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BT模式分类
根据BT模式的运作情况,将目前存在的BT模式分为两种类型:设立项目公司的BT模式和不设立项目公司的BT模式。
设立项目公司的BT模式是指由BT项目承包人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和建设管理,BT项目公司作为建设管理主体与建设(包括设计、采购、施工)主体相分离。该BT模式可分为两种类型:施工二次招标型BT模式和直接施工型BT模式。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前者由BT项目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后者则在BT融资招标时即确定了由BT项目承办人及其附属子公司完成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目前由于BT项目的承办人通常是大型施工企业,具有强大的施工和建设管理能力,由承办人直接完成施工任务的直接施工型BT模式在我国得到了最广泛的运用。
不设立项目公司的BT模式又可以分为施工同体型BT模型和垫资施工型BT模式。此两者的共同特征是施工单位与BT项目承办人同体;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的BT项目承办人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和施工工作,而后者仅承担投资和施工工作,建设管理工作由BT项目发起人完成。
根据投资BT项目的主体类型不同,可以分为投资主体中标的BT项目和施工主体中标的BT项目。由投资主体中标的BT项目,通常由政府机构通过采购选择BT项目投资人,投资公司设立现场BT项目负责项目的设计、监理、采购和施工招标,招标确定承包人之后,BT项目再和设计、监理、采购和施工单位签订合同。由施工主体中标的BT项目,通常由政府通过采购选择BT项目投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可以不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因此,在此种模式下,项目发起人负责对设计、监理进行招标,但是无需进行施工招标,施工任务由BT项目中标单位负责。
按照项目发起人对项目的控制深度可以分为传统交钥匙型BT模式、标准型BT模式、建设管理型BT模式、施工总承包型BT模式、设计施工总承包型BT模式。
2.2.1 传统交钥匙型BT模式
在传统BT模式下,由BT项目承办人组建项目公司进行项目的投资、融资和建设管理,采取“交钥匙”的承包方式,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给项目“采购人”(BT项目发起人)。其重要特征是BT项目公司以项目法人的身份承担建设单位的职责,全面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和全面的建设管理工作。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各类承包商都由BT项目公司直接招标选择并负责管理。BT项目发起人的管理工作弱化,仅仅从宏观层面监控BT项目公司的建设管理工作。传统交钥匙型BT模式如图2.1所示。
图2.1 传统交钥匙型BT模式
2.2.2 标准型BT模式
在传统交钥匙型BT模式下,BT项目公司招标选择勘察设计单位,负责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工作,但是在实践过程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BT项目发起人完成初步设计工作是该类项目的必然要求,因此对传统交钥匙型BT模式进行修正,就形成了标准型BT模式,如图2.2所示。
图2.2 标准型BT模式
标准型BT模式的运用对象是一个项目,BT项目公司以项目法人的身份负责初步设计以后的所有建设管理并承担其后的所有风险。这种标准型BT模式也被称为平衡的BT模式,这是国内诸多专家讨论和分析BT模式的基本原型,被作为典型的BT模式而多次引用。
2.2.3 建设管理型BT模式
建设管理型BT模式是指由BT项目承办人或BT项目公司完成投融资和建设管理工作的一种BT模式,如图2.3所示。依据BT项目承办人是否直接承担施工任务,有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模式。
(1)BT项目承办人仅负责建设管理工作,不直接承担施工任务,施工另行招标。该模式即是目前所称的“施工二次招标型BT模式”,也称为“投融资+建设管理BT模式”。
(2)BT项目承办人负责建设管理工作并承担施工任务。该模式又被称为直接施工型BT模式,也称为“投融资+建设管理+施工总承包BT模式”。
2.2.4 施工总承包型BT模式
施工总承包型BT模式,由BT项目发起人负责设计 (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BT项目承办人完成某个或某些单位工程的投融资和施工总承包,又可称为投融资+施工总承包BT模式。由于BT工程的运作主体是BT项目承办人组建的BT项目公司,而BT项目公司本身不具有施工资质,只是负责完成BT模式项目的投融资和施工管理协调工作,如图2.4所示。BT项目公司通常不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施工任务由BT项目承办人或其指定的下属企业承担。
图2.3 建设管理型BT模式
图2.4 施工总承包型BT模式
2.2.5 设计施工总承包型BT模式
在设计施工总承包型BT模式下,BT项目发起人以项目法人的身份负责项目全过程运作,直接掌控监理的选择权和管理权,BT项目承办人负责完成投融资和设计施工总承包任务,如图2.5所示。
图2.5 设计施工总承包型BT模式
2.2.6 BT模式的运作程序
尽管BT项目是千差万别的,找不到两个完全相同的,但BT模式的运作程序基本包括5个阶段,各阶段BT项目发起人(政府)及BT项目主办人(投资人)的工作内容如图2.6所示。
(1)BT项目决策阶段,也就是确定项目是否采用BT模式。BT项目是政府根据需要确定和选择的,政府的工作就是进行技术、经济及法律上的可行性研究,确定适合采用BT模式的建设项目。
(2)BT项目准备阶段。在这一阶段政府将BT项目的设计工作、设计监理工作、拆迁征地工作进行委托并实施。因为项目确定后,要通过招标来确定BT项目主办人。政府通常要制定一个项目技术参数的研究报告,列清项目的性质和规模,根据该报告准备招标文件。
(3)BT项目招标及合同签订阶段。BT发起人按照相关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BT项目主办人。但与一般的施工招标不同,BT项目发起人主要考核投标人的融资能力和建设管理的组织能力,只有这两项能力良好的投标人才可能成为中标人。BT项目发起人确定中标者后,同中标者就项目合同条款进行谈判确认,双方签订合同。
(4)BT项目建设阶段。BT项目发起人一般要求BT项目主办人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并由成立的BT项目公司作为建设单位负责项目立项、融资、组织建设、建设管理以及移交等。BT模式的项目公司虽然不是BT投资建设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但在BT项目公司成立后,一般会通过BT项目发起人、BT项目主办人和BT项目公司签订补偿协议或者由BT项目主办人和BT项目公司向BT项目发起人出具书面承诺书的方式,将BT项目主办人在合同中的相关权利和义务转移到BT项目公司。
图2.6 BT模式运作程序
(5)BT项目移交及付款阶段。按照合同规定,BT项目建设完成后,就应将BT项目向BT项目发起人或指定的运营机构移交,同时BT项目发起人向BT项目主办人分期支付价款,款项支付完毕,BT模式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