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我国太阳能光伏产业历史回顾与展望
1.1.1 光伏产业的兴起与基本形成
在我国,光伏发电是从20世纪50年代才开始有萌芽的。为了卫星能够早日上天,我国从1958年开始研制太阳电池,1959年第一块有实用价值的太阳电池诞生。1968年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开始为实践一号卫星研制和生产硅太阳电池,1969年电子工业部(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18研究所继续为东方红二号、三号、四号系列地球同步轨道卫星研制生产太阳电池。1971年3月,我国首次应用太阳电池作为科学试验卫星的电源,开始了太阳电池在空间的应用实验,到1975年,太阳电池主要还是以在空间的应用为主。1973年,我国首次在天津塘沽海港浮标灯上进行太阳电池供电应用实验,从此也拉开了太阳电池在地面应用的帷幕。
20世纪70年代,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全球能源危机和大气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传统的燃料能源正在一天天减少,特别是中东战争的爆发使原油价格暴涨,全世界都把目光投向了太阳能这一新型能源。许多国家开始将太阳能视为“近期急需的补充能源”与“未来能源结构的基础”,太阳能的研究与发展进入了快车道。美国、日本政府相继制定了各自的太阳能研究、开发计划。1975年7月,国家计划委员会和中国科学院在河南安阳组织召开了全国太阳能利用经验交流会,太阳能研究和推广工作被纳入中国政府计划,并获得了专项经费和物资支持。同年在宁波、开封先后开始成立太阳电池厂,电池制造工艺模仿早期生产空间电池的工艺,太阳电池的应用开始从空间落到地面。太阳电池开始有了少量的商业化应用以及政府政策支持的局部离网光伏发电项目应用。
20世纪80年代,石油价格回落,核电快速发展,许多国家相继大幅削减太阳能研究经费,太阳能光伏产业开始落潮。到80年代中后期,我国政府除了帮助宁波和开封引进了关键太阳电池生产设备,形成生产能力外,还为秦皇岛华美光电设备总公司和云南半导体厂分别引进全新和二手的全套太阳电池生产线,为哈尔滨克罗拉公司和深圳宇康公司分别引进非晶硅太阳电池生产线,形成了4.5MW/年的太阳电池生产能力,我国的太阳电池产业初步形成。
我国老百姓最早能享受到光伏发电为生活照明供电,也是在这个年代初开始的。1983年,在离甘肃兰州市区40km的园子岔乡,建设了国内第一个在当时看来较大规模的太阳能光伏电站,当时的建设规模是10kW。建设这个电站用的是日本京瓷公司制造的单晶硅电池组件,那个年代,由于基础设施很不完善,榆中地区许多偏远乡村还没有通电,就是这个光伏电站给当地各家各户的老百姓带来了光明。1988年,国家计划委员会(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拨款100万元支持在西藏阿里地区革吉县建设了一座10kW的光伏电站,这座电站的建设历尽艰辛,于1990年5月正式启用。这座电站的成功实施,为我国边远地区光伏电站的建设和应用开了先河,也为后来的“西藏阳光计划”“西藏无电县建设”“西藏阿里地区光明工程”“送电到乡”等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宝贵经验。
20世纪90年代,石油价格再次暴涨,全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日趋严重,发展太阳能再次回归到各国政府的视野,光伏发电越来越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1992年,日本重新制定“新阳光计划”,到2003年,日本光伏组件产量已经占全球的50%,世界前十大厂商有4家在日本;美国是最早制定光伏发电发展规划的国家,1997年,美国又提出了“百万太阳能屋顶计划”;德国制定了新的《可再生能源法》,规定了光伏发电上网电价,也大大推动了光伏市场和产业发展,使德国成为继日本之后世界光伏发电发展最快的国家。其他一些国家如法国、西班牙、意大利、瑞士、芬兰等,也纷纷制定光伏发展计划,并投入巨资进行技术开发,加速了其工业化进程。1996年在津巴布韦召开了“世界太阳能高峰会议”,会议提出在全球无电地区推行“光明工程”的倡议,我国政府积极响应,开始进一步关注太阳能发电,并为实施具体项目做准备。1998年,我国政府决定建设第一套3MW的多晶硅电池及应用系统示范项目。同时,我国太阳电池生产在经过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的发展过程后,生产技术和生产工艺得到了稳步发展和提高,太阳电池和光伏组件的产量逐年增长,基本满足了当时国内市场的需求并有极少量的出口,我国的太阳能光伏产业进入了稳步发展时期。
