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人民政府
组 织 机 构
县 长 范卫民
副县长 马世明 郭兴元 彭军亮 赵玉杰丁 侃(女) 王 涛(挂职)邓文虎(挂职)潘祝华(挂职,2017年4月任)赵剑波(挂职,2017年10月任)
县政府咨询员 陈南平(2017年7月止)
重 要 会 议
2017年,共召开政府全体会议2次、政府常务会议10次、政府专题会议51次、县长办公会(县长碰头会)6次。
【县政府全体会议】 3月27日,县政府召开2017年第1次全体(扩大)会议,安排部署全年各项工作。8月4日,县政府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主要贯彻落实市委全委会、市政府全体会、县委全委会精神,总结2017年上半年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安排部署下半年重点工作。
【县政府常务会议】 1月3日,县政府召开2017年县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第十五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经济工作讲话》《关于加快中药材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全市农业倍增工程推进会议精神的贯彻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
2月8日,县政府召开2017年县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听取《关于略阳县锦园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筹建情况的汇报》,审议并原则同意《略阳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实施细则》《略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暂行)》《略阳县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县政府办汇报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解情况。
2月22日,县政府召开2017年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略阳县2017年行业部门脱贫攻坚项目建设任务计划》《关于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动员大会精神的贯彻意见》。
3月26日,县政府召开2017年第4次常务会议。听取《关于全县2016年重点项目年终考核情况的汇报》《关于全县信访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并原则同意《关于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意见》《举办全县第九届全民运动会意见》《关于全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意见》《关于全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意见》《关于全市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意见》《关于省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意见》《关于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意见》《关于全市环境保护暨治霾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意见》《关于全市脱贫攻坚暨移民搬迁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意见》《关于全市编办主任会议暨机构编制工作表彰会议精神的贯彻意见》《关于全市科技创新大会精神的贯彻意见》。
5月3日,县政府召开2017年县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当前脱贫攻坚工作。审议并原则同意《略阳县脱贫攻坚工作问题整改落实方案》《略阳县农村宅基地腾退复垦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的补充通知》《略阳县脱贫攻坚国家开发银行第一批贷款项目实施意见》《略阳县“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7年1+10”工作方案》《略阳县中央环保督察组合环保部西北督查中心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听取《关于当前移民(脱贫)搬迁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
7月13日,县政府召开2017年县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学习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审议并原则同意《略阳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略阳县税收保障办法》《略阳县建设工程项目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听取《关于成立略阳县产业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意见》《关于全市2017年消防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意见》《关于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意见》《关于县城公共区域临时停车泊位实行收费管理的意见》《略阳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研究干部处理有关问题。
7月25日,县政府召开2017年县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学习《陕西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会议听取县发改局、统计局、经贸局、农业局、扶贫办、考核办关于上半年全县经济发展的汇报,分析研判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安排部署下半年重点工作。
