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普查经过实施方案及相关细则的编制、成立普查机构、开展试点、开展培训、清查登记、填表上报、成果发布等步骤,形成最终全省普查成果。各普查对象、各专题名录数量及主要指标详见表1.71。
表1.7-1各普查对象数量及主要指标汇总表
续表
注 本表中灌溉面积的普查对象数量是指有灌溉面积行政村的数量;水土保持措施普查对象数量是指录入县的数量。
[1]:❶ 1亩≈667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