枕席恩深,山河盟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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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一寸山河一寸血 37

周翰兄弟俩精疲力竭地爬上河岸。他们扔了装备后,沿着河岸向南顺水而下,绕过旋涡,再横渡江面。

两人在河滩上喘了一会儿,经国突然开口,“我****妈!”

他们俩确实不是一个妈,周翰笑笑。“我想救他,他才十六岁,太可惜。你看,你都能救我。”

“那不一样!我能救你,但我救不了他!”只是为了邦汉,他迸发不出超人的力量。周翰不知道他在那一刻的绝望!“你知道你对我意味着什么吗?你是顾家的支柱,一切人的支柱!你要是有事,我怎么办?我只能在这里等死!”是的,周翰是他的精神支柱,从他八岁起!“为了兰姐、维骏,为了我,你不要涉险!你不是神!周翰,那孩子的死,没人怪你!你不动手,我也会动手!”

“邦汉怎么办?”

“他自求多福吧!”谁都可以死,周翰不可以!周翰是他的父兄,是撑起顾家的人!

“战争使我们变得残酷,经国。”

“战争本身就很残酷,所以,要用我们的残酷去阻止它的残酷。”

兄弟俩将破烂的军服脱下来拧干,再穿上,开始摸黑往钦敦江上游走。急促的河水已经将他们拽离渡河点几百米外。远处的枪声逐渐稀落,兄弟俩揪着心。等他们转过弯,一步步走近渡河点,看到漆黑的江面上仍有泅渡的士兵,才舒口气。从霍马林顺江而下截击113团渡江的日军钻入了八连、九连的伏击,被打退。

“就是因为缅甸人告密,日本狗子才来阻拦我们,你有什么好愧疚的?”经国指着河面。

延至深夜二时许,全团所有人员先后到达指定地区集结。各营连清点人头、装备,被淹没的官兵共计三十余人,轻重机枪损失数挺。无线电被水浸湿,暂时无法与外界联系。

113团渡河后,三十一日在钦敦江西岸停留半天,收容落队的士兵。午后一时,众人目睹钦敦江东岸几队日军先后从海宁、南先庆方向到达113团渡河点,江阔水深,日军无可奈何。他们终于从日军的围追堵截中脱离出来。

部队继续前行,芦苇深处无路可走,给养亦告断绝,经开路取道,队伍离开河岸,向印缅交界的大山挺进。

由于担心日军设法渡江、截断全团入印通道,113团加速行动,不顾饥饿与疲惫。光秃秃的茅山道上,没有树阴又缺水,正值炎夏,烈日当空,战士们饥渴交迫。

蜿蜒曲折不过五英里的茅山道却是死亡之路,霍乱横行,腐尸遍途,尤以老弱妇孺为甚,惨不忍睹。战争爆发后,在缅甸的印度侨民为避战乱,举家回乡,多数人经长途跋涉后惨死途中。

如果生是一个伟大的工程,那么死亦是一个伟大的工程,至少在经国看来是这样的。到处都是尸体,尸身腐烂膨胀,其上的衣服被撕开一个个大口子,在尸体上蠕动的蛆、苍蝇、蚂蚁不计其数,而且大得出奇。一堆堆的尸体被堆积在路边的几间茅屋里,臭气直上云霄。经国瞥一眼,尸堆上有女人的长发和印度人使用的器皿。茅屋外一副半大的孩子骨架上裹着精致的英式服装。

战士们从互相搀扶着、一步步向前挨的难民身旁走过。“带上我,带上我,带我走!”路边坐着的印度老妇对经国伸出手,哀嚎。她的家人大概都死光了。

一样的白发,一样生着皱纹的脸,他没能带她去美国,没能带上她去澳门。“带上我,带我走!”柔软略带苍老的吴音在经国心中回荡。

“别看她,经国!”周翰抓紧弟弟,他知道经国在想什么。老妇只剩下半腔活气,过不了多久,她就是伏尸一具。

经国甩一下头,把视线转向山路的另一侧,他看见稍微健康一点的男人在来回搬运行李,他不知道有没有命走过这崇山峻岭,要什么行李!

从五月九日与日军再次交火到现在,他们辗转于河谷丛林间,翻山越岭,一路都是瘴气之地。在森林里呆了近三周,除了他们兄弟二人,113团几乎每个人都患有不同的病,有些人甚至同时患有几种病:回归热、疟疾、热带溃疡、痢疾、浮肿和脚气病。这些都是剥夺士兵生命的杀手。经国想大概是因为周翰和他自幼在豪门里长大,身体素质很好;而且从军时间短,身体的消耗不比战友们;再者兰姐给他们置办的装备精良而齐全。

纯粹由于日本妄图吞并弱小民族、统一世界的一己野心而使众生涂炭,这个民族真该遭天谴!

