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建筑安装工程单价
一、建筑安装工程单价的概念及构成
建筑安装工程单价,简称工程单价,由完成建筑安装工程单位工程量(如1m3、1t、 1台套等)所消耗的直接工程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四部分构成。
在初步设计阶段使用概算定额查定人工、材料、机械台时消耗量,最终算得工程概算单价;在施工图设计阶段使用预算定额查定人工、材料、机械台时消耗量,最终算得工程预算单价。工程概算单价和工程预算单价统称为工程单价。建筑安装工程的主要项目均应计算概预算单价,据以编制工程概预算。
二、建筑安装工程单价的计算
1.建筑工程单价计算
工程单价的编制通常采用列表法,编制工程单价有规定的表格格式。水利部现行规定的建筑工程单价计算程序见表6-6。
表6-6 建筑工程单价计算程序表
建筑工程单价表编制方法说明如下:
(1)按定额编号、工程名称、定额单位等分别填入表中相应栏内。其中,“名称及规格”一栏,应填写详细和具体。
(2)将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时消耗量,以及相应的人工预算单价、材料预算价格和机械台时费分别填入表中各栏。
(3)按“消耗量×单价”得出相应的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相加得出直接费。
(4)根据规定的费率标准,计算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税金等,汇总即得出该工程单位产品的价格,即工程单价。
2.安装工程单价计算
(1)实物量形式的安装工程单价计算程序见表6-7 。
表6-7 实物量形式安装工程单价计算程序表
注 机电、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的现场经费和间接费都以人工费(%)作为计算基础。
(2)费率形式的安装工程单价计算程序见表6-8。
表6-8 费率形式的安装工程单价计算程序表
注 机电、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的现场经费和间接费都以人工费(%)作为计算基础。
三、建筑工程单价的编制
(一)土方工程单价计算
影响土方工程挖运功效的主要因素有,土的级别、取(运)土的距离、施工方法、施工条件、质量要求等。在编制土方单价时应充分考虑这些因素,合理使用定额。
(1)土方开挖、运输单价。土方开挖、运输单价是指从场地清理到将土运输至指定地点所需费用。
土方挖运单价按挖、运的不同施工工序,既可采用综合定额计算法也可采用综合单价计算法。综合定额计算法是先将选定的挖、运不同定额子目进行综合,得到挖、运综合定额,然后根据综合定额进行单价计算;综合单价计算法是按照不同施工工序选取不同的定额子目,然后计算出不同工序的分项单价,最后将各工序单价进行综合。
(2)土方填筑单价。土方填筑主要由取土、压实两大工序组成。开挖与填筑的定额单位不同,前者为自然方,后者为压实方,计算时应注意单位换算。
①料场覆盖层清除摊销费。料场覆盖层的清除费用按清除量乘以清除单价来计算。料场覆盖层清除摊销费,就是将其清除费用摊销入填筑实际土方中,即单位设计成品方应摊入的清除费用。
式中:清除单价按照选定的施工方法套用相应定额进行计算。
②土方压实单价。按设计提供容重要求、土质类别和不同的施工方法,选用相应的压实定额。
土方回填综合单价由若干个分项工序单价组成。计算时,压实工序以前的施工工序即开采、运输、翻晒备料等都要乘以综合折实系数,即
式中:A为综合损耗系数,按定额的规定选取。
【计算示例6-6】
某水源工程挡水建筑物为黏土心墙坝,心墙施工采用5km处土料场的黏土,通过5m3挖载机配合25t自卸汽车上坝,采用74kW拖拉机碾压,试计算其综合概算单价。
基本资料:土质为Ⅲ类土,设计干密度为1.70t/m3,土料天然干密度为1.55t/m3,综合损耗系数A=6.7%,柴油单价2.8元/kg其他条件见单价分析表。
解:根据水利部总[2002]116号文《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查2002《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和2002《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分别列表计算出5m3挖载机配合25t自卸汽车上坝的概算单价和74kW拖拉机碾压概算单价,然后再计算出黏土心墙综合概算单价,见算例表6-6-1和表6-6-2。
算例表6-6-1 建筑工程单价表
算例表6-6-2 建筑工程单价表
