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水生态文明城市
1.3.1 水生态文明城市的内涵
水生态文明,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人、水、社会和谐发展客观规律,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力相协调,建设永续的水资源保障、完整的水生态体系和先进的水科技文化所取得的物质、精神、制度方面成果的总和。水生态文明城市,是按照生态学原理,遵循生态平衡的法则和要求建立的,满足城市良性循环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水生态体系完整、水生态环境优美、水文化底蕴深厚的城市,是传统的山水自然观和天人合一的哲学观在城市发展中的具体体现,是城市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城在水中、水在城中、人在绿中”,人、水、城相依相伴、和谐共生的独特城市风貌和聚居环境,是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物理空间与文化空间的有机融合。它不但要保持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还应具有适宜的人工环境和丰富的人文内涵,核心是以人为本,目标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水生态文明城市是城市水利发展的必然目标,必将对城市发展和水利建设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
1.3.2 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战略定位
(1)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是水利改革发展的需要。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力争通过5~10年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基本建成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目前,各级水利部门在继续实施大江大河大湖治理的同时,正在大力推进河湖水系连通、中小河流治理、水生态修复与保护等工作。随着我国水利改革进程的不断提速、工作内涵的不断深化、社会服务功能的不断拓展,除城市供水、防洪、排涝等基本功能外,城市河湖的水资源保护与优化配置、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整治、水景观打造越来越成为城市水利工作的重要任务和关键环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统筹水利建设与城市发展,以水资源的永续利用支撑城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以水生态的良性循环保障城市生态环境安全等,对水利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极大地丰富了现代水利、民生水利的内涵,提高了水利的社会地位,进一步拓展了水利的发展空间。
(2)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是城市现代化发展的高级形态。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基于统筹协调水利建设与生态建设,强调工程造型与周边景观相协调、工程布局与自然生态相适应,采取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加强水生态修复与保护,充分发挥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给水休养生息的环境,化水害为水利,使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持良好的生态平衡;有利于提高城市的防洪安全、排涝安全、工程设施安全;有利于优化城市水资源配置,统筹保障工业用水、居民用水、城乡用水和生态用水;有利于营造山更青、水更秀、景更美、人水更和谐的良好城市生态环境,打造独具特色的城市滨水景观风光带;有利于挖掘、弘扬厚重的水文化、现代水利科技知识;有利于建立以城市水系为骨架、与水资源相匹配的城市产业布局和规划建设发展构架,可改善人居环境,满足人们亲水、近水、滨水而居的需要,让广大人民群众得到实惠,共享水利改革发展成果,提升生活质量,提高幸福指数。
(3)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是水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水生态文明城市是水文化传承的重要平台。水生态文明城市可以水域及水利工程为主体的水利风景区的资源和场所,深度挖掘水文化内涵,做好水文化景观开发,建立水利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加强水文化价值推广,加强我国悠久的治水历史和水利科学知识宣传,让人民群众更多地享受水利优美环境,感受当代水利事业的巨大成就和水文化的丰富内涵。水生态文明城市是水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有利于推进水文化建设和水文化传播方式转变,有利于城市建设统筹水利工程建设和文化建设,增加水利工程的景观元素和文化元素,提升水利工程的文化内涵和文化品位。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可以作为政府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从而推动实现调整结构、促进就业、改善民生、弘扬文化、保护生态、扩大开放的城市综合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