9月6日,县政府召开2017年县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关于生态环保工作的讲话。听取《关于省委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汉中市工作动员会议精神的贯彻意见》《关于第33个教师节表彰大会筹备及系列庆祝活动的意见》《关于略阳县“四上”企业培育申报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建立略阳县扶贫贷款担保基金的有关意见》,审议并原则同意《略阳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略阳县落实五新战略任务总体方案》《略阳县2017年五新战略任务计划》。
11月10日,县政府召开2017年县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略阳县河长制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略阳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交通补贴核发方案》,听取《关于苏陕扶贫对口协作推进情况的汇报》。
12月14日,县政府召开2017年县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汉中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听取《关于2018年棚户区改造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关于撤销五郎坪村设立五郎坪社区及略电社区移交有关事项的汇报》,审议并原则同意《略阳县精准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略阳县经营主体(企业)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奖励办法(试行)》《县级部门行政许可事项(2017年版)目录清单》。
工 作 综 述
【经济概况】 2017年,略阳县完成生产总值67.54亿元,增长8.8%;实现农业总产值17.7亿元,增长5.1%;实现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60.01亿元,增长86.7%;财政总收入完成3.62亿元,增长34.4%;完成地方财政收入1.3亿元,增长7.1%;实现财政支出19.3亿元,增长6.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5.9亿元,增长19.1%;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23.05亿元,增长13.5%;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096元,增长9.3%。其中,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485元,增长8.9%;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545元,增长9%。
【脱贫攻坚】 全年投入各类扶贫资金14.2亿元,有效支撑攻坚行动。全年实现1223户4778人脱贫、3个村摘帽。投放贴息贷款1.7亿元,兑现奖补2842万元,带动贫困户增收9300余万元;兑现外出务工“三免一补一奖”,加强技能培训、落实公益岗位,鼓励创业就业成效明显,累计转移贫困人口就业7855人、创收2.2亿元;统筹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同步搬迁和危房改造,4750户贫困群众住房安全有效保障;落实教师接力帮扶,扶志扶学扶贫,无一人因贫辍学;实行贫困户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农村合疗、大病保险、民政救助、健康资金四重保障“一站式”结算,住院费用实际报销在80%以上,实现贫困人口病有所医。对标村摘帽,统筹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全面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建设村组联网路78条408公里、通村水泥路10条80公里、人饮工程104处、电力工程197个、信息工程264个、村卫生室45个、文化活动场所23个,村级扶贫互助资金协会、扶贫互助合作社实现全覆盖。发放农村低保、五保、残疾人补助4383万元。抓住省市领导联县、对口协作、“合力团”帮扶机遇,开展对接合作,深化社会扶贫。教育脱贫、产业奖补、危房改造、档案管理、通村联网路建设等方面的做法得到省市肯定推广。
【农村经济】 粮油总产保持稳定,“三支柱、四区域”农业产业稳步壮大,建成中药材示范基地18个,累计发展核桃14.1万亩,中药材、特色养殖、干果三大支柱产业实现销售收入9.1亿元;发展食用菌1844万筒、蔬菜5.4万亩、茶园1450亩、烤烟4000亩。黄精获得地标认证,高山冷水米获得无公害认证,农产品检测中心获得省级资质和计量双认证。实现农业总产值17.7亿元,增长5.1%。
【工业经济】 培育“四上企业”25户。略钢恢复生产,略电直供电持续扩大。实现规上工业总产值60.01亿元,增长86.7%。
【重点项目】 全年实施重点项目48个,完成投资25亿元。5个工业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3亿元。签约招商引资项目10个,引资33.8亿元。
【旅游三产】 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扎实推进,举办高山杜鹃、西淮油菜花、嘉陵红叶系列文旅活动,接待游客104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4.6亿元、增长32.6%。加快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建设,建成电商服务中心,累计发展电商260家、覆盖50个村、交易额2.3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23.05亿元,增长13.5%。落实融资贷款9.2亿元。
