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河源市经济发展概况
2.2.1 河源市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
河源市是1988年1月7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地级市,位于广东省东北部,东江中上游,东邻梅州,南接汕尾、惠州,西连韶关,北与江西省交界。下辖一区五县(源城区、东源县、和平县、龙川县、紫金县、连平县)。至2007年,全市面积15642km2,98个乡镇,4个办事处,1个农场,1251个村委会,154个居委会。
1.GDP总量
自建市以来,河源市的GDP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但由于起步晚,河源市的基础差、底子薄,经济规模仍较小。按当年价计算,到2007年,河源市的GDP为328.09亿元,仅为珠三角的1.29%,广东省的1.06%(图2-1)。
图2-1 河源市、珠三角及广东省GDP总量比较
2.城乡差距
河源市存在较大的城乡差距,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近2.4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较大程度高于农民人均纯收入,且有不断扩大的趋势,1998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近2.53倍,到了2007年这一差距扩大为4.54倍。2007年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1.5%,低于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48.2%)6.7个百分点,这一方面反映出河源市的人均收入水平普遍不高,另一方面也凸显了城乡收入差距。
3.城市化率
河源市的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但总体水平仍大幅度低于广东省与珠三角的平均水平,反映出河源市的工业化程度不高,整体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河源市的城市化率从1988年的12.2%提高到1997年的21.15%。1998—2007年的10年间,年均增长速度高达30.5%,特别是2006年以来,增速更快,高达40.12%。但与广东省、珠三角比较仍处于较低水平,2007年河源市的城市化率低于广东省(52.02%)11.9个百分点,低于珠三角(71.02%)30.9个百分点(图2-2)。
图2-2 河源市、珠三角及广东省城市化率比较
4.三产产业结构
1998—2007年的10年间,随着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河源市的产业结构也逐渐加快了调整步伐,第一产业的比重逐渐下降,第二产业的比重逐渐升高,整个产业结构得以逐渐优化。1998年,GDP三大产业的比例为41.6∶23.5∶34.9,第一产业占据主导地位,第二产业比重最低,而到2007年,三大产业的比例优化为13.4∶53.4∶33.2,第二产业的比重超过GDP的1/2。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由1998年的34.5%上升到2007年的52.6%,三次产业的贡献率分别由1998年的21.8%、30.5%、47.7%发展为2007年的3.5%、74.6%、21.9%,三次产业对GDP的拉动率分别由1998年的2.4%、3.3%、5.1%发展到2007年的0.8%、16.9%、4.9%,反映出河源市的经济增长中工业的带动作用日益增强。
依靠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旅游观光产业的发展,河源市的旅游经济持续发展。1998—2007年的10年间,旅游接待总人数由88.74万人增长到622.28万人,旅游总收入由5.29亿元增长到26.94亿元,旅游外汇收入由773万美元增长到1068.26万美元,星级以上旅游宾馆由13家增加到40家,旅行社由15家增加到27家。但旅游收入的总体规模较小,由于国内游客占绝大多数,旅游外汇收入较少,国际游客市场有待拓展。2007年旅游总收入仅占广东省的1.1%,旅游外汇收入仅占广东省的0.12%。受制于环保要求,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景区容量与旅游接待能力不高,旅游潜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旅游资源价值没有充分实现(表2-1)。
表2-1 旅游情况
5.对外经济