时近傍晚,战士们跋上标高四千多英尺的山巅——印缅分水岭。大家极目向西望,只见无边的青翠林海。此时霞光连天,落日大放异彩,他们将于此走上印度国境中的崇山峻岭。战士们回首俯视钦敦江河谷中他们渡河后的集结地,发现日本人正在焚烧民房。禽兽们来晚了一步,未能截住西行的中国军队,他们便拿平民百姓泄气。

周翰在高山之巅俯瞰钦敦江,河谷里烟气缭绕、火光冲天。他距离澧兰更远了。他和澧兰相识二十三年来,他们有一半的时间在别离。总是有一个人在远行,远行到茫茫天一隅,两人间有万千山水阻隔。他忍不住皱一下眉。

行行重行行,与君生别离。相去万余里,各在天一涯。道路阻且长,会面安可知?

队伍进入豆开山脉,走了一整天,始终不见人烟。开始还有不明显的小路可走,后来连小路也没有了。前后部队经常失去联系,士兵们只好用绑腿或绳索前后牵连而行。队伍走出一个森林,却又进入另一个森林。这个森林更加茂密,行军更加困难。就这样战士们一个森林一个森林地走过去。

六月二日,雨季如期而至,大雨从此没有停歇,夜以继日。滴滴哚哚,滴滴哚哚......这是雨点打在芭蕉树叶上的声音,这个声音像耳鸣一样从早到晚没完没了地充塞在周翰的脑海里,从来没有消失过。

连绵不断的雨使部队在丛林里的穿越变得更加艰难,战士们的鞋子经常陷进泥里。周翰从烂泥里拔出布鞋,倒掉里面的雨水,他们在雨里已经跋涉了三天。他曾经用一段绑腿把布鞋和脚缠在一起,不到一个时辰,鞋底的绑腿就磨烂了。

靴子过江时扔掉了,可惜!他在江中为保命,扔掉了所有的装备,除了脚上的布鞋、揣在怀里的照片和系在颈上的香囊。澧兰准备的德军专用沙漠靴曾经是在战场上防止扎伤以及在丛林里防御蛇虫噬咬的利器,而且还透气。

头盔更可惜,实践证明江沅的话一点不错:钢盔在阳光下确实会反光,会轻易被发现,成为敌人攻击的目标。而且曾经被他和经国在心里笑话的那两块布片为他俩挡了无数的日晒和蚊虫。别的战友脖子上都是晒伤和蚊虫叮咬后的红肿,他和经国的脖子近乎完好。澧兰为他们准备的行装堪称完美,遗憾的是它们留在了钦敦江。

周翰看一眼身边战友穿着草鞋伤痕累累的脚,庆幸自己还有一双布鞋,亦庆幸自己和经国在刚入伍时就将手里富余的另一双布鞋送人,没有白白浪费在江中。曾经,他什么时候为一双鞋纠结过?周翰苦笑。

......

“大少奶奶鞋子真漂亮!”服侍的丫鬟说。

“谢谢!”

周翰看一眼,不由得摸一把脸。男人们一向盯着澧兰看,今天要从头看到脚!“小妖精,我一时没看住,你就作妖!”他在妻子屁股上轻拍一下。

“怎么了?”

“为什么穿凉鞋?”

“今年流行啊!”

“穿给我看看,别穿袜子。”

“不穿袜子?怎么能不穿袜子?”固然几个月前顾维钧的夫人黄慧兰光腿穿旗袍,引得上海的名媛们纷纷效仿,澧兰仍旧认为在大庭广众之下不穿袜子有失文雅。

“听话!”

澧兰嘟嘟嘴,犹犹疑疑地穿上鞋子,“只能在家里啊,出门不能不穿袜子。好不好看?”

太他妈地好看了!澧兰的眼光真好!鞋子的前端只横着一条窄窄的拉带,黑色的细皮绳在纤美的脚踝上缠一道,随意打个结,衬得那一段玉腿愈发的骨肉匀停。雪一般的肌肤细腻润泽,指甲像光洁的小贝壳。他看着色心萌动,别人看了也会!“好看!换双鞋!出门不许穿凉鞋,在家里穿给我看,不用穿袜子!”

“哎,周翰,为什么?”

“你刚才说了‘只能在家里啊’。”

“坏蛋!”

“你难道不知道女人的脚在男人眼里是性的象征?那些男人会盯着你的脚看。”

“你们这些龌龊的男人!”妻子倏然红了脸,赶紧把凉鞋脱下,光着脚在他裤子上揩抹两下,好像被弄脏了一样。他顺手抓过妻子的脚把玩、亲吻......

后来,妻子重整妆容,红着脸让婆子再一次梳理发髻。整个晚会他都环着妻子柔软无力的腰。

......

挺好,他于此困境中还能想起从前与妻子的艳事,说明他仍有体力。