【城乡建设】 第二轮县城总体规划编制完成。投资4.2亿元,建成县城嘉陵江大桥、八渡河二号桥、灵岩路休闲步道、如意广场、略钢片区雨污管网改造等工程;完成北大街提升改造,中心商业区初步成形。推进县城北引线片区综合开发改造,加油站、汽贸城、建材家居市场基本建成,高家峡片区建设按规划推进。铁路片区“三供一业”移交有序推进,防洪河堤开工建设。开展餐饮夜市、建筑工地、交通秩序等专项整治,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省级生态园林县城,被命名为国家卫生县城。城镇化率提高到46.3%。编制10个镇和117个村庄规划。建成白水江集镇防洪河堤。实施农村环境整治,建设美丽乡村示范村35个。建成通村水泥路10条80公里,完成两院路路基工程,开工建设蔡金路,启动309省道美丽干线创建,建设绿色风景线60公里。
【生态建设】 扎实整改中省环保督察、审计反馈问题。实施六大措施,铁腕治霾、保卫蓝天。投入1.2亿元,实施4个环保治理工程。全年空气优良天数298天。全面推行河长制,完成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成镇级垃圾处理场2个、污水处理站2个,实施八渡河、金家河、东渡河水质提标工程,主要河流水质保持Ⅱ类标准。完成中川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封山育林5000亩,完成绿化造林1.4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0平方公里。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32.35万亩,实施土地整治项目11个、新增耕地828亩,实施农业综合开发5000亩,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2000亩。实施地灾治理项目2个、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程12个,整合关停采石场6家,治理病险尾矿库3座。
【社会事业】 全年民生支出15.6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80.9%。投入教育惠民资金4297万元,惠及学生1.8万名。建成荣程中学地下通道,改造薄弱化学校8所、建设标准化幼儿园2所。成功举办第九届全民运动会和第六届中小学生运动会。建成精神病专科医院和19所中医馆,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通过验收。新农合参保率99.4%,住院报销8155万元。兑现计生奖扶817万元。“五大保险”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发放各类保障金2.96亿元。发放城镇低保3604人1848万元,临时救助2806人699万元,优抚补助1260人1372万元,高龄补贴1.5万人1217万元。改扩建敬老院2所,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11个。完成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投放创业贷款2214万元、扶持创业713人,新增就业3250人。申报专利50项,取得省级科技成果6项。“七五”普法扎实推进,社会治理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有力,应急管理及时高效,社会大局保持稳定。
【深化改革】 全面实行零基预算,优先保障脱贫攻坚等重点支出,行政单位公车改革推进到位,“三公经费”下降5%。行政审批事项精简至155项,完成行政服务中心迁建,开通2912345便民热线。实现网上审批、多证合一,新增市场主体1284家。
【自身建设】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激情、干净、超越”主题作风建设活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配合脱贫攻坚、追赶超越、自然资源等考核审计,严查脱贫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执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决策机制。坚持依法向县人大报告工作,加强与县政协联系,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办复人大代表建议81件,政协委员提案27件、建议53件。
(撰稿:黄万康 鲁毓佳)
县政府办公室工作
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 任 李 炯(2017年12月止)张文军(2017年12月任)
总支书记 高 军
副 主 任 马 斌 何 斌高文平(2017年3月任,兼任经研室主任)
纪检组长 艾兴明(2017年7月任,12月止)
【概况】 县政府办公室2017年编制66人(行政编制24人、工勤编制8人,事业编制29人),实有71人。有内设机构9个,分别为政务股、秘书股、信息股、机要股、法制股、应急股、综合股、行政股、总务股。
【公文处理】 县政府办公室坚持把公文处理作为规范各级行政行为的切入点,规范公文流转程序,提高公文流转效率,完成政府内网平台改版升级,全年内网平台发文540份,中省市县来文收文2832份,流转公文3486件,转办县政府领导批示件3216件。草拟各类汇报、领导讲话材料200余份、公文150余份,拟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10期、专题纪要51期,把关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名义印发的公文489份。
【信息调研】 全年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大事要事,制定调研清单,完成调研报告15篇,编发《发展研究》10期。坚持政务人员全员办信息制度,编报政务信息160期233条,省市采用59条,省政府领导批示1条,分别位列省市第8名和第4名。
【综合协调】 强化值班检查。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防汛、防火期间对各镇、街道办及相关部门的值班检查,及时收集、处置、上报各类突发情况,协调落实政府决策指示,预防影响安全稳定的事件发生。配合做好信访工作。执行《略阳县政府机关信访接待工作规程》,配合信访主管部门做好信访工作,全年接待来访群众190余批次,预防和协调处理群体性上访和苗头性事件,维护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协调组织做好县委、县政府召开的大型会议,参与做好上级在本县召开的各类会议,全年参与和筹办大型会议660余次。完成政务服务中心迁建。建成办事窗口76个,进驻单位29个、工作人员94人、审批服务事项456项。建成政府“2912345”便民服务热线,受理、办复群众合理诉求。坚持利企便民服务宗旨,优化审批服务,全年受理审批服务事项9554件、办结9265件,办结率97%,政务服务中心创成市级“巾帼文明岗”示范单位。
