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
3—4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专家组一行,来略阳县就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进行调研,副市长李谞、县委书记杨瑞良、县人大主任周崇明、县长范卫民、县政协主席李亨明等领导陪同调研。
5日 省地税局副局长王江宏一行在市地税局局长黄治伦的陪同下,深入略阳县考察调研社保费精准管理工作,县长范卫民陪同。
12日 市长方红卫带领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来略阳县调研脱贫攻坚、河长制落实情况。县委书记杨瑞良、县长范卫民等领导参加调研。
13日 全县镇办人大工作总结会议在徐家坪镇召开,县人大主任周崇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14日 略阳县在嘉陵广场举行“河长制”启动仪式,标志着全县进入系统解决水问题的新阶段。
16日 县委书记杨瑞良主持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传达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专题研究部署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县人大主任周崇明、县政协主席李亨明参加会议。
17—18日 县委书记杨瑞良先后深入郭镇干河坝、大石湾、木瓜院等村,走访了解部分贫困户生产生活现状,督查检查脱贫攻坚工作。
20日 省司法厅副厅长马志强来略阳县检查验收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工作。市司法局副局长李儒明等领导陪同。
△市政协副主席吴巧玲带领市政协视察组对略阳县红十字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视察指导。
21日 在嘉陵宾馆主会议室召开第十二届工代会,会期1天。会议审议并通过县工会十一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县工会十一届委员会经费审查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县工会十一届委员会女工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县工会第十二届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第十二届委员会由23人组成,设常委7名:主席1名、副主席3名(其中副主席1名为兼职不驻会副主席)。
27日 县人大主任周崇明主持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任命潘祝华同志为略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略阳县举行消防工作会议暨村志编纂启动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马世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28日 略阳县工商联第十次代表大会在嘉陵宾馆主会议厅召开。选举产生县工商联第十届执委会委员,县工商联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总商会会长、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