进入21世纪,随着全球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快速增长,我国光伏产业也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时代。从2001年开始,保定天威英利公司在原有单晶硅和非晶硅电池生产的基础上,筹建了3MW多晶硅电池生产线;无锡尚德建设了10MW太阳电池生产线。这些在21世纪初创立的光伏电池生产企业,带动了我国光伏电池的工业化生产并取得了骄人的成绩。这些企业的成功给予了中国光伏产业很大的刺激,再加上当时欧洲国家大力补贴支持光伏发电产业的大背景,越来越多的资本开始涌向光伏产业,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参与或进入到光伏行业。
2006年底,我国太阳电池和光伏组件的生产能力均超过1GW,同时,一个从原材料生产到光伏发电系统建设的,围绕太阳电池片和光伏组件生产以及光伏市场应用等多个环节的,比较完整的光伏产业链也逐步形成,图1-1所示为光伏产业全产业链示意图。到2007年年底,我国光伏发电系统的累计装机容量达到100MW,从事太阳电池生产的企业达到50余家,太阳电池生产能力达到2900MW,实际年产量达到1188MW,超过了日本和欧洲。到2008年,我国的太阳电池产量占到了全球总量的26%,成为世界太阳电池产量第一大国。
在光伏发电应用方面,从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我国光伏产业的初步形成和太阳电池成本逐渐降低,太阳能光伏发电应用开始向工业领域和农村供电应用方向发展。光伏发电市场逐步扩大,光伏产业也被逐步列入国家和各地政府计划。
图1-1 光伏产业全产业链示意图
1989—2001年在海拔4500m以上的西藏地区先后建设了25~100kW的县级太阳能光伏电站7座,总功率达420kW;2000年开始,国家计划委员会启动“光明工程”先导项目,为西藏、内蒙古和甘肃地区提供户用系统和建设村落电站;2002年,国家计划委员会启动了“西部省区无电乡通电计划”,通过建立小型的光伏和风力电站,解决新疆、西藏、甘肃、四川、青海、陕西、内蒙古西部七省区的780个无电乡的用电问题,总功率约20MW。工业应用方面,在横贯塔克拉玛干沙漠的输油输气管线上建设管道阴极保护光伏电源系统7座,总功率为40kW;在气象条件极其恶劣的兰西拉光缆通信工程中建设了光伏电源系统26座,总功率100kW以上。
2000—2007年,除上述一些项目外,还有全球环境基金/世界银行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项目、中国-荷兰“丝绸之路光明工程”、中国-德国“中德财政合作西部太阳能项目”、中国-加拿大“太阳能农村通电项目”等,通过建立村落电站、示范电站,提供光伏户用系统等手段为我国西部地区的几千万无电人口解决了基本生活用电问题。这些项目的实施,通过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以新的发电方式为那些远离电网的无电地区提供电力,为改变当地贫穷落后的面貌提供了条件,对改善我国边远无电地区人民生活条件,促进当地经济文化建设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也为维护和促进光伏产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1.1.2 光伏产业的跌宕起伏与迅猛发展
在2000—2010年的这一阶段,虽然我国的光伏产业飞速发展,但国内光伏应用市场却依然相对滞后,95%以上的太阳电池和光伏组件等光伏产品要出口海外,形成了原材料(主要是多晶硅原料和部分光伏组件的封装材料)靠进口,产品靠出口的“两头在外”的市场格局。整个光伏产业受制于以欧盟、美国、日本为主的国际市场,市场风险很大,国际光伏市场的风吹草动,对国内整个光伏产业的兴衰都有着直接的影响。这种状况,也引起了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并通过各种政策和措施拉动内需,促进光伏产业国内应用市场的发展。2006年国家正式实施《可再生能源法》,并在《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国家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中第一次规划了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目标,这些规划和目标要求都对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发展起到了指导和推进作用。
同时,我国政府还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对光伏产业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发展给予了大量的支持,其中包括:光伏发电技术产业化关键技术攻关计划、产业化计划、技术示范及试点等。先后在上海、北京、南京、深圳等地进行了路灯照明、屋顶计划等技术示范工作,并结合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等大型活动,推广光伏发电技术及应用示范。一些地方城市,如山东德州、河北保定还发起了建设太阳能城市的活动。