【脱贫工作】 加强白雀寺镇联镇包村组织领导,成立办公室主任任组长的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脱贫办及5个工作组,并指定两名班子成员联镇扶贫,组建驻村工作队2支,派驻科级驻村工作队长3名、第一书记2名、工作队员1名,61名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198户。全年组织干部职工入户走访1100余人次。到镇村开展调查研究,完成脱贫调研文章4篇,指导镇村编制各类重要规划4个。召开协调推进会4次,协调解决具体问题50余个。自筹资金20余万元,为白雀寺、中坝子村两委配备办公及生活用品设施,建成公厕1座,修复水毁村组道路15公里。发挥包扶部门牵头抓总作用,督促7个包扶部门、22个参扶单位落实帮扶责任,协调职能部门实施安全饮水、安置点、农电改造、村组道路、环境整治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1个、总投资2600余万元,建成3个,在建8个。鼓励群众发展产业和外出务工,协调落实“八个一批”惠民政策,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全年白雀寺村、中坝子村脱贫32户149人。完善贫困户档案资料,做到一户一档、资料完整。服务全县脱贫攻坚大局,协助开展深度贫困村扶贫脱贫工作,抽调2名科级领导到县脱贫办工作。
【督查督办】 督办省委巡视、省市环保督察、自然资产审计、移民搬迁审计、十九大安保维稳、市委及市政府督查室交办事项、“两案”“三会一报告”、领导批示件,以及追赶超越、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类综合创建等重点工作,及时办复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交办的重大事项及人民网留言、市长信箱22件,办复县人大建议81件、政协提案27件、建议53件,严格督办常务会议纪要10期、专题纪要51期、38个部门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县长信箱178件,全年共编发督查通报56期,促进全县各项工作的落实。
【机关事务管理】 完善机关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责任,严肃工作纪律,促进机关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进程。执行财经法规和内部控制制度,严格票据审核把关,杜绝不合规、不合理支出。规范办公物品采购管理,最大限度节约办公经费。全年接待省市领导29批472人次,机关食堂服务干部职工4.5万余人次。落实节假日公车封存和使用报备制度,坚决杜绝公车私用。规范公车应急平台和兴州汽车服务公司运行,全年应急平台派车1800余次,汽车服务公司35辆车安全运行55万公里。牵头组织完成行政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转户和标识化管理落实到位,推进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定期检修机关公共设施,2017年日常维修300余次。加强机关卫生保洁、景观花卉苗木管护,提升机关绿化美化。实行通讯员24小时在岗制度,内务服务工作无失误。合理调配部门单位办公用房,推进老人委原政府1号楼棚改项目。推进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健全机关安全防控体系,落实24小时门卫执勤和车辆通行准入制度。全年登记来访人员2.8万人次、车辆7012台次,换发通行证200余个,重新划定车位108个,扣锁违规车辆30台次,开展安保培训12次、安全检查巡查80次,排查整改安全隐患16起。加强管理4个境外非政府组织,及时掌握涉外活动信息。妥善处理10名村民赴尼日利亚出国务工涉外信访事件。严格因公出国审批程序,及时上报出国计划情况,完成第七届陕粤港澳经济活动周的审批工作。更新侨属侨眷人员信息库,组织开展“天涯共此时、明月寄乡情”中秋茶话会。
【应急工作】 应急处置稳妥高效。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完善应急预案4个,启动“十三五”专项预案修编工作。开展应急抢险、防汛度汛等各类应急演练48次、应急移动平台测试50次。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高效稳妥处理葫芦头水电站油罐漂浮、略钢职工群访等突发事件40余起。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应急值守制度,强化省级应急平台系统应用,对全县48名应急管理员开展平台系统应用培训。全年编报《每日动态》365期、《值班要情》30期、值班信息56期。2017年,县政府被省应急办表彰为陕西省应急管理先进单位。
【法制工作】 印发略阳县法治政府建设《2017年工作要点》《实施方案(2017—2020年)》。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全县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县政府法律顾问2名,坚持常务会议学法制度,集体学法4次。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管理。审查涉法涉规性文件31件、行政合同20件,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8件,2017年行政复议案件立案3件、办结3件,发出行政复议建议书1份。参与行政涉法性事务,化解行政纠纷3起。省市采用法制信息60篇,报送法治调研1篇。
【电子政务】 加强政府网站管理,整改栏目40个,纠错607处,新建脱贫攻坚、略阳工会网。更新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县域新闻动态信息2295条、办事服务事项306条,发布政府微博、微信信息704条。网上无纸化办公应用程度提高,2017年网上办公平台发文4128份、收文13057份。建成扶贫视频会议系统、全县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开展国家第二批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完成122个村的光纤入村工程。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审核单》48期,网上公开政府信息7643条,办结网上依申请公开11件。启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撰稿:黄万康 鲁毓佳)
