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1月13日,国务院公布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其中,“古建筑及历史纪念建筑物”类项中的水利工程包括:安徽省寿县的安丰塘(芍陂)、广西壮族自治区兴安县的灵渠、浙江省鄞县(今宁波市鄞州区)的它山堰、福建省莆田县的木兰陂等;“石刻及其他”类项中的水利工程有:四川省涪陵市的白鹤梁题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