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设计施工与运维手册(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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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分布式光伏电站的项目申报

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因装机容量小,投资规模小,并网等级低等特点,不仅具有较大的应用市场,其申报审批手续办理也相对简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也分为多种类型,其手续办理过程也有所区别。特别是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相关文件,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做了更细致的区分,同时规定对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及全部自发自用的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限制建设规模,各市发改部门随时受理项目备案,电网企业及时办理并网手续,项目建成后即纳入补贴范围。

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对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免除发电业务许可、规划选址、土地预审、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及社会风险评估等支持性文件”,“以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地级市或县级电网企业按照简化程序办理相关并网手续,并提供并网咨询、电能表安装、并网调试及验收等服务”。

2.3.1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流程及资料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申报的基本流程如图2-1所示,主要体现在投资主体的不同,分为自然人和法人,也就是说是以个人名义申报还是以单位名义申报,但总的手续大体相同。所不同的是,法人投资项目需要先立项备案,才能组织施工。自然人投资项目也需要备案,但是由电网公司统一集中代办。

图2-1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申报流程

1.自然人投资项目

对于自然人利用自有宅基地及其住宅区域内建设的380/220V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需要单独办理立项手续,只需要准备好支持性资料,到当地(市级)供电公司营销部(或办事大厅)提交《分布式电源项目接入申请表》,供电公司受理后,根据当地能源主管部门项目备案管理办法,按月集中代自然人项目业主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进行项目备案,并于项目竣工验收后,办理项目立户手续(银行卡),负责电费及补贴发放。

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资料文件主要如下:

1)项目申请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等有效身份证明;

2)房屋、场地产权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或屋顶租赁合同、土地证明等);

3)小区物业出具的同意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证明;

4)申请人银行账户手续(新办或者确定的银行卡);

5)用电申请书;

6)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申请书;

7)分布式光伏发电电力接入系统方案;

8)低压非居民用电登记表;

9)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表;

10)低压供电方案答复单;

11)光伏组件检测报告、合格证;

12)并网逆变器检测报告、合格证;

13)并网验收和并网调试申请书;

14)客户受电工程竣工验收单;

15)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用电合同。

其中第10~15项是项目竣工验收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2.法人投资项目

法人投资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与其他大型光伏发电项目手续基本相同,需要先备案后施工。备案资料基本如下:

1)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法人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董事会决议;

3)项目立项的请示,县区初审意见;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土地证(非直接占地项目,需所依托建筑的土地证)、房产证等项目合法性支持性文件;

5)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同意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有些地区要求);

6)规划部门选址意见(规划局);

7)节能审查意见(地方发展改革委);

8)发电项目前期工作及接入系统设计所需资料;

9)屋顶抗压、屋顶面积可行性证明;

10)项目申请报告(或可研报告);

11)登记备案申请表;

12)分布式光伏发电电力接入系统方案;

13)光伏组件检测报告、合格证;

14)并网逆变器检测报告、合格证;

15)并网验收和并网调试申请书;

16)客户受电工程竣工验收单;

17)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用电合同;

18)法人单位账户手续。

其中,第13~18项是项目竣工验收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2.3.2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展步骤与内容

1.企业备案初步审查

1)地方发展改革委与地方供电公司确定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初步审查制度;

2)凡是企业申请的项目,先由业主到地方发展改革委相关部门办理项目的备案初审意见,业主通过初审后将初审意见和相关的申请资料报到供电公司营业窗口,资料满足并网受理要求后供电公司受理;

3)个人居民项目由供电公司代为前往能源主管部门备案,居民直接可到营业厅申请,目前有些地方要求必须有房产证方可备案,所以无房产证的个人项目,公司会告知其补办房产证后方可受理。

2.受理申请与现场勘查

供电公司营业厅负责受理分布式光伏项目业主提出的并网申请,协助用户填写《分布式电源项目前期申请表》,接受相关支持性文件,审核项目并网申请材料,审查合格后方可正式受理。

(1)企业项目支持性文件

1)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法人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土地证、房产证等项目合法性支持性文件;

3)项目地理位置图(标明方向、邻近道路、河道等)及场地租用相关协议;

4)对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需提供项目业主和电能使用方签订的合同能源管理合作协议以及建筑物、设施的使用或租用协议;

5)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同意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

6)其他项目前期工作相关资料。包括项目供用电情况和用户变电所电气一次主接线图等。

(2)个人项目支持性文件

1)经办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房产证等项目合法性支持性文件;

3)对于利用居民楼宇屋顶或外墙等公共部位建筑安装分布式电源的项目,应征得物业、业主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或同一楼宇内全体业主对项目安装的书面同意意见。

(3)现场勘查配合

供电公司在正式受理申请后会组织公司经研所等有关部门开展现场勘查,为编制接入系统方案做准备,项目业主应安排相应工作人员给予配合,并提供所需的现场电气图样等。现场勘查的服务时限是自受理并网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

