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珠江是中国南方最大的河流。珠江流域涉及云南、贵州、广西、广东、湖南、江西6省(自治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越南东北部,地理位置在东经102°14′~115°53′、北纬21°31′~26°49′之间,总面积45.37万km2,其中我国境内面积44.21万km2。我国水土保持管理中所指的珠江流域通常泛指珠江流域片,即包括珠江流域和海南省、韩江流域以及广东、广西沿海诸河、云南红河和广西的国际河流范围,涉及云南、贵州、广西、广东、海南、湖南、江西、福建8个省(自治区)。
珠江流域的水土流失和危害后果较为严重,2011年全国水利普查成果显示,珠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达9.64万km2,占珠江流域面积的21.8%,其中约有2%为工程侵蚀面积,即各类生产建设项目所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工程侵蚀面积虽然较小,但由于其对地面扰动程度较高,造成的水土流失量极大。随着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规划等战略规划的实施,珠江流域进入了社会经济高速发展时期,生产建设项目增多和规模加大。截至2015年12月,珠江流域经水利部审批的各类大型生产建设项目已由1999年的1个增加到410个,人为水土流失及其对水土资源的威胁也呈现逐步加剧的态势。
近些年来,按照水利部的统一部署,珠江流域内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督促生产建设项目落实“三同时”制度为突破口,以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为重要抓手,多管齐下,克难攻坚,着力提高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率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与此同时,随着全社会,特别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主体——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意识的不断增强,生产建设单位加强领导,强化管理,落实资金,积极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原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勘测设计研究院)具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流失监测、水土保持监理甲级资质,是水利部、广东省水利厅认定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单位,先后开展了大中小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相关工作近千项,积累了大量的水土保持技术资料。为系统总结各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建议经验和做法,我们以近些年来完成的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工作成果为主体,对珠江流域典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特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设、水土流失防治效果等进行梳理、分析、总结,编著《珠江流域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一书。
本书共13章,第1章简要介绍了珠江流域自然和社会经济情况;第2章、第3章分别分析阐述了珠江流域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总体情况、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情况;第4章至第13章,结合珠江流域部批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具体工程实例,分别对水利、水电、火电、输变电、铁路、公路、民用机场、水运、石油天然气、采矿工程十大类型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情况进行了介绍和剖析。
本书第1章至第5章及全书总体框架思路、章节编排、最后统稿由陈三雄负责,第6章至第9章由廖建文编写,第10章至第13章由向慧昌编写。在本书的编写过程中,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凌耀忠、常务副总经理蒋翼等高管层对本书的编写作了重要指导;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水保院马永、丁凤铃、李峰、付秋豹、甄育才、李燕晓在珠江流域水土保持区划、“两区”划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李贵玉、廖伯营、朱世海、赵小虎、朱靓、常进、闾彬彬、杨群良、陈文炳、黄勇根等在资料收集、现场核查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本书还参考和部分引用了相关工程的技术文献,在此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限于编者的知识水平和实践经验,本书缺点和不足之处在所难免,敬请读者不吝指正!
编著者
2016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