2008年亚洲金融危机的出现,是对我国光伏产业的一次很大的冲击,使光伏组件的海外市场受到很大影响,也给我国发展光伏产业提出了新的思考,并意识到“两头在外”的市场格局是制约我国光伏产业发展、导致我国光伏产业缺乏抗市场风险能力的重要因素。为解决我国光伏产业在金融危机下的产品积压困局,促进光伏产业技术进步和规模化发展,2009年上半年国家又先后颁布了多项政策,来刺激国内市场的启动,这一年也成为启动我国光伏市场的开端之年。
2009年3月财政部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加速推进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的实施意见》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支持开展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程,实施“太阳能屋顶计划”,对城市光电建筑一体化应用和农村及偏远地区建筑光电利用等给予定额补助。2009年补助标准为,光伏组件作为建材或建筑构件时,补贴不超过20元/W;与屋顶或墙面结合时,补贴不超过15元/W;2010年分别降至17元/W和13元/W;2012年又一次调整分别降至9元/W和7.5元/W。
2009年7月,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金太阳示范工程的通知》和《金太阳示范工程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宣布了“金太阳示范工程”的正式启动,并计划在2~3年内,采取财政补贴方式支持光伏发电示范项目。通过综合采取财政补贴、科技支持和市场拉动方式,加快国内光伏发电的产业化和规模化发展。该办法对装机容量大于300kW的并网光伏电站及配套输配电工程按总投资的50%给予补贴,上网电价按当地脱硫标杆电价执行,对偏远无电地区的独立光伏发电系统按总投资的70%给予补贴等。具体的补贴范围和金额在2009—2012年逐年进行了调整。此外,中央财政还从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光伏发电技术在各类领域的示范应用以及关键技术的产业化。尽管在金太阳示范工程的实施过程中由于事先补贴的方式,出现了个别骗取补贴、以小充大、以次充好等现象,但金太阳示范工程的实施是我国促进光伏发电产业技术进步和规模化发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光伏发电技术在各类领域的示范应用及关键技术产业化的具体行动,对开拓我国尚处于萌芽期的光伏市场,加速我国光伏产业的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在这一时期,德国、意大利等国因金融危机和光伏发电补贴力度预期消减等因素,导致光伏产品价格下跌,爆发了抢装热潮,光伏市场迅速回暖。与此同时,我国政府出台了4万亿救市政策,光伏产业获得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定位,催生了新一轮的光伏产业投资热潮。
针对大型光伏电站,国家实施了特许权招标方式,在2009年进行了首批特许权光伏电站招标(甘肃敦煌2×10MW,电价为1.09元/kW·h),1.09元/kW·h电价的落定,标志着该上网电价不仅将成为国内后续并网光伏发电的重要基准参考价,同时也是国内光伏发电补贴政策出台及国家大规模推广并网光伏发电可参照的重要依据。2010年国家开展了第二批特许权招标项目(陕西、青海、甘肃、内蒙古、宁夏和新疆13个项目共280MW,中标电价介于0.7288~0.9907元/kW·h之间)。
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从2010年开始,由于美欧债务危机、国际金融和经济危机引发了全球经济衰退,使全球光伏产业发展大受影响。尤其是2011年下半年,全球光伏产业在经济衰退和产能过剩的双重打击下遭到了巨大的冲击。全球光伏市场萎靡不振,多晶硅、光伏电池和组件生产厂大量关闭。我国光伏产业在全球经济危机和产能过剩的冲击下,自然也逃脱不了厄运,先是欧洲取消政府光伏补贴,后是美国对中国的光伏进行“反补贴、反倾销”的双反调查,整个光伏产业进入低迷状态,大量中小光伏企业陷入了困境,纷纷倒闭关门或改弦易辙,一些知名的大型光伏企业也被迫停产、关闭、甚至破产倒闭,原本风光无限的光伏企业集体进入“寒冬”,开始进入“抱团取暖”共渡难关的艰辛历程。整个光伏产业在经历了“十一五”末期的高速发展之后,开始步入了调整期。通过调整,将使过去过度依靠国外市场的不利局面逐步改善,产业规模逐步扩大,国际化程度愈加增强。但由于我国光伏产业的自身发展也面临着产能过剩、供需严重失衡、行业竞争激烈,国外市场萎缩以及美国贸易保护性“双反”调查等问题,使光伏行业的优胜劣汰、调整、整合不可避免。