民 政
略阳县民政局
局 长 张智勇
副 局 长 赵成琼(兼任民族宗教事务局长)谢小林
纪检组长 侯安清(2017年2月任)
【概况】 县民政局局机关编制13名,实有25人,下属单位编制96名,实有144人。内设综合科、救灾科、优抚科、基政科、民宗科,下设事业单位福彩管理站、殡葬管理所、军事供应站、救助管理站、城乡低保办、婚姻登记处、双拥办、老龄办、中心敬老院、金家河敬老院、徐家坪敬老院、郭镇敬老院、接官亭敬老院、仙台坝敬老院、黑河坝敬老院。2017年,被市民政局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先进县”,被县委、县政府评为“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3人被评为“全市民政系统‘十二五’先进个人”。
【项目建设】 实施徐家坪、金家河2所敬老院改扩建项目,完成8所区域敬老院供暖建设项目。三岔子护理分院护理设施改造全面完成,建成横现河、徐家坪等6个镇(办)10所农村互助幸福院。完成救灾仓库维修改造项目,初步完成公益性公墓二期工程建设项目,“中福在线”销售大厅购置到位。
【基层政权建设】 开展新一轮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在城区9个社区开展民主协商工作,指导兴州街道办略钢社区开展“四社联动”试点社区。
【救灾救济】 全年发生自然灾害6次,累计受灾48852人次,无因灾死伤人员。因灾损毁农房245户582间,农作物受灾面积1541公顷,成灾面积1003公顷,绝收面积65.6公顷,交通、电力、供水通信等基础设施不同程度受损。因灾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140万元。下拨救灾资金206万元,发放棉衣裤1546套,棉被1515床,毛毯1443床,大米37000斤,食用油9190升。完成农村住房投保10000户,保障受灾及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城乡低保】 统筹做好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工作的衔接。按照“四共同、一禁止”的要求,精准认定农村低保对象,实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开展年审复核,将城乡低保中不符合条件的1005户3376人低保金按程序予以停发。全县保障城市低保对象1706户3604人,农村低保对象3536户9862人,累计发放低保金4918.12万元。
【五保供养】 全县有五保供养人员1220人,其中集中供养661人,分散供养559人,集中供养率54%,累计发放五保供养金703万元。中心敬老院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市级巾帼脱贫行动先进集体”“县级脱贫攻坚先进包扶单位”。
【救助工作】 新农合系统、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系统和民政救助系统互联互通,实现“一单式”结算。实施医疗救助4848人,累计发放救助金1123.65万元。发挥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将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和遭遇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和个人给予救助。全年实施临时救助2806人,发放救助金698.5万元。实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670人(次),街头巡查救助105人(次),专车护送返乡23人(次),为长期滞留人员办理落户6人,支出各项救助资金30余万元。
【双拥工作】 县上调整充实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签订创建责任书,印发实施方案。在十天高速公路设立大型双拥宣传牌。开展为驻略官兵办“九件实事”“爱心献功臣”活动。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书法进军营、送书进军营、军民联欢晚会等活动;“春节”“八一”期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带头走访慰问全县军队退役人员,发放慰问金39.84万元;组织机关干部职工、群众、学生及驻略部队等到烈士纪念广场开展公祭活动;军事供应工作创新发展,军供站于4月被民政部、军委后勤保障部命名为“全国重点军供站”。
【优抚安置】 全年拨付各类抚恤金和生活补助金528.25万元,抗战老兵生活补助金1.2万元,重点优抚对象“一卡通”垫付资金和略阳县优抚系统门诊费结余资金54.01万元;发放2016年度农村籍阳安铁路建设民兵养老补贴资金62.01万元;预拨“解三难”资金72.32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432.6万元。完成新增优抚对象信息数据录入、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及退役军人工作评残调等工作。重新明确略阳县涉军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稳控责任。接收2016年秋冬季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103人,接收2017年秋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52人,对符合安置条件的2015年冬季城镇退役士兵及转业士官10人进行妥善安置。按政策兑付2016年秋冬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金301.73万元,完成1978年以来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信息数据采集工作。落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拨付2016年秋冬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50人)教育培训资金18.57万元,2017年秋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名参加免费教育培训33人。