河源市坚持外引内联相结合,依托区位和资源优势,不断改善投资环境,充分发挥“一区六园”(即市高新区和6个县区工业园)招商引资的主力军作用,促进了外资利用规模的扩大和外贸出口的增加。1998—2007年期间签订利用外资协议数由48个发展到135个,实际利用外资额由7552万美元发展到29206万美元,10年间实际利用外资额的平均增速为15.6%,实际利用外资额中外商直接投资占绝对比重,其中2006年、2007年实际利用外资额全部为外商直接投资。随着河源市经济的发展,实际利用外资额占全社会固定资产的比重逐步下降,说明外资的资本形成作用在下降,未来外资利用潜力有待挖掘。
6.财政收支
1998—2007年期间,河源市的预算内财政收支缺口较大,且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1998年,河源市的财政收支缺口为8.37亿元,到2007年这一缺口扩大为40.69亿元。2007年河源市的财政自给率仅为27.14%,人均地方财政收入仅为541元,只相当于广东省平均水平的19.3%,这意味着河源市的各级政府机关每年要靠省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才能维持正常运转(表2-2)。
表2-2 财政收支情况
续表
河源市的经济增长速度较快,增长潜力较大,后发优势明显。但由于河源市的工业规模较小,以工业化为基础的城市化率、对外经济规模相对于珠三角与广东省仍处于较低水平。工业化水平低,经济规模较小,致使河源市的地方财政入不敷出,地方政府在提供公共产品、促进经济发展、实现社会公平、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的能力受到制约,效果有限,从而使社会经济与环境之间的和谐、可持续发展受到影响。
2.2.2 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矛盾
东江不仅是河源的母亲河,还是香港、广州、深圳、东莞、惠州等地的主要饮用水源,新丰江水库是东江饮用水源的核心“枢纽”。新丰江水库及东江水水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包括香港在内的整个大珠三角地区的生存安全与可持续发展。因此,无论现在或将来,保护好新丰江水库的“一泓净水”对于整个大珠三角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经济与政治意义。河源市自建市以来就为保护这“一泓净水”做出了不懈的努力,付出了巨大的经济与社会发展代价。
目前,河源市的经济发展主要靠工业带动,但工业的发展主要面临两大难题:产业的进一步引进、发展与环保要求存在矛盾;产业结构提升与自主创新能力薄弱存在矛盾。根据国际与区域产业转移规律,发达国家与地区一般是将不具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重污染、环境压力大的边际产业优先向外转移,因此,河源在环保的要求下,希望通过产业转移获得工业发展的机会显然会受到制约。在环保的前提下实现工业发展,要么加大引进产业的环保治理力度,消除环保风险,而这会导致高昂的环保成本,加重地方财政与企业负担;要么实现产业转型结构升级,而这要求当地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形成企业核心竞争力。这两种情况对于地方财政入不敷出的河源都是不现实的。
1.河源市环保规模
河源市的环保经费投入逐年增加,主要包括新丰江集水区林业建设与保护投资、污染防治投资、水土保持投资、生态移民投资及其他相关投资。2000—2003年期间,环保投资总额占GDP的比重不断提高,到2003年达到最高,占GDP的3.25%,此后开始呈下降趋势。与广东省环保投资规模相比,河源市在GDP总量较小的情况下,2000—2007年的8年间,环保投资总额占GDP的比重有5年高于广东省同类指标。河源市的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快速增长,由2000年的638.5万元增长到2007年的5484.0万元,8年的平均增长速度为86.5%(表2-3)。
表2-3 河源市环保投资情况
经过多年的努力,全市生态建设和保护力度得以加强,到2007年河源市的森林覆盖率已达70.4%;自然保护区31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1050.63km2;烟尘控制区6个,烟尘控制区面积50.7km2;噪声达标区11个,达标面积40.8km2;新丰江、枫树坝两大水库的水质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Ⅰ类标准,东江干流河源段水质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Ⅰ~Ⅱ类标准。
2.环保政策与产业引进的矛盾