面对这种形势,2011年以来,我国政府为了挽救和支持民族光伏产业,出台了一系列优惠和扶持政策,下大力气支持光伏产业的发展。特别是2010年两批特许权招标项目之后,业内呼吁光伏标杆上网电价政策出台的呼声很高。2011年7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制定了全国统一的太阳能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规定2011年7月1日以前核准建设、2011年12月31日建成投产、尚未核定价格的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统一核定为1.15元/kW·h;2011年7月1日以后核准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以及2011年7月1日之前核准但截至2011年12月31日仍未建成投产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除西藏执行1.15元/kW·h的上网电价外,其余省(区、市)上网电价均按1元/kW·h执行。
2012年9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太阳能发电发展“十二五”规划》,目标是到2015年中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1GW以上,其中分布式发电占据10GW。接着,国家能源局继续印发《关于申报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的通知》,要求每个省市首批可以申报3个不超过500MW的示范区。如果以每个省市(区)申报不超过500MW,全国31个省市(区)总装机容量上限将达15GW,与刚出台的规划规模相比,再次将规模提高50%。分布式发电规划规模的变相提高,反映出了当时国家有关部门在支持和帮扶光伏产业时的矛盾心理。如果严格按照“十二五”规划执行,到2015年,10G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容量无法缓解现有危机,如果一味地帮扶,装机量大幅扩大则财政吃紧,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光伏产业的市场化问题。总之在当时那种变幻莫测的形势下,国家层面的救助也是根据市场而动,摸着石头过河。
2012年10月,国家电网公司发布《关于做好分布式发电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暂行)》文件,并召开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新闻发布会,提出未来将对符合条件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提高系统方案制订、并网检测、调试等全过程服务,且不收取费用;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分散接入低压配电网,富余电力全额收购;为并网工程开辟绿色通道等措施。并于当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国家电网公司的这一表态和措施实施,是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启动性支持,对整个光伏行业也具有建设性的意义。
2012年12月,国务院下发了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五条措施:①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②规范产业发展秩序;③积极开拓国内规范应用市场;④完善支持政策;⑤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减少政府干预,禁止地方保护等多方面扶植光伏产业发展。2013年8月,作为“国五条”的细化配套政策,《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正式下发,实行三类资源区光伏上网电价及分布式光伏度电补贴,由此正式催生了我国光伏应用市场的“黄金时代”。
2015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指出,实行风电、光伏上网标杆电价随发展规模逐步降低的价格政策,并予以实施。截至2019年5月,三类资源区光伏标杆上网电价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根据市场发展多次下调,具体情况见表1-1。
表1-1 光伏标杆上网电价调整表(单位:元/kW·h)
2017年1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规划指出,在太阳能领域,应坚持技术进步、降低成本、扩大市场、完善体系。优化太阳能开发布局,优先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扩大“光伏+”多元化利用,促进光伏规模化发展。