【民族宗教】 规范全县民间信仰场所管理。储备上报少数民族发展项目9个,争取项目资金115万元。接官亭镇何家岩少数民族村被国家民委授予“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称号。坚持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确保民族宗教领域安全和谐稳定。
【社会事务】 全年完成98个社会组织的年检工作,向全县社会组织选派党建指导员70名,完成党组织建设68个。在全县17个镇(办)152个村(社区)成立村级扶贫互助资金协会。收集整理地名词条4806条、采集多媒体信息7325条。配合公安部门做好“一标三实”工作,基本完成城区街、路、巷门牌号编排工作。办理结婚登记1012对,离婚登记378对。办理收养登记4例。进入社区宣传殡葬政策10次,发放宣传单10000余份,悬挂横幅10幅,更换宣传栏10期。受理困难群众殡葬救助8起,发放殡葬救助金1.58万元。
【社会福利事业】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规范性文件。建成略钢社区、中学路社区等11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申报中学路社区、新城社区为“互联网+养老”试点社区和新培育为老服务社会组织。为14765名高龄老人发放高龄补贴1216.612万元,办理老年优待证498本。协助县人寿保险公司为3623位老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累计销售福利彩票2591万元,其中电脑票销售1259万元,网点即开票销售83万元,中福在线销售1249万元。开展福彩助学活动,发放助学金18余万元,资助贫困大学新生38人。召开全县农村留守儿童保护联席会议,为10名生活困难的留守儿童发放生活补助资金1.5万元。为15名孤儿发放生活保障金10.78万元。
【精准扶贫】 划拨各类项目建设资金55万元,实施观音寺镇孟家河村、前后沟村、毛垭子村3个农村幸福院建设和观音寺村、毛垭子村、孟家河村3个社区服务中心项目。开展“党员做义工、点亮微心愿”活动,落实微心愿94件。组织帮扶干部定期帮助解决生产生活困难,送去价值2.15万元的生活用品。
(撰稿:王文汇)
人 事 劳 动
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局 长 任存杰
副 局 长 段官君(2017年12月止)侯长宏(2017年3月任)
纪检组长 贠元林
【概况】 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办公室、人事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职改办)、工资福利股、就业和社会保障股和仲裁法制股(略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下设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中心、劳动服务局、人才交流中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经办中心)、劳动监察大队和退休退职干部工人管理所。其中,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中心为正科级,事业编制24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经办中心)为正科,事业编制22名。
【干部人事管理】 全县组织602名公务员参加网络教育培训,对新录用的19名公务员进行初任培训。按照略阳县《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管理的通知》要求,从基层单位为县直机关选调工作人员5名。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90人,其中定向招聘医学类19人,引进高层次人才4人。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全年评审认定初级专业技术人员136人,推荐上报中、高级职称172人,档次晋升211人,并为到期和职称变动人员办理续聘手续。
【社会保障】 全年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参保职工90人,累计参保26705人,征收基金7757万元,支出5976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参保居民80人,累计参保31014人,征收基金431万元,支出563万元;失业保险新增参保职工45人,累计参保7228人,征收基金1214万元(含清欠905万元),支出872万元(支付略钢失业金797万元);工伤保险新增参保职工58人,累计参保17098人,征收基金676万元,支出747万元;生育保险新增参保职工3500人,累计参保14450人,征收基金162万元,支出89万元。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已登记参保10.01万人,参保率99.5%。收缴个人保费74780人896万元,发放基础养老金25320人2600万元;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9550人120万元;发放丧葬补助费1200人96万元,发放率100%。
【劳动仲裁】 贯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推行劳动仲裁风险告知、庭前证据交换、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化解劳动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全年认定工伤52起,依法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74起。其中,不予受理61起,立案裁决7起,调解6起,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110余万元,时效内结案率100%。
【老龄工作】 主抓全县1800余名退职退休人员“两项待遇”落实及管理服务工作,为老年人献爱心、送温暖、办实事,组织开展建党96周年和“九九”老年节系列庆祝活动,丰富退休退职干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
