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给水水源的管理与防护
1.1 给水水源的管理
1.我国水资源的特点
我国水资源仅占世界水资源总量的6%,却承担着世界25%人口的经济和生产需要,人均水资源为世界人均水量的1/4,居世界第110位,被联合国列为全世界13个贫水国之一。随着人口和经济的发展,更多的城市和地区将会呈现严重的缺水问题。而且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总的来说南多北少,开发利用难度大。全国已有1/3的大中城市和部分地区出现水荒,水资源危机正笼罩着中国。
我国有限的淡水资源受到水质恶化和水生态系统破坏的威胁。由于长期以来我国约80%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水域,造成1/3以上的河段受污染,90%以上城市水域污染严重,近50%的重点城镇水源地不符合国家现有饮用水标准。全国有监测系统的1200多条河流中,有850条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淮河流域、松花江流域、海河流域,河段全年平均水质达不到Ⅲ类,Ⅳ类、Ⅴ类水质的河段已超过20%。湖泊污染和富营养化也相当严重,太湖、白洋淀、洞庭湖、滇池平均每10年湖内水质下降一个等级。近岸海域尤其是河口及城市附近海域氮、磷污染更为严重,赤潮时有发生。另一方面,由于大量围垦,不合理使用农药、化肥以及水土流失等造成水生态系统破坏,淡水生物资源(尤其是渔业)受到威胁。这对于我国有限的淡水资源无疑是雪上加霜,对给水处理技术提出了更大的挑战。
2.水源水量管理
水源水量管理的实质,就是对取水的水源提供给水厂水量变化情况的巡查监视和所需采取的技术措施。具体维护管理内容见表1.1.1。
表1.1.1 水源水量管理内容
需要注意的是,取水口处,每年锤测一次河、库深度,必要时应清淤。取水点应密切监视泉水在不同时期流量的变化及不同时期泉水露头位置的变化情况,记录水厂的取用水量。
3.水源水质管理
水质管理即水的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
给水系统的水质管理,就是供水单位——水厂为达到国家对水的质量要求,在供水单位内部采取的质量标准措施。水质管理是水厂生产运行的灵魂,它渗透在生产运行的每个工序和环节,每个运行管理人员都应把保证生产合格的水作为天职。
作为水源的管理人员,首先应掌握水源的水质标准和基本要求;经常(每天1~2次)观察取水口及附近水域水的外观(颜色、水生物等)有无异常,有无油污等漂浮物,有无泡沫和死鱼等现象,能认真做好记录;定期按照《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SL 308—2004)(可参见表1.1.3)中规定的频率,取样检验,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并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
(1)水源水质标准。作为生活饮用水的水源,地表水源的水质应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Ⅲ类水或优于Ⅲ类水的要求,地下水源的水质应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1993)中Ⅲ类或优于Ⅲ类水的要求,或者符合《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 3020—1993)的要求。详见表1.1.2。
表1.1.2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
续表
表1.1.2中的一级,表示水源水质良好,为标准值。二级表示部分指标稍差,为允许的放宽值。
(2)水源水质管理。地表水的水质管理:作为水源的河流在取水点及其上游河段,水库在取水点和进库口设立长期水质监测点,定期对地表水进行水质分析,掌握年际间和年内所用地表水水质变化规律。
对地表水源上游地区可能的污染源应进行详细调查了解,掌握各污染源可能产生的污染物质,做到心中有数,一旦发生水体污染,能立即判断污染源,并可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保证安全供水。
地下水和泉水的水质管理:对取水点的水质进行定期化验,在地下水上游补给地区,有条件的地方应在上游水源井设立监测点,定期取水做水质化验,以便及时发现污染,采取措施,保护水源。
(3)水源水质检验。供水单位应按表1.1.3中的规定,取水样进行检验,表中供水单位类别表示供水规模,分别为Ⅰ>10000m3/d、10000m3/d≥Ⅱ>5000m3/d、5000m3/d≥Ⅲ>1000m3/d、1000m3/d≥Ⅳ≥200m3/d、Ⅴ≤200m3/d。
表1.1.3 水质检验项目及检测频率
注 1.感官性状指标包括浑浊度、肉眼可见物、色、臭和味等四项。
2.细菌学指标包括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两项。
3.消毒控制指标:采用氯消毒时,为余氯;采用氯胺消毒时,为总氯;采用二氧化氯消毒时,为二氧化氯余量;采用其他消毒措施时,为相应检验消毒控制指标。
4.特殊检验项目是指水源水中氟化物、砷、铁、锰、溶解性总固体或CODMn等超标且有净化要求的项目。
5.全分析每年2次以上的,应为丰水期,枯水期各1次;全分析每年1次的。应为枯水期。
6.水质变化较大时,应根据需要适当增加检验项目和检测频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