地,一般有虫株率在20%以上,受害面积6 000亩;柳金花虫,分布老高川、大昌汗、海则庙等乡镇,有虫株率70%,受害面积16 000亩。
府谷县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还只在苗圃、果园和小片林地进行,大面积林木病虫防治尚未开展。对苗圃、果园和小片林地的病虫害,县、乡、村采取各种措施防治。对松苗立枯病喷打波尔多液、3%的硫酸亚铁等进行防治。对果树则每年都要刮皮、喷药、捉虫。因防治措施不力,加之部分树种病虫害尚未查清,全县森林病虫危害比较严重。
县林业局把林木管护纳入承包造林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验收。组织群众到各乡镇开展有害生物防治培训活动。1990~2010年,为群众发放价值200万元的防治设备及药物,其中机肥500多吨,高枝剪、喷雾器300多套,高效农药2吨,黏虫剂2.50吨,红枣性诱剂2.50万套。每年安排进行两次以上的浇水、锄草、修枝等抚育工作,在高庄则等林业重点工程实施区成立林木管护队,完成林木抚育管护10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