同时,国家能源局组织编制了《能源技术创新“十三五”规划》,分析了能源科技发展趋势,以深入推进能源技术革命为宗旨,聚焦于清洁能源技术的发展。在清洁能源当中,把太阳能发电技术又作为重中之重来发展,在规划中也看到了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
2017年2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开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光伏发电不仅首次被列入中央一号文件,还对通过光伏扶贫、“光伏+农业”等模式的发展应用予以肯定,明确了国家鼓励光伏发电在新农村建设和光伏扶贫的方向政策,为新一轮的光伏应用打开了新天地。
1.1.3 光伏产业的政策调整与未来展望
2018年5月3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称:随着我国光伏发电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速度明显加快。为促进光伏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高发展质量,加快补贴退坡,暂不安排2018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仅安排10GW容量的分布式光伏建设规模,进一步降低光伏发电的补贴力度。此外,为完善光伏发电电价机制,加快光伏发电电价退坡,将标杆上网电价及分布式度电补贴下调了0.05元/kW·h。并明确各地5月31日(含)前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国家认可的规模管理范围,未纳入国家认可规模管理范围的项目,由地方依法予以支持。
这个通知,因降补贴、限规模,力度超出预期,被称为“史上最严光伏新政”。光伏行业在经历了2014—2018年上半年的高歌猛进之后,由于“531政策”的“急刹车”,使国内应用市场快速下滑、产品价格快速下降、企业盈利能力持续位于低位,行业发展热度骤降,整个行业进入了长达1年的休整期。
2018年11月2日,国家能源局召开座谈会,商讨“十三五”光伏行业的发展规划调整,包括:2022年前光伏都有补贴,补贴退坡不会一刀切;“十三五”光伏装机目标有望调整至超过250GW,甚至达到270GW;国家能源局将重点加快研究制定并出台2019年的光伏行业相关政策,对市场的稳定发展提供保障;进一步引导和支持户用分布式光伏的有序发展。
2019年4月12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是国家能源局通过多种形式的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后,对绝大部分光伏企业关注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
2019年4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在这个文件中,将2019年的光伏发电项目分为光伏扶贫项目、户用光伏、普通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国家组织实施的专项工程或示范项目等5类进行分类管理,并对各类光伏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机制进行了明确。
2019年5月28日,光伏产业内外翘首以盼的政策文件《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终于出台。新政策的总体思路是稳中求进,鼓励平价项目优先,竞价补贴项目随后;并对各类项目进行分类管理,形成不同的补贴和竞价机制;适当控制补贴规模,减少和改善过去拖欠补贴的现象。这一政策的出台,对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速降低度电补贴强度,推进光伏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将有着划时代的作用。
随着光伏产业政策的不断调整与完善,光伏产业会越来越趋于市场化驱动。目前虽然光伏发电度电成本逐年下降,但光伏电站建设仍然还需要政府的补贴扶持。从近几年政府颁布的政策来看,一方面在不断下调标杆上网电价,减少补贴,倒逼企业由粗放式发展向精细化发展转变,由拼规模、拼速度、拼价格向拼质量、拼技术、拼效益转变,通过技术研发和创新来降低发电成本,一些规模小、技术水平低下、创新能力不足、融资能力差的企业将会被迫退出市场;另一方面鼓励企业使用高效产品,如“领跑者”“超级领跑者”计划等,通过各种政策手段不断促进整个行业进行技术创新以提高发电效率。光伏行业的发展动力已经从过去的“补贴驱动”逐步过渡到“市场化驱动”,通过技术产品的创新与规模化应用所带来的“降本提效”来实现平价上网。同时隔墙售电、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等政策的逐步实施,也会使光伏产业的市场运营管理模式发生根本的改变。
