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祭司兼国王
我们自己提出来并需要解答的问题主要有两个:第一,狄安娜内米小林的祭司,即森林之王,为什么必须杀死他的前任?第二,在此之前,他为什么必须先要折下长在某棵树上,被古代人公认为是“维吉尔的金枝”的树枝?
最先引起我们注意的是那位祭司的称号。他为什么被称为森林之王呢?他的职位为什么被说成是王位呢?
在古意大利和古希腊,将王位称号和祭司职务合在一起是非常普遍的现象。罗马和古罗马其他城邦中都有一个被称为“祭祀王”或“主持祀仪的王”的祭司,他的妻子拥有“主持祀仪的王后”的称号。在共和体的雅典,较次要的那位地方长官(一年一选)也被称为王,他的妻子也是王后。在古希腊,很多其他共和体城邦也有名义上的王,而且他们的职责似乎就是主持境内普通民众祭祀。据说,罗马的君主政权被废除后,由指定的“祭祀王”主持曾由国王负责的祭司仪式。关于祭祀王由来的传说,在希腊也广为流传。如在当时唯一保留了君主政权的斯巴达,全国性的祭品皆由“神的后裔”——君王们来敬献。
这种神职与王权的结合对很多人来说并不陌生。比如,在曾孕育出许多伟大宗教的小亚细亚,数以万计的神奴聚居于此,并接受大祭司的统治。这些大祭司手握世俗之权与神权,如同中世纪的罗马教皇。在中国,公共祭典也都由皇帝主持;而马达加斯加的国王同时就是王国的祭司长。
在古代,国王们身上笼罩的神性完全就是一种坚定的信仰。国王很多时候并不是只被当作祭司,而是被视为神灵。人们常常期盼国王们能赐福给他的膜拜者和大地,带来万物的丰产和国家的康泰。对早期人类来说,这种思想方式非常自然,因为他们并不认为自然与超自然之间存在什么区别。在他们眼中,世界基本就是受超自然力支配的,而且这种超自然力来自具有人性的神灵们,跟他一样,神灵也会因人们的祈求和恐惧而感动。出于这种想象,野蛮人便以为可以通过祈求、祝祷或威胁,使神灵降福,满足自己的需求和愿望。有时他还认为,某位神灵会化身为同他一样的凡夫俗子,若真是那样,他就不必再向更高的神灵祈求了。因为,他,一个野蛮人,完全拥有赢得自身及同伴幸福的力量。
《塑像前的酒神节》
尼古拉斯·普桑 1631至1633年
酒神狄俄尼索斯,与罗马人信奉的巴克斯是同一位神祇,他是古代希腊色雷斯人信奉的葡萄酒之神,他不仅握有葡萄酒醉人的力量,还以布施欢乐与慈爱在当时成为极有感召力的神。早在公元前7世纪,古希腊就有了“大酒神节”。每年三月,为表示对酒神狄俄尼索斯的敬意,都要在雅典举行这项活动。人们在筵席上为祭祝酒神所唱的即兴歌,称为“酒神赞歌”。
久而久之,“人神”概念便由此出现了。不过,这一概念的由来还有另一种途径。野蛮人认为世界充满神力的同时,还具有一种不同于此,且似乎更古老的观念。我们从中可以窥见现代自然法则——自然不受人的干扰,在恒定秩序下运转的胚芽。而这种胚芽则包含在我们所谓的“交感巫术”之中。在大多数迷信体系中,这类巫术都曾一度盛行。古代的国王通常既是祭司又是巫师,人们往往认为他精通某种法术,并以此获得了王权。因此,为了理解王权及其神性的衍化,我们必须先对巫术的基本原理,以及不同时代各个国家人民所尊奉的古代迷信有所了解。下面,我将对此展开详细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