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遗失的本纪
关于司马迁的生涯,以及那场给《史记》编撰事业带来决定性转折的李陵之祸,《史记》中几乎没有着墨。《李将军列传》附传中的李陵故事,也是一笔带过,不加丝毫个人感情。因此,有人认为这并非出自司马迁之手。泷川龟太郎博士的《史记会注考证》引用了清朝梁玉绳《史记志疑》的观点,认为李陵的故事是由后人添加的。《李将军列传》的论赞部分也未提及李陵,似是司马迁有意回避。《史记会注考证》以伍子胥、平原君虞卿等传记为证,认为这些篇章的论赞部分都有对正文中记录事件的暗示,虽然那些文字只是抒发一下感慨之情而已。此事直到末篇《太史公自序》,才首次有了简短的叙述。
太史公遭李陵之祸,幽于缧绁(狱舍)。乃喟然而叹曰:“是余之罪也夫!是余之罪也夫!身毁不用矣。”
在此,司马迁对自身进行了深深的反思,回顾了先人的足迹,立下完成《史记》的志向。
昔西伯(周文王)拘羑里(狱舍),演周易;孔子戹陈蔡,作春秋;屈原放逐,著离骚;左丘失明(视力),厥有国语;孙子膑脚,而论兵法;不韦(吕不韦)迁蜀,世传吕览(《吕氏春秋》);韩非囚秦,说难、孤愤(《韩非子》中篇名)。诗三百篇,大抵贤圣发愤之所为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也,故述往事,思来者。于是卒述陶唐(帝尧)以来,至于麟止(《春秋》以鲁哀公十四年获白麟结束)。
这就是所谓发愤著书说。但《史记》的编撰并不是从这个时候才开始的。司马迁受刑于天汉三年(前98年),成为太史令则是在十年前的元封三年(前108年),而父亲司马谈自武帝初年(前140年)连续三十余年任职太史令。若《史记》的编撰是由这对父子完成的,那么司马迁受刑时,应该已经完成大半。受刑后司马迁改任中书令,撰书时间不过十年。
李陵受命远征匈奴之时,其实就可以预想他日后危险的命运。李陵率领步卒行军于漫无边际的沙漠,迂回敌方主力背后伺机偷袭,纯属生还可能性微乎其微的冒险。武帝沉浸于奇袭的一时胜利,终究得到了全军投降的噩耗。武帝盛怒,下令诛杀李陵满门。这种处理方式显然有失情理,但臣子们没有一人为李陵说话。只有司马迁站出来回答武帝的质问,对武帝晓以情理。司马迁并不只是站在友人的私情上为李陵辩护。修撰史书的过程中切身感受到命运残酷的司马迁明白,再优秀的武将也有失败的时候,这便是命运的无常。他为李陵辩护,是非常自然的举动。而这次辩护招致的受刑,再一次令司马迁亲身体验到了命运的无情。
日后,司马迁将李陵事件前后的情况写在了《报任安书》中。这封书信收录于《汉书·司马迁传》中,《文选》卷四十一也有收录。《汉书·司马迁传》先是收录了《史记·太史公自序》全文,然后说“迁既被刑之后,为中书令,尊宠任职。故人益州刺史任安予迁书,责以古贤臣之义。迁报之曰”,遂收录了这封书信。《汉书·司马迁传》即由这两部分内容组成。任安说的“古贤臣之义”,是推贤进士的义务,即司马迁回信中所提到的“慎于接物,推贤进士为务”。这封回信是司马迁受刑后所作,这一点确凿无疑;但收到任安来信的时间并不明确。根据司马迁在回信中写的“今少卿(任安的字)抱不测之罪,涉旬月,迫季冬。仆又薄从上(武帝)雍(进行郊祀的地点),恐卒然不可为讳(指死亡)”可以看出,司马迁回信时,任少卿已是拘囚之身。而任安的来信中丝毫没有提及拘囚之事,况且以拘囚之身,断不会向司马迁提出推贤进士的建议,任安的来信应该是被囚禁之前的。因此,《汉书》中称“故人益州刺史任安”也值得推敲。给刑余之人司马迁写这样的书信,应该是在司马迁作为中书令已经稳定下来的太始四年(前93年)吧。而司马迁的回信则应是当年的冬天。