当然,在光伏产业产能和装机规模的快速增长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困难和挑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弃光问题依然存在,电网对新能源电力的容纳能力和传输能力不足,充分发挥系统的灵活性、调度性,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的任务还有待加强。
2)尽管到2020年,光伏装机容量的目标能够提前实现,但要实现2020年光伏发电与电网销售电价相当的发展目标还有一定差距。
3)产业创新活力仍有待进一步发掘,高端装备和关键技术亟待突破,需要进一步促进技术发展,降低发电成本。
4)补贴机制仍有待优化,全面推动新能源发电成本下降,加速平价上网的步伐还需要进一步努力。
针对光伏产业面临的这些问题,国家有关部门也在积极研究和制定相关政策以指导和支持光伏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其中,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正在推动科技创新,把支撑大规模可再生能源的全额消纳确定为2030年智能电网专项课题的目标之一,从而解决饱受行业诟病的弃光问题。此外,在科技部组织的“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可再生能源和氢能技术专项中,在光伏技术领域方面进一步强化了光伏电池、光伏系统及部件、太阳能热利用、可再生能源耦合与系统集成等重点任务的部署。
工业和信息化部在研究制定智能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增强产业创新能力,统筹利用多种资源渠道,持续支持光伏企业开展关键工艺技术创新和前瞻性技术研究,加快智能制造改造升级,强化标准、检测和认证体系建设,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同时,提升光伏发电在工业园区、民用设施、城市交通等多个领域的应用水平,进一步推动光伏+应用模式创新,加速突破市场发展瓶颈。
国家能源局将着力解决弃风弃光问题,通过实施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明确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消纳可再生能源的目标任务,通过完善价格政策和市场交易机制,调动各类市场主体消纳可再生能源的积极性,通过加强输电通道建设,落实可再生能源全额收购和优先调度制度,加强风电调峰能力建设等措施,提高电力系统消纳可再生能源的能力。同时,健全光伏行业管理制度,尽快制定出台光伏扶贫、光伏领跑者计划、分布式光伏发电等管理办法,实现光伏发电产业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国家能源局还会同相关部门统筹完善光伏补贴政策,通盘考虑补贴逐步下调机制,确立光伏补贴分类型、分领域、分区域逐步退出的基本思路和退坡机制。
展望未来,我国的光伏产业将呈现如下特征:
1)光伏应用的多元化将为光伏市场的发展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
2)多能源互补的微电网发展将为光伏电力提供更多的消纳空间。
3)全球光伏需求将呈现去中心化趋势,新型市场开始规模化发展。
4)光伏、风力发电是未来的能源结构中不可或缺的主角,将成为全球绝大多数地区最经济的电力能源。
5)抽水储能、化学储能、电动汽车储能的技术进步,及能源互联网带来的电力共享,决定了“光伏+储能”会成为未来的主力能源。
畅想未来,有志之士曾经提出了“solar for solar”的光伏发展新理念,就是要在光伏发电成为未来主力能源的过程中,用太阳能光伏电力生产制造太阳能光伏产品,实现光伏制造全产业链的“零碳”生产。当光伏发电得到更大规模应用时,我们完全可以利用廉价的光伏电力进行大规模的海水淡化、沙漠灌溉,让沙漠变成绿洲,用光伏修复生态。当地球上70%的荒漠都能变成绿洲时,就会吸收人类活动以来造成的所有碳排放,实现真正的“零碳”排放和“负碳”发展,到那时,人类还要考虑什么时候搬离地球吗?
有专家预测,到2050年,全球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将达到8500GW,风力发电装机容量将达到6000GW,光伏和风电将占到全球电力装机容量的70%以上,可再生能源将占全球发电量的86%。2020—2050年全球平均年光伏装机容量将达到267GW,发展光伏产业,造福人类,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