黏土心墙综合单价为:
土方综合单价=17.26×(1+6.7%)×1.7/1.55+4.44=24.64元/m3
(二)砌石工程单价计算
砌石工程单价按不同的工程项目、施工部位及施工方法套用相应定额。砌石工程定额中的石料数量,已经考虑了施工操作损耗和体积变化因素。
1.定额的计量单位
定额计量单位除注明外,均按“成品”方计。砂、碎石为堆方,块石、卵石为码方,条石、料石为清料方。
2.浆砌石砂浆单价的计算
砂浆单价应由设计砂浆的强度等级按试验所确定的材料配合比,并考虑施工损耗量确定材料预算量,乘以材料预算价格进行计算。如无试验资料,可按定额附录中的砌筑砂浆材料配合比表确定材料的预算量。
【计算示例6-7】
某水源工程采用浆砌石挡土墙,砂浆强度等级为M10,试计算其概算单价。
解:根据《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部总[2002]116号),查2002《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和2002《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列表计算浆砌石挡土墙概算单价,见算例表6-7-1。
算例表6-7-1 建筑工程单价表
(三)混凝土工程单价计算
1.混凝土工程单价计算
混凝土工程单价一般包括混凝土拌和、混凝土运输(水平运输和垂直运输)及混凝土浇筑三部分单价。其中,前两部分在计算完直接费单价后,汇入浇筑单价中,即得到完整的混凝土工程单价。计算时要正确使用定额,现浇混凝土与预制混凝土定额工作内容不同。
2.模板工程单价计算
模板工程单价的计算按不同的工程项目、施工部位及施工方法套用相应定额。计算时应注意模板定额的工作内容及计量单位。
【计算示例6-8】
某输水明渠采用厚15cm的现浇混凝土C15护坡,采用0.8m3混凝土搅拌机拌和,胶轮车运输,运距50m,机械振捣,试计算其概算单价。
解:列表计算(见算例表6-8-1)。
算例表6-8-1 建筑工程单价表
续表
四、设备安装工程单价的编制
设备安装工程包括机电设备和金属结构设备安装两部分。安装费包括设备安装费和构成工程实体的装置性材料费,以及装置性材料安装费。安装定额采用实物量和安装费率两种形式,因此安装费有两种计算方法。
(一)实物量法
以实物量形式表示的安装工程定额,其安装工程单价的计算与建筑工程单价的计算方法和步骤相同。定额中人工工时、材料、机械台时均以实物量表示。装置性材料根据设计选择的品种、规格、型号和数量,并计入规定的损耗量。此法编制的单价较准确。
1.直接工程费
(1)直接费。
人工费=定额劳动量(工时)×人工预算单价(元/工时)。
材料费=定额材料用量×材料预算单价。
机械使用费=定额机械使用量(台时)×施工机械台时费(元/台时)
(2)其他直接费=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率之和。
(3)现场经费=人工费×现场经费费率之和。
2.间接费
间接费=人工费×间接费率
3.企业利润
企业利润=(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率
4.未计价装置性材料费
未计价装置性材料费=未计价装置性材料用量×材料预算价
5.税金
税金=(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未计价装置性料费)×税率
6.安装单价
单价=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未计价装置性材料费+税金
(二)安装费率法
安装费率是以安装费占设备原价的百分率形式表示的定额,定额中给定了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各占设备原价的百分比。编制安装工程单价时,除人工费率外,材料费和机械费均不作调整。人工费的调整应以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1.直接工程费
(1)直接费。
人工费=定额人工费(%)×设备原价
材料费=定额材料费(%)×设备原价
装置性材料费=定额装置性材料费(%)×设备原价
机械使用费=定额机械使用费(%)×设备原价
(2)其他直接费=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率之和。
(3)现场经费=人工费×现场经费费率之和。
2.间接费
间接费=人工费×间接费率
3.企业利润
企业利润=(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率
4.税金