一般认为,任安因巫蛊(使用蛊虫进行诅咒)之祸而遭拘囚。征和元年(前92年),有人诬陷戾太子用巫蛊之术诅咒武帝,受此事牵连,数百人遭杀身之祸。当时任安担任北军使者护军,身处宫掖。武帝怀疑他帮助太子逃亡,将他关押起来。而巫蛊之祸的关联者绝大多数被立即处决掉,所以司马迁回信中提到的任安遭关押一事,应该不是指巫蛊之祸。若任安在巫蛊之祸中遭到连坐而成为重要疑犯,入狱后想必没有机会向担任中书令的司马迁递送求救私信,司马迁更不会将这封充满愤怨的私信写给任安。
《史记·卫将军传》中,对任安在大将军卫青落魄之时也不肯从其门下离去的气节大加赞许。此外,褚少孙在《田叔列传》结尾加入了一则补传。虽然错误较多,但提到巫蛊之祸期间,武帝指责“安有当死之罪甚众,吾常活之。今怀诈,有不忠之心”,遂“下安吏,诛死”。如果相信这段记载,巫蛊之祸期间任安便已遭诛杀。司马迁回信中提到的任安拘囚一事,也许指的是武帝所说“当死之罪甚众”中的某一件,是发生于巫蛊之祸前的某个事件。而这一事件中入狱的任安,不一定是死囚之身。
关于司马迁写回信的时间,书信中提到自己延迟回信一事,说“仆又薄从上雍”。这可以看作一条线索。雍地举行郊祀数年才有一次。有文献记录,司马迁改任中书令后,在太始四年(前93年)冬季十二月和征和三年(前90年)春季正月举行过郊祀。那么,司马迁的回信应是写于太始年间,也就是巫蛊之祸发生的前年。司马迁受刑后四年,《史记》的编撰工作接近尾声。所以这封回信与《太史公自序》的风格非常相似。《史记》中没有明显表现出的愤怨之情,在这封回信中显露无疑。
任安其人颇有几分侠气。他憎恶世间阿谀奉承之风,即便卫青威势尽失也不肯离去。这次遭遇拘囚,想必也是因为多管闲事。武帝这位阴晴不定的专制者,很有可能早就对他动了杀意。司马迁同样也是这位反复无常的皇帝手下的牺牲品。面对任安,他更愿意吐露心声。
司马迁的回信中,首先针对任安提出的致力推贤进士的要求,表示自己绝不会与世俗同流合污。但身为刑余之人,想要做到这点实属困难。他详尽地说明,正是为了推贤进士,自己才身受酷刑。
夫仆与李陵,俱居门下(侍中),素非能相善也。趣舍(进退)异路,未尝衔杯酒接殷勤之余欢。然仆观其为人,自守奇士,事亲孝,与士信,临财廉,取予义,分别有让,恭俭下人,常思奋不顾身,以徇国家之急。其素所蓄积也,仆以为有国士之风。
司马迁为李陵辩护,正是惋惜他身上的“国士之风”。特别是李陵率五千步卒勇猛奋战,直至矢尽道穷,陷于敌地。适逢武帝召问,司马迁禀告了自己的信念,不想却惹怒武帝,受了“最下腐刑极矣”的屈辱。司马迁向任安求证道:“此正少卿所亲见,仆行事岂不然邪?”“悲夫,悲夫!事未易一二为俗人言也。”他期望少卿能够理解自己的心情。况且西伯、李斯、淮阴(韩信),皆忍辱负重,不自行引决;同样,他自己也要隐忍苟活,函粪土之中,只因为“恨私心有所不尽,鄙没世而文采不表于后也”。
古者富贵而名摩灭,不可胜记,唯倜傥非常之人称焉。盖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抵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故述往事,思来者。……退而论书策,以舒其愤思,垂空文以自见。仆窃不逊,近自托于无能之辞,网罗天下放失旧闻,略考其行事,综其终始,稽其成败兴坏之纪。……凡百三十篇。亦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草创未就,会遭此祸,惜其不成,是以就极刑而无愠色。
上文前半部分与《自序》中的文字基本一致,两者的创作时间应该很接近。为完成《史记》,司马迁忍受了最下等刑罚带来的屈辱。“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其所往。”狂惑之余,“以著此书,藏之名山,传之其人(知己)通邑大都”。这是他活下来的唯一目的。然而《史记》完成不久,便丢失了十篇。其中可称为同时代历史的景帝武帝二本纪,特别是司马迁正面针锋相对过的《武帝本纪》的遗失,大大淡化了司马迁倾注毕生执念完成《史记》的创作意图。那么,这十篇文章究竟是如何遗失的?