河源市一直坚持经济发展服从于环保、发展与环保相协调的原则,在广东省其他地区依靠“工业立市”,实现经济快速增长的过程中,河源市始终严把项目“入口关”,大力引进、发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产业,禁止落户高污染、高能耗项目,认真落实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工业发展对环境的污染,但同时也抑制了当地工业的发展,许多与环保要求相悖,但具有较高附加值,能够促进河源经济增长的项目都不得不放弃,因而使河源牺牲了许多承接国际及珠三角地区产业转移的机会,致使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远远落后于珠三角与广东省的平均水平,2007年人均GDP仅占全省平均水平的35.3%,地方财政自给率仅27.14%,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有进一步加剧的趋势。河源市各级政府为城乡群众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明显不足。河源市至今仍是广东省最困难的地区之一,与东江下游的繁荣和发展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根据国家和广东省有关产业政策,河源市严格限制、淘汰、禁止10大类161个产品的生产。严格控制电镀、化工、纺织印染、冶炼、发酵、固体废物加工等污染行业。对于电力、石油化工、钢铁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造纸及纸制品业等行业,推行清洁生产工艺。2000年以来引进的工业项目96%以上均为低污染项目或无污染项目,主要包括电子、制衣、塑料加工、五金、机械制造、家具制造、印刷、食品等行业。“十五”期间在环保部门调查的230家企业中,已做环境影响评价的192家,占83%,落实“三同时”、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并达标排放的212家,占92%。老污染企业(水泥、印染、纺织水洗、陶瓷等行业)总量的90%都能按环保部门的要求落实治理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为了保护好新丰江流域优质的水资源,一些污染企业不能引进,给当地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经济的发展带来了限制作用。这种间接机会成本可以通过优质水资源的纳污价值来得到体现。目前,新丰江流域的水体维持在国家地表水Ⅰ类标准,新丰江流域多年平均流量为62亿m3。在Ⅲ类、Ⅱ类水基准下,现状新丰江流域允许纳污总量大约分别相当于COD 12.4万t、9.3万t。由于从Ⅲ类水往Ⅱ类、Ⅰ类的处理困难,因而削减每吨COD价值也相应提高。据估计,到Ⅱ类水削减每吨COD需要16万元左右,则其纳污价值约为49.6亿元。扣除9.15亿m3生态用水量,则新丰江流域52.85亿水量的纳污价值,在Ⅱ类水基准下,经计算可得42.28亿元。
除限制产业引进外,河源为保护东江、新丰江和各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质,还开展了流经区域沿江两岸窝棚违章建筑和水上经营餐饮业的整治,关闭露天垃圾场、采石场点、畜禽养殖场。开展了矿山环境初步整顿,取缔了一批“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关停或转产了一些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矿山企业,加强了矿区环境监测,跟踪监测复垦区种植业和养殖业发展的区域环境,一定程度上防止了污染转移,并使东江流域大部分自然水土流失得到治理,但同时也使河源市的相关行业与产业的发展受到制约。
3.环境保护与区域内社会发展的不和谐
河源市因肩负着水源地保护的重任,致使当地经济相对落后,尤其是在农村与两大库区,出现了区域内社会发展的不和谐现象。河源市存在较大的城乡差别,河源市与广东经济发达地区存在较大的区域结构失衡和发展差距。区域过度失衡导致的利益分配不公、地区差距鸿沟、城乡发展割裂的矛盾,动摇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为了生存与发展,一些群众铤而走险,造成了环境破坏。如现有对实施生态公益林的效益补偿标准过低,使得偷砍林木现象时有发生。目前,新丰江库区生态公益林面积已占到库区林业用地面积的80.9%,林业是新丰江库区的一个重点支撑行业,绝大部分林木被划入生态公益林管理后,农民的收入受到了严重影响,部分群众为了生活出路偷砍林木,加大了生态公益林建设和保护难度。同时库区80.9%的林地被划为生态公益林管理后,如何解决库区森工企业下岗工人的再就业也成为维护库区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问题。又如原沿库区分布的多间地方国营企业为了水质的保护及由于市场等原因而相继关闭,近千职工的安置无着落,成为多年来困扰当地政府的难题。再如,目前在两大库区内生活着10.5万农民,他们既不属于移民,也不属于“淹田不淹屋”贫困农民,同样受到建库的影响,生活贫困,但自建库以来一直没有享受政府的扶持。
综上所述,河源市的环保投入规模较大,环保“门槛”较高,制约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导致了河源市与广东省发达地区之间较大的贫富差距,引发了区域内社会发展的不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