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林权改革
第一节 机构和目标
2008年6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2009年7月16日,扶风县正式启动集体林权改革工作。7月29日,县委、县政府推出《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并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级12个工作部门负责人和11个乡镇长为成员的扶风县集体林权改革领导小组。各乡、镇、村也分别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在全县推开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综合配套、规范流转”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落实,责任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督服务到位”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实现森林增长,生态增效,农民增收,林区和谐的总体目标。
第二节 方法和成果
扶风县林权改革共涉及11个乡镇、95个行政村、438个组、2.7919万户农户、10.3393万人,涉及集体林地9.02万亩。改革的基本任务是明晰产权,承包到户,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全县采取“分山到户,大户承包,联户承包,股份制”等多种经营方式,明确和落实林地经营权。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鼓励各种经济主体以承包、租赁、转让、拍卖等形式参与使用权的流转,盘活资产,激活各种利益主体,促进外部生产要素向林业流动。至2009年12月底,涉及集体林地9.02万亩全部明晰产权。确权到户率99.8%,林权证发放率95.3%,林权纠纷调处率87.4%,林权登记合格率97.3%,档案管理综合合格率95.3%,群众同意率93.4%。确权集体林地面积9.02万亩,其中:均山到户面积2.46万亩,联户承包面积1.57万亩,集体股份经营面积1.2万亩,大户承包面积1.73万亩,其他形式经营面积2.06万亩。发放林权证1560本,发证面积9.02万亩,发证户数1560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