《史记》被视为正史之首。与奉诏修撰的《汉书》不同,《史记》是史臣自发编撰的史书。《汉书·司马迁传》中说:“迁既死后,其书稍出。宣帝时,迁外孙平通侯杨恽祖述其书,遂宣布焉。”则是司马迁的女儿将《史记》传给了自己的儿子杨恽。但《汉书·艺文志》的六艺略春秋属著录“太史公百三十篇”,自注“十篇有录无书”,可见到了班固的年代《史记》已然遗失十篇。这十篇包括景、武二本纪,礼、乐、兵三书,汉兴以来将相年表,三王世家,以及日者、龟策、傅蕲蒯成三列传。元帝(前48—前33年在位)、成帝(前32—前7年在位)年间,褚少孙补作了《武帝纪》《三王世家》《龟策列传》《日者列传》,由此可以推测,《史记》十篇的遗失应发生于司马迁死后不久。《自序》里说:“汉兴五世,隆在建元(前140年,武帝即位)。外攘夷狄,内修法度,封禅,改正朔,易服色。作今上本纪第十二。”显然《孝武本纪》原本是存在的。
前汉末的《西京杂记》中,有一篇被认为是刘歆所写的佚文中说:“(司马迁)作景帝本纪,极言其短,及武帝之过。帝怒而削去之。后坐举李陵,陵降匈奴,下迁蚕室(土牢)。有怨言,下狱死。”(《史记集解》裴骃注引后汉卫宏《汉书仪注》)然而说武帝动怒因景帝本纪而非自己的本纪,以及司马迁因此死在狱中这两点,都与事实不符。
《三国志·魏书》的《王肃传》中也有相关记录。明帝曾对王肃说:“司马迁以受刑之故,内怀隐切(内心怨恨),著史记非贬孝武,令人切齿。”询问《史记》是否是一部愤怨之书。王肃答道:“司马迁记事,不虚美(虚誉),不隐恶。刘向、扬雄服其善叙事,有良史之才,谓之实录。汉武帝闻其述史记,取孝景(景帝)及己本纪览之,于是大怒,削而投之。于今此两纪有录无书。后遭李陵事,遂下迁蚕室。此为隐切在孝武(武帝),而不在于史迁也。”这也许是来自《西京杂记》上的传闻,但这件事至少可以说明景、武二帝的本纪很早就失传了。
关于武帝怒削景帝本纪的说法,仍存有疑点。说到汉室故事最为肆无忌惮的记述,实在无过于《吕后本纪》。汉朝世系,王统始于高祖,而其子惠帝,而惠帝之子少帝恭、少帝弘,而惠帝之弟文帝,此后景、武帝相承。而本纪则仅有高祖、吕后、文帝、景帝,完全违背了一统大义。《吕后本纪》中记载的事件极其残虐无道,甚至带上了凄惨色彩。吕后处死众多高祖时代的功臣,太子也遭受厄运。高祖的爱妾戚夫人则斩去手脚,挖掉双目,用瘖药(致哑的药物)毒哑,将这样的一个肉块抛入茅厕,称为人彘(人形的猪),其惨酷程度古来未见。吕后的儿子惠帝深陷绝望,终日淫乐,抑郁而亡。惠帝的皇后没有儿子,便谎称怀了吕氏之子的女人生的是惠帝之子,为防止败露再杀掉生母。少帝恭长大后对自己身世感到怀疑,便遭幽杀。就这样吕氏一族逐渐封建,夺取汉室的势头渐显。惠帝的弟弟赵王刘友亦被幽禁,最终饿死。此时发生了日食,吕后大言不惭地对左右说道:“此为我也。”不久,吕后因鬼魂作祟而亡,吕氏亦遭灭族。将吕后的传记放在高祖之后,从“天下重器,王者大统”(《伯夷列传》)的立场来看,应该是最不能接受的事。武帝为何没有删除这篇?此外,《自序》正文中明说“大臣洞疑,遂及宗祸”,而《吕后本纪》的论赞部分却说:
惠帝垂拱(无为而治),高后女主称制(代天子执政),政不出房户(老子语,指深在后宫而治理),天下晏然。刑罚罕用,罪人是希。民务稼穑(农耕),衣食滋殖。
对其无为垂拱之治大加赞赏。这一论赞与篇中的记述全然不一致,显得虚情假意。
现存《史记》中有所谓武帝怒删的《孝景本纪》,据传那是原篇流失之后褚少孙凭借《汉书》补足的。不过,此《孝景本纪》包含了《汉书》中没有记载的内容,并且有关日期的记录也比《汉书》更加完备,断非由此补入。显然,《汉书·景帝纪》与其他本纪一样,都是以汉室的记录为基础,加入部分官方资料所作。可以说,《史记·孝景本纪》反倒是被沿用因袭的那一方。