3.接入方案制定与审查

受理后供电公司将依据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技术标准,结合项目现场条件等实际情况,免费编制《分布式电源项目接入系统方案》,并通过内部评审后出具《接入系统方案项目(业主)确认单》,10kV以上项目为《接入电网意见函》,连同接入系统方案送达业主,并提请业主签收盖章确认。双方各持一份,项目业主确认接入方案后,即可开展项目备案和工程建设等后续工作。供电公司对接入方案制定与审查的服务时限是自受理并网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多点并网的是30个工作日)内完成。

4.并网工程设计与建设

(1)设计文件审查

对于380(220)V多点并网或10kV并网的项目,企业用户在正式开始接入系统工程建设前,需要自行委托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接入系统工程设计,并将设计材料提交供电公司审查。

设计审查所需要的资料如下:

1)设计单位资质复印件;

2)接入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图样及说明书;

3)隐蔽工程设计资料;

4)高压电器装置一次、二次接线图及平面布置图;

5)主要电器设备一览表;

6)继电保护、电能计量方式等。

供电公司依据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标准,接受相关支持性资料文件,对企业用户的接入系统设计文件进行组织审查,出具、答复审查意见。协助用户填写《设计资料审查申请表》,出具《设计资料审查意见书》。若审查不通过的项目,由供电公司提出修改意见,若需要变更设计,应将变更后的设计文件再次送审,通过后方可实施。设计文件审查的服务时限是自收到设计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完成。

(2)工程建设施工

企业用户根据接入方案答复意见和设计审查意见,自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本体工程及接入系统工程。工程应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技术及安全标准。承揽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具备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施工中接入用户内部电网的分布式项目内容,所涉及的工程由项目业主投资建设,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内容由供电企业投资建设。

电源项目接入如涉及公共电网的新建(改造)的,项目业主在启动发电项目建设后,持项目建设承包(施工)合同、主要设备的购货合同等材料联系供电公司客户经理,由客户经理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实施公共电网的新建(改造)工程。

5.并网验收与调试申请

光伏发电本体工程及接入系统工程完工后,企业用户可到供电公司营业厅提交并网验收及调试申请,供电公司将协助项目业主填写《并网验收及调试申请表》,接收并审核验收及调试所需要的相关材料,相关资料具体要求见表2-2。

表2-2 并网验收及调试相关资料

注:光伏组件、逆变器等设备,需取得国家授权的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资料齐全后供电公司将会组织人员进行电能计量装置的安装,并与客户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发用电合同》,对项目开展验收。对于10kV以上的项目还需要签订《电网调度协议》,约定发电用电相关方的权利和义务。这些工作的服务时限是自受理并网验收及调试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供电公司组织相关人员为客户免费进行并网验收调试,并网验收合格的,出具《并网验收意见书》,调试后直接并网运行。对并网验收不合格的,将提出整改方案进行整改,经再次进行调试通过后,出具《并网验收意见书》,没有通过验收的项目不可并网运行。并网验收调试的服务时限是自表计安装完毕及合同、协议签署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6.合同签订

A类,适用于接入公用电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为双方合同(常规电源)。B类,适用于发电项目业主与用户为同一法人,且接入高压用户内部电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为双方合同。

C类,适用于发电项目业主与用户为同一法人,且接入低压用户内部电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为双方合同。

D类,适用于发电项目业主与用户为不同法人,且接入高压用户内部电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为三方合同。

E类,适用于发电项目业主与用户为不同法人,且接入低压用户内部电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为三方合同。

7.计量与结算

(1)计量

分布式光伏项目所有的并网点以及与公共电网的连接点均应安装具有电能信息采集功能的计量装置,以分别准确计量分布式电源项目的发电量和用电客户的上、下网电量。

(2)结算

分布式光伏上、下网电量分开结算,不得互抵,电价执行国家相关政策。供电公司为享受国家电价补贴的分布式电源项目提供补贴计量和结算服务,在收到财政部门拨付的补贴资金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及时支付给项目业主。

在合同签订完毕正式生效且项目正式并网运行后,供电公司负责对分布式光伏发电、上网电量进行采集和计算,向分布式光伏业主发布预、终结算单,企业性质的分布式电源结算电费发票由电源业主每月按时开具并交给公司电费部门,个人性质的结算发票由公司电费部门代为开具。

8.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系统设计要求

供电公司在编制分布式光伏接入系统方案时,要按照国家、行业、地方及企业相关技术标准,并参照《分布式电源接入配电网相关技术规范》《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典型设计》等文件制定接入方案。参考标准为:8kW及以下光伏发电系统可接入220V电网;8kW~400kW光伏发电系统可接入380V电网;400kW~6MW光伏发电系统可接入10kV电网;5MW~30MW以上光伏发电系统可接入35kV电网。最终并网电压等级会根据电网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选论证确定。若高低两级电压均具备接入条件,优先采用低电压等级接入。当采用220V单相接入时,会根据当地配电管理规定和三相不平衡测算结果确定最终接入的电源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