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经验做法和体会
从此次调研情况看,“六五”普法期间,水利系统深入贯彻落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按照国家“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水实践相结合,坚持普法与立法并举、普法与执法并重,精心组织,强化领导,狠抓落实,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经过梳理和总结,我们有以下几点经验与体会。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是做好水利普法工作的重要保证
水利系统各级领导班子都非常重视普法工作,大多数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亲任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把普法工作与中心工作放在同等位置,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在“六五”普法期间,各单位按照要求,结合实际,编制“六五”普法规划,制定周密详细的实施方案,确保普法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六五”普法期间,部普法办加强了对部属单位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中期和末期分别发文开展中期检查督导和末期的总结验收工作,并对部分单位进行了抽样检查。水利系统各单位按照部普法办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检查验收标准、分解工作内容、落实责任,开展自查与督查结合的检查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查漏补缺,补齐短板,推广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确保“六五”普法不出现缺项,不留死角。
(二)丰富载体、强化平台是做好水利普法宣传的重要抓手
围绕水利中心工作,水利部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工作。一是用好传统纸媒宣传工具;二是发挥网络媒体的宣传效应;三是通过新闻发布会、举办座谈会、开辟法治大讲堂等面对面的方式;四是《人·水·法》系列普法栏目剧;五是沿水系建设的一系列水法治文化长廊、水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水法治文化主题广场和水情教育基地等普法宣传阵地;六是利用手机报、特刊、短信等移动媒体普法;七是发起“关爱山川河流”节水护水志愿者行动;八是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公益广告、法治建设成果展览等渠道开展水利普法宣传。融集中宣传与常态化宣传为一体,有效发挥了普法宣传的最大聚集效应,提升了宣传效果。
(三)常抓不懈、常做常新是做好水法治宣传的重要动力
水利部经过多年的普法探索,已经创立了“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人·水·法》栏目剧两个知名宣传品牌。“世界水日”2015年写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人·水·法》栏目剧“以案释法”“以案说法”中的故事已在中央电视台和众多地方电视台播出。地方也结合水利行业新形势、新特点、新要求,深耕细作、精心培育出了一系列普法新品牌。如以沿河、沿湖为特色的水法治文化宣传体系逐步建立,探索全天候普法宣传新模式,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河务局与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法制办合作建立的“法制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山东黄河法治宣传石与法治宣传文化广场、江苏省的法治文化公园、浙江省的中国水利博物馆、黑龙江省的永久高塔式宣传牌、“陕西法治大讲堂”、福建水法宣传进党校等,以水法治文化为引领,有利于增强沿河沿湖群众的法律意识与水文化知识,形成浓厚的水法治文化氛围,进一步夯实水生态文明的文化内涵。
尽管水利普法取得可喜成绩,但在调研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是普法宣传重视程度不够均衡。调研中发现,在“国家宪法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节点,普法宣传工作准备充分,集中式普法宣传声势大,效果好。但是,节点以外的时间,普法宣传存在力度不大,手段不多,经费保障乏力等问题。
二是普法横向联动机制有待加强。流域与区域结合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机制尚未完全建立,横向之间缺乏沟通协调与信息共享,不利于“大普法”工作格局的形成。
三是普法宣传影响力和感染力需要进一步增强。调研发现,在“法律六进”方面,“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相对滞后,普法形式相对单一,法治宣传的影响力和感染力有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