虽然现存的《孝武本纪》被看作是褚少孙或后人所作,不过从内容来看,总体是照搬了《封禅书》的后半部分,只不过在开头加了约六十字关于武帝的母后及即位前的记事。此外,文章中在“孝武皇帝初即位,尤敬鬼神之祀”一句之后,还详细记述了这位天子如何成为道术方士的傀儡,犯下愚行,劳民伤财且毫无收益。这也是《史记》中最令人感到烦重的一篇文章。文末以近乎嘲讽的语气总结道:“天子益怠厌方士之怪迂语矣,然终羁縻弗绝,冀遇其真。自此之后,方士言祠神者弥众,然其效可睹矣。”该篇的论赞部分也是直接引用了《封禅书》的原文。
现存《孝武本纪》显然属于《封禅书》的一部分。然而从《自序》的文字描述可以推测,《孝武本纪》应是向世人充分展现武帝的雄才大略,及其君临天下的王者风范的内容。若真如此,就没有理由激怒武帝。对此,我产生了与《吕后本纪》同样的疑问。也就是说,与《吕后本纪》本文与论赞部分的矛盾类似,《自序》中“汉兴五世,隆在建元”以及歌颂盛世的赞语,和《孝武本纪》的内容明显冲突。
《后汉书·蔡邕传》中记载,司徒王允以修史毁谤为由,想杀死蔡邕。他引用《史记》为例,说“昔武帝不杀司马迁,使作谤书,流于后世”乃“无益圣德”,最终致使蔡邕死在狱中。那个时代的人们将《史记》视作谤书,但当时《孝武本纪》其实早已失传。那么,究竟《孝武本纪》原本记载了怎样的内容?这就如同废墟中残存的古代雕刻残像一般,留给了我们无限的遐想空间。《史记》的魅力并不在于为我们勾勒出统一世界的形象,而是更多地体现于在司马迁与命运对决这一现实舞台的缺失上。《封禅书》中对武帝不断嘲弄的司马迁,如何站在公开的政治立场上对武帝进行报复呢?或许他采用了隐微的表现手法。这一点,我们从《史记》对李陵故事的处理方式中可见一斑。
《史记·李将军列传》中简单附录了李陵的传记。前文已经说过,这部分内容可能是后人补充的。此外,《匈奴列传》中也记录了部分关于李陵的情况。
又使骑都尉李陵将步骑五千人,出居延北千余里,与单于会,合战,陵所杀伤万余人,兵及食尽,欲解归,匈奴围陵,陵降匈奴,其兵遂没,得还者四百人。单于乃贵陵,以其女妻之。
文末记载了李陵向匈奴投降后的状况。可以看出,此时司马迁充分掌握了李陵投降的来龙去脉。接着,传记中还记录了两年后[天汉三年(前98年)]贰师将军李广利出征匈奴,征和三年(前90年)因巫蛊之祸李家灭族。两件事都发生于司马迁受刑之后,也是《史记》中已知年份的最后记录。
《匈奴列传》的论赞部分对当时的对外征略进行了批判,认为谈论匈奴问题的人,只不过是倚仗着中国的强势,侥幸于一时成功之辈。天子务必要有识人之明。文末以“且欲兴圣统,唯在择任将相哉!唯在择任将相哉!”的咏叹收尾。此处隐含了司马迁的愤慨之情,暗讽武帝绝非以雄才大略君临外夷的英明君主。汉魏人主张《史记》乃“诽谤之书”,才是更接近于《史记》本质的理解方式。列传中加入“倜傥非常之人”的传记,则是针对此类当权专制者们提出的一个反命题。在此意义上,位于列传之首的那篇满怀抑郁之情的《伯夷列传》,正是司马迁所要传达的精神所在。“天道是邪非邪”乃是《史记》的主题,乃是他对士人命运问题提出的质疑。
①本书作者白川静研究中国神话的著作,文库本亦由中央公论新社出版。——编者
②见《古事记》卷一,日本早期著名短歌。传为天照大神之弟神须佐之男命所作。——编者
③据《史记·白起王翦列传》记载,白起为“武安君”而非“武安公”。——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