【人才交流】 通过略阳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发布各类招聘、招考、见习信息15条2850余个岗位,推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140人,安排156名在校大学生进政府机关参加暑期见习。全年办理应届入库621人,出具各类政审、证明132份,管理流动党员171名,接转党组织关系44人,转递各类档案188份,代管大专院校毕业生档案5211份。
【劳动就业】 全年实现新增就业325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200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570人;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210本,年审3240人,城镇失业率3%,低于3.9%的控制目标。全年审核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214万元。联系江苏南通等地用工企业,收集省内外企业3000余个空岗信息,借助基层劳动保障平台网络,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方式及时发布用工信息。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41513人,创经济收入10.5亿元。开展就业暨贫困村劳动力技能培训3884人,创业培训327人。
【劳动监察】 全年举办或协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专题宣传活动4次,发放劳动法律法规维权宣传卡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宣传资料1500余份。接待投诉案件35起,依法严肃查处投诉举报案件2起,协调处理案件33起,先后为650名劳动者追讨工资892.5706万元,参与协调处理群体性事件5件。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禁止使用童工、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职工带薪年休假、农民工工资支付等5次大规模专项检查,累计检查用人单位270户,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90人,受理年休假备案94户,涉及休假职工人数3208人。自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以来,累计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89笔,收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203.4426万元,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99笔685.3502万元。全县录入网络系统结案归档案件15件,其中投诉处理案件2件,书面审查处理案件12件,移送案件1件,录入年检企业信息381户。
(撰稿:景海亮)
养 老 保 险
略阳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主 任 刘长鸿
副主任 宋成立王筱锋
【概况】 略阳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主管全县城镇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管理工作。省级垂直管理,内设业务科、社管科、稽核科、财务科、办公室5个科室。有在职正式员工8人,党员7名、退休职工3人。2017年为全县6549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14487.15万元。
【业务经办】 落实各项养老保险政策,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为全县6360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人均增加130.29元,调整后养老金2028.47元。累计为全县6549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14487.15万元,发放率100%。参保职工18359人(在职职工11812人,退休职工6547人),全年新增团委西部志愿者、迅达物流、兴州卫生院、三秦建安、中唐服务外包等5户企业;全年扩面1460人,完成全年扩面任务的100%。书面稽核130户9484人,实地稽核26户2240人。其中,清欠单位养老保险费849万元,清欠率100%;支付丧葬费662万元。完成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审验6406人,占总人数6549的97.8%,协助办理22份领取资格异地协查函,未发现养老金欺诈冒领事件。加大内审自查力度,规范业务经办流程,实现信息数据零差错。累计核对10285人占应核对人数10302的99.8%;在市处业务通报中,中心业务数据名列前茅。抓好窗口建设,整合服务资源,规范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为群众提供“零距离”服务。自启用网上服务平台经办以来,申请注册企业148家,占企业总数148的100%,正式使用企业147家,占企业总数的99%;办公室申请开通“略阳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微信公众号,开设政策法规、通知公告、个人查询等项目。利用网络、媒体等方式方便职工了解养老保险政策信息。
【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贯彻《综合柜员制指导意见》,推行经办服务新模式,成立领导机构,落实专人负责;梳理养老保险业务并进行分类,按照即时办结11项、限时办结6项及风险防控要求办理养老保险业务。经市处“综合柜员制”培训后,重新按照3+2进行岗位设置,划分即时、限时、内部流转、专管业务,增设复核岗位。中心业务科、稽核科、财务社管科全体科室成员参加市处召开的“综合柜员制”业务培训,按照市处下发的《综合柜员制手册》自查整改,设置前台柜员和后台柜员的权限,并把内部流转业务和专管业务进行分配,企业参保、缴费申报、转移接续、待遇计算、信息变更、离退休年审等养老保险业务实现前台、后台等柜员操作,解决传统模式上“跑趟多、排队长、等待久”的现象,以“一窗式服务”模式方便群众办事,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得到参保人员的认可和肯定。略钢改制后1500多名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因企业欠费等原因前来查询账户,经综合柜员解释,解除疑虑,陆续办理养老保险接续,未出现拥堵、混乱情况的发生。