税金=(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税率
5.安装单价
单价=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税金
一般在节水灌溉工程中采用的输水管道、水泵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按照水利工程来说均属于小型设备,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现行造价的实际经验其安装费为:输水管道安装费为设备费的6%~8%,水泵等机电设备安装费为设备费的10%~15%计取也可。
【计算示例6-9】
试编制某河道工程抽水机站水泵安装工程单价。基本资料及单价编制见算例表6-9-1。
解:根据《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部水总[2002]116号),查水利部2002《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和2002《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列表计算(见算例表6-9-1)。
算例表6-9-1 安装工程单价表
续表
五、其他直接费
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计算方法:根据不同地区,按直接费的百分率计算:
西南、中南、华东区 0.5%~1.0%;
华北区 1.0%~2.5%;
西北、东北区 2.5%~4.0%。
西南、中南、华东区中,按规定不计冬季施工增加费的地区取小值,计算冬季施工增加费的地区可取大值;华北区中,内蒙古等较严寒地区可取大值,其他地区取中值或小值;西北、东北区中,陕西、甘肃等省取小值,其他地区可取中值或大值。
2.夜间施工增加费
按直接费的百分率计算,其中建筑工程为0.5%,安装工程为0.7%。
照明线路工程费用包括在“临时设施费”中;施工附属企业系统、加工厂、车间的照明,列入相应的产品中,均不包括在本项费用之内。
3.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指在高海拔和原始森林等特殊地区施工而增加的费用,其中高海拔地区的高程增加费,按规定直接进入定额;其他特殊增加费(如酷热、风沙),应按工程所在地区规定的标准计算,地方没有规定的不得计算此项费用。
4.其他
按直接费的百分率计算。其中,建筑工程为1.0%,安装工程为1.5%。
六、现场经费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部水总[2002]116号),根据工程性质不同现场经费标准分为枢纽工程、引水工程及河道工程两部分标准。对于有些施工条件复杂、大型建筑物较多的引水工程可执行枢纽工程的费率标准。
灌溉工程属于水利工程中较小工程可执行引水工程及河道工程现场费费率见表6-9。
表6-9 引水工程及河道工程现场经费费率表
工程类别划分:
(1)土石方工程。包括土石方开挖与填筑、砌石、抛石工程等。
(2)砂石备料工程。包括天然砂砾料和人工砂石料开采加工。
(3)模板工程。包括现浇各种混凝土时制作及安装的各类模板工程。
(4)混凝土浇筑工程。包括现浇和预制各种混凝土、钢筋制作安装、伸缩缝、止水、防水层、温控措施等。
(5)钻孔灌浆及锚固工程。包括各种类型的钻孔灌浆、防渗墙及锚杆(索)、喷浆(混凝土)工程等。
(6)其他工程。指除上述工程以外的工程。
(7)疏浚工程。指用挖泥船、水力冲控机组等机械疏浚江河、湖泊的工程。
七、间接费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部水总[2002]116号),根据工程性质不同间接费标准分为枢纽工程、引水工程及河道工程两部分标准。对于有些施工条件复杂、大型建筑物较多的引水工程可执行枢纽工程的费率标准。
本书中灌溉工程属于水利工程中较小工程可执行引水工程及河道工程间接费率见表6-10。
表6-10 引水工程及河道工程间接费费率表
注 1.工程类别划分同现场经费。
2.若工程自采砂石料,则费率标准同枢纽工程。
八、企业利润
按直接工程费和间接费之和的7%计算。
九、税金
为了计算简便,在编制概算时,可按下列公式和税率计算:
税金=(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税率(若安装工程中含未计价装置性材料费,则计算税金时应计入未计价装置性材料费)
税率标准:
建设项目在市区的:3.41%;
建设项目在县城镇的:3.35%;
建设项目在市区或县城镇以外的: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