【精准扶贫】 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思想和系列讲话,中心干部职工明确自身使命,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与包扶村联系,调整落实分管领导及驻村工作队员,与镇党委、镇政府、村委会干部联系沟通,形成齐抓共管的强效机制;摸清底子,理清思路,针对包扶对象大水沟村实际情况,对贫困户建档立卡进行复查复核,据实确定扶贫对象,建立台账。中心10名职工共帮扶贫困户31户;突出重点,结合镇情村情,每周定期走访入户,结合“八个一批”相关政策,因地制宜制定到户到人帮扶措施。明确目标,多方协调整合资源,通过政策宣传、信息发布、提供服务、加强沟通等方式帮助困难户解决实际需求。全年有6户贫困户达到脱贫标准。
【党风廉政及队伍建设】 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党风廉政目标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组织干部职工主抓制度落实,防止违规违纪和不廉洁行为发生。实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研究解决业务经办过程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关心职工生活。组织财务、稽核、文秘岗位职工先后参加省局组织的业务培训,通过培训学习,掌握新政策、新技能,增强业务知识、提高服务水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单位服务规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单位文明服务规范用语》《文明服务检查考核办法》《社会保险经办人员工作纪律》等规章制度,认清当前养老保险业务的快速增加与经办服务能力不强的矛盾,强化职工对服务质量必须要提高的统一思想认知化;从行业内发生的工作人员违规违纪事件中吸取教训、感知敬畏、明确工作底线,真正让全体职工从身边发生的事情上得到警示。利用电子监控、服务评价器、投诉电话等约束职工服务行为规范化;在服务大厅配备单椅、饮水机、老花镜、圆珠笔、应急药箱等,提升服务硬件设施人性化;规范职工统一文明礼仪、讲普通话、使用文明语言、统一着工装、挂工作牌上岗等一系列举措,提升服务质量标准化。
(撰稿:周 璇)
信 访 工 作
略阳县信访局
局 长 康怀军
正科级督察员 李素萍(女)
副 局 长 叶明卉(女)刘 红【概况】 略阳县信访局有编制13名,工勤编制1名。在岗干部12人,内设综合股、来访接待股、查办督办股。
【信访受理】 全年受理群众来信290余件,接待来访群众3100余人次(不含略钢上访职工1900人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按照《信访条例》,做好转办交办、督查督办工作,绝大多数问题及时得到妥善处理,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创新工作方法,完善依法分类处理信访事项制度,对每一件来信来访均出具《依照法定程序分类处理信访事项告知书》和《矛盾纠纷化解防范责任告知书》,先后完善《劳动者索要报酬法定途径及依据》《林木、林地和土地权属争议处理程序》《精准扶贫户识别争议法定渠道》等信访诉求分类处理清单,以程序合法确保实体受理、办理及时高效。网上信访全面展开,网上信访录入率、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理率100%。
【来访接待】 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和领导包案工作。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相继印发《2017年度县级领导公开接访工作的安排意见》《关于开展信访领域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专项活动的工作方案》和《关于交办近期重点信访群体疏导稳定责任的通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全年县级领导累计接访、下访、约访143次,接待群众803人次,镇办、部门领导接访936批1328人次。县委常委会研究信访工作2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信访工作2次。召开信访联席(扩大)会议8次,信访工作专题会9次,排查交办重点信访问题200余件次,重点交办民办代教群体、盐务局群体、治安员群体、涉核群体和略钢职工群体。专项交办省委巡视组接待信访事项。
【矛盾纠纷排查】 在接待来访群众、处理来访信件和应对突发事件过程中,剖析问题的根本原因,以《信访专报》的形式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工作意见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全年印发《信访专报》46期,《信访督办》4期。 在十九大召开前夕,由县委督查室牵头,组织综治、信访、司法等相关部门联合监督检查镇办、部门信访维稳安全保障工作。【案件办理】 按照法治信访工作要求,完善和规范日常信访接访工作,夯实工作责任,指导提升工作质量,到期信访案件办结率100%,促进群众合法诉求的及时解决,改善干群关系,树立信访工作依法行政的新形象。
【机关工作】 开展“激情、干净、超越”主题作风建设活动,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业务知识,学习法律法规和政策。派驻信访局副局长刘红任驻村工作队队长,干部左法堂任第一书记,组织带领略钢子校、中学路信用社和略钢社区3个参扶单位开展扶贫工作。组织干部参加全县精准扶贫知识培训2次,考试2次,讲座1次。全体包扶干部逐一走访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宣传扶贫政策,发放问卷调查,帮助包扶户制定帮扶工作方案,协助落实产业项目;坚持每月入户走访贫困户不少于2次,每周电话沟通联系1次。协助马桑坪村完成土桥沟至头重梁道路拓宽工程,移民安置点和村卫生室建设工程已经动工。